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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丽乡村建设项目实施方案【6篇】

来源:公文范文 时间:2022-06-26 18:00:05 点击: 推荐访问: 乡村 乡村“复兴少年宫”筑梦育人 乡村五大振兴战略20字方针

美丽,汉语词语,读音为měi lì,意思是好看;漂亮,即在形式、比例、布局、风度、颜色或声音上接近完美或理想境界,使各种感官极为愉悦, 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美丽乡村建设项目实施方案6篇 , 供大家参考选择。

美丽乡村建设项目实施方案6篇

【篇1】美丽乡村建设项目实施方案

美丽乡村建设实施方案

  建设美丽乡村,是促进农村经济社会科学发展、提升农民生活品质、加快城乡一体化进程、建设幸福大埔的重大举措,是推进新农村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的主要抓手。根据省、市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落实县委“建设幸福村居,打造美丽乡村”的工作部署,坚持把美丽乡村建设与产业发展、农民增收和民生改善紧密结合起来,按照科学规划布局美、村容整洁环境美、创业增收生活美、乡风文明身心美的目标要求,全面建设宜居、宜业、宜游的美丽乡村,提高城乡居民生活品质,促进生态文明和提升群众幸福感。
  二、总体目标
  
  通过开展美丽乡村建设,进一步探索建设幸福和谐大埔的发展思路,加快推进“生态人居”、“生态环境”、“生态经济”、“生态文化”四大工程建设,致力建设客家香格里拉,打造国际慢城,抓好百侯镇侯南村、侯北村、湖寮镇葵坑村、大麻镇小留村等县级示范村庄建设,做到以点带面、稳步推进,建成生态农业、生态旅游、生态文化特色乡村。到XX年底全县完成100个行政村的美丽乡村建设,推动全县打造成为“宜居、宜游”村居、安居乐业的美丽乡村。
  1、农村生态经济加快发展。生态农业、生态旅游业快速发展,果园变公园,精致高效农业更加突出。
  2、农村生态环境不断优化。农村垃圾、污水得到有效治理,村容村貌、绿化美化水平不断提高,农村处处是公园,居住环境明显优化。
  3、农村人居环境得到改善。农村人口集聚、子女就读、医疗卫生、交通条件、居住环境得到改善,农民增收渠道增加,生活水平不断提高。
  4、农村生态文化日益繁荣。农村特色生态文化得到有效发掘、保护和弘扬,生态文明理念深入人心,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初步形成。
  三、基本原则
  1、坚持科学规划。坚持规划先行,因地制宜,把美丽乡村建设规划与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农业和旅游业发展规划、文化特色产业相衔接,有序推进,要做到开发与保护结合,凸现可持续发展。
  2、坚持以人为本。始终把农民群众的利益放在首位,广泛发动群众参与,整合社会力量,尊重农民群众的意愿,引导农民大力发展生态经济、自觉保护生态环境、加快建设生态家园。
  3、坚持保护为重。结合各村实际,突出重点,注重挖掘传统农耕、人居等文化丰富的生态理念,在开发中保护,保护中建设,按照“修旧如旧”的原则,形成一村一景、一村一业,一村一特色,彰显美丽乡村,高标准打造乡村旅游目的地。
  4、坚持生态优先。遵循自然发展规律,切实保护农村生态环境,展示农村农业生态特色,围绕农村生态经济、生态人居、生态环境和生态文化,发展生态特色农业,打造大埔大公园。
  5、坚持整合力量。建设美丽乡村与幸福村居工程、发展乡村旅游、农民住房改造、生态村庄建设等有机结合,通过项目带动、整合资源、合力推进。
  6、坚持整体推进。认真分析,结合各村的特点,各镇抓好2个以上示范点建设,合理确定各村建设目标,分步实施,以点带面,提升景观。
  四、建设内容
  (一)推进“生态人居”工程。按照“科学规划布局美”的要求,一是改造旧村。对村庄的危旧房要连片拆除,对空城村和居住分布星散的人群要动员搬迁,尽量撤并自然村,安排集中居住,做到统一规划,建成布局合理、设施配套、环境优美、生态良好的新农村。二是改造危旧房。结合扶贫工作,加强农户建房规划引导,提高农户建房的标准,做到安全、实用、美观,推进农村危旧房改造和墙体立面整治,改善视觉效果。三是改造林相。根据各村特色,采取新造、补植、封育等措施,优化美化森林景观,特别是公路沿线沿河两侧的绿化景观带改造,提高生态效益和景观效果。中心村村民居住区绿化覆盖率要达到30%以上。四是改造设施。完善通村道路、供水、排水、供电、通信、网络等基础设施,达到给水、排水系统完善,管网布局合理,饮用自来水符合国家饮用水卫生标准,入户率达100%。主干道和公共场所路灯安装率达到95%以上。对美丽乡村建设的交通干道以及村镇主要出入口,开展既鲜明又朴素自然、与周边环境融为一体的整体风貌设计塑造,突出客家风貌和地域特色。
  (二)推进“生态环境”工程。按照“村容整洁环境美”的要求,突出重点、连线成片、健全机制,切实抓好改路、改水、改厕、垃圾处理、污水处理、广告清理等项目整治。
  1、整治乡村生活垃圾。全面推进“户集、村收、镇运”垃圾集中处理的模式,合理设置垃圾中转站、收集点,做到户有垃圾桶,自然村有垃圾收集池,行政村负责垃圾收集,镇有垃圾填埋场,确保乡村清洁。
  2、整治乡村生活污水。清除农村露天粪坑、简易茅厕、废杂间,整治和规范生活污水排放,全面推行无害化卫生厕所,每村至少要建造一座以上卫生公厕,大力推广农村户用沼气建设,利用沼气池、生物氧化池、人工湿地等方式,通过开展农村污水处理,提高水体自我净化能力。
  3、整治农村畜禽污染。根据村庄特点,合理规划,整治农村死畜禽乱丢到溪河现象,动员群众填埋。拆除污染猪舍、牛栏等,村庄内畜禽养殖户实行人居与畜禽饲养分开、生产区与生活区分离,畜禽养殖场全面配套建立沼气工程,达到畜禽粪便无害化处理。
  4、整治广告、路牌。按照“规范、安全、美观”的要求,对公路、河道及村庄公共视野范围内的广告牌、路牌进行清理,坚决拆除有碍景观、未经审批或手续不完备的广告牌。制定广告布点控制性规划,规范各种交通警示标志、旅游标识标志、宣传牌等。
  5、整治违章搭建。按照“谁建造、谁所有、谁清理”的原则,坚决拆除违章、乱搭乱建的建筑物,对废弃场所进行整治、复绿,建设村野公园,整治农村供电、网络、电视电话线路乱拉乱接问题,规范网络、线路的布局,促进村庄规范、整洁、美观。
  (三)推进“生态经济”工程。按照“创业增收生活美”要求,编制农村产业发展规划,实施农业特色产业生态化、精致高效化工程。发展乡村旅游业、生态乡村工业,促进农民创业就业,增加农民收入,构建高效的农村生态产业体系。
  1、发展乡村生态农业。深入推进现代农业,推广种养结合等新型农作制度,大力发展精致高效农业,扩大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和森林食品生产。突出培养具有地方特色的“名、特、优、新”产品,推进“一村一品”的生态农业,致力打造一批蜜柚、茶叶、烤烟、仙人草等生态农业专业村,增强特色产业、主导产业的示范带动作用。
  2、发展乡村生态旅游业。利用农村森林景观、田园风光、山水资源和乡村文化,发展各具特色的乡村休闲旅游业,努力做到“镇镇有特色,村村有美景”。加快形成以重点景区为龙头、骨干景点为支撑、“农家乐”休闲旅游业为基础的乡村休闲旅游业发展格局,打造世界旅游休闲目的地。拥有光荣历史的革命老区和历史文化名镇名村,要发展红色旅游,突出爱国主义教育特色;拥有独特的自然生态条件和山水景观的乡村,要增强自然休闲特色发展生态旅游,将传统的农耕逐步引向农业观光、农事体验、特色农庄、农情民舍等附加值高的乡村旅游发展,按照大埔大公园理念,利用现有果园、茶园等建设水果公园、茶叶公园等特色生态公园,建设客家香格里拉,打造国际旅游慢城。
  3、发展乡村低耗、低排放工业。按照生态功能区规划的要求,严格产业准入门槛,严格保护水源保护区、江河源头地区及水库库区。推动陶瓷企业到县陶瓷工业园区集聚,严格执行污染物排放标准,集中治理污染。推动“技术创新推进工程”和“落后产能淘汰推进工程”在农村的实施,推行“循环、减降、再利用”等绿色技术,调整乡村工业产业结构,不断壮大村域经济实力。
  (四)推进“生态文化”工程。按照“乡风文明身心美”的要求,以提高农民群众生态文明素养、形成农村生态文明新风尚为目标,增强村民的可持续发展观念,构建和谐的农村生态文化体系。
  1、培育特色文化村。编制农村特色文化村落保护规划,制定保护政策。在充分发掘和保护古村落、古民居、古建筑、古树名木和民俗文化等历史文化遗迹遗存的基础上,优化美化村庄人居环境,把历史文化底蕴深厚的传统村落培育成传统文明和现代文明有机结合的特色文化村。特别要挖掘传统农耕文化、山水文化、人居文化中丰富的生态思想,把特色文化村打造成为弘扬农村生态文化的重要基地。
  2、开展宣传教育。深入开展文明村创建活动,把提高农民群众生态文明素养作为重要创建内容。充分利用各类宣传工具和形式,利用一切文化阵地,大张旗鼓地开展形式多样生态文明、生育文化知识宣传,形成农村生态文明新风尚。
  3、转变生活方式。结合农村乡风文明评议,开展群众性生态文明创建活动,引导农民追求科学、健康、文明、低碳的生产生活和行为方式,倡导生态殡葬文化,对公路沿线100米视野范围内和村庄第一重山的坟墓采取就地深填或绿化覆盖等措施进行整治改造,恢复公路和村庄周围自然生态景观。
  4、促进乡村社会和谐。全面推行村务公开制度,积极推行以村党组织为核心和民主选举法制化、民主决策程序化、民主管理规范化、民主监督制度化为内容的农村“四化一核心”工作机制,合理调节农村利益关系,有序引导农民合理诉求,有效化解农村矛盾纠纷,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五、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对美丽乡村建设的组织领导,县成立由县委书记任组长、县委和县政府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县直相关部门和各镇(场)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美丽乡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局,负责日常工作的指导和协调。各镇村相应成立美丽乡村建设领导小组,建立工作机构,负责抓好美丽乡村建设工作的落实。
  2、落实工作责任。各镇(场)和相关单位要切实按照美丽乡村建设的责任分工,各司其责,加强联动,整合项目,合力推进。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制定美丽乡村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并组织落实。村委会要切实履行好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的决议,做好美丽乡村建设的宣传发动、组织实施和管理服务等工作。
  3、科学编制建设规划。对美丽乡村建设,要广泛听取基层和农民群众的意见,提高规划的科学性、民主性和可行性,按照“生活宜居、环境优美、设施配套”的要求,科学编制美丽乡村建设规划,细化区域内生产、生活、服务的生态功能定位,明确垃圾、污水、改厕、绿化等各类项目建设的时间与要求。
  4、加大资金投入。按照集中财力办大事的原则,合理运用好财政政策,发动群众参与,整合社会力量,加大投入力度,特别是动员社会资金投入,为美丽乡村建设提供资金保障。
  5、营造良好氛围。充分发挥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主流媒体的作用,开展形式多样、生动活泼的宣传教育活动,总结宣传先进典型,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和监督美丽乡村建设的良好氛围。通过规划公示、专家听证、项目共建等途径,广泛动员和引导工商企业、民营企业家、海外侨胞、爱心人士等参与支持美丽乡村建设。
  6、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根据农村人口居住情况,以农村社区为节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与权利不变以及社区居民属地化管理的原则,探索中心村组织机构设置新模式。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选优配强村两委班子,不断优化村干部队伍结构,为美丽乡村建设提供组织保障。
  7、考核与奖惩。从XX年起,县将每年对各镇创建美丽乡村示范村工作进行绩效考核,考核办法另行制定。考核为达标的镇级示范村,每个村奖给xx万元,考核为不达标的示范村县将给予通报批评。
 

【篇2】美丽乡村建设项目实施方案

美丽乡村建设实施方案

为了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加快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努力形成城乡区域发展一体化新格局,为全面建成小康**县奠定基础,按照中省关于加快“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转型升级有关会议精神及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美丽乡村”建设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围绕全县美丽乡村建设总规划,以提升农民生活品质为根本,以展现农村生态魅力为特色,以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为载体,大力推进“环境提升”、“创业增收”、“文明培育”和“服务提升”四大工程,实现人居环境、自然生态、产业发展、农民增收、社会保障、社区服务以及农民素质的全面提升,逐步打响“文明**县,幸福家园”**县美丽乡村建设品牌,将全县农村建设成为生态宜居、聚商宜业、魅力宜游、统筹发展的美丽乡村。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以人为本。始终把农民群众利益放在首位,充分发挥农民群众在美丽乡村建设中的主体作用,尊重农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和监督权,着重解决农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真正做到美丽乡村建设依靠农民、美丽乡村建设成果由全体农民共享。

(二)坚持量力而行。立足农村经济基础、资源秉赋、区位优势、人文积淀等条件,实行梯次培育,突出建设重点,分类制定创建项目,避免无序冒进,确保取得实效。

(三)坚持建管并举。整合资源,优先配置重点项目,强化项目绩效考核,科学管理和使用项目资金。把长效管理作为重中之重,巩固建设成果,落实完善村庄长效保洁机制。

(四)坚持特色培育。围绕建设“宜居宜业、环境优美”的美丽乡村,根据各村实际,注重环境提升,突出抓好农民增收及文明素质培养,推进旅游开发,切实加强生态资源保护。加大城市文化向农村延伸,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丰富农村基层文化生活。

(五)坚持发展创新。拓展思路,把发展产业、提升产业作为重中之重,鼓励各村结合产业特点,争创工业特色强村、农业特色强村、休闲产业强村,并注重建设重点与产业发展的结合,实现在创新中发展,在发展中创新。

三、建设内容

(一)实施“农村生态环境提升工程”

1.加快乡村道路建设。实施**岐高速、**礼路、**姜路、夹北路、铁前路等重点道路工程,2013年年底完成**武路、**姜路升等改造工程,建成贯通县域南北的大通道。到2015年底,建成县镇示范路56公里、通村示范路32公里、村庄道路746公里,全面实现村庄道路水泥化目标,农村客运通达率达到80%以上。坚持“谁受益,谁管护”的原则,对县乡村道路按责任主体分类实施养护管理,提高县内道路通行质量。

2.全面开展农村环境和卫生整治。全面推行“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的农村生活垃圾规范化处置模式,加快改水、改路、改厨、改厕、改圈“五改”步伐,到2015年,农村垃圾集中收集行政村实现全域覆盖,每个镇建有1个以上垃圾中转或处置设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行政村覆盖率达到50%以上,无害化厕所普及率达80%,农村沼气普及率达到15%。下大力气治理农村垃圾乱倒、污水乱排、禽畜乱放、杂物乱堆、柴草乱垛的“五乱”现象,加强村庄卫生保洁、设施维护和绿化养护等工作,落实相应人员、制度、职责、经费,探索建立政府补助、以村集体和群众为主的筹资机制,确保垃圾、污水处理等设施正常运行。

3.大力推进村庄美化绿化。开展绿色村庄创建活动,加强“三旁两地”(村旁、屋旁、路旁、坡耕地、抛荒地)的造林绿化工作,建设村庄公共绿地。鼓励引导农户在房前屋后栽种瓜果、绿化小品,形成房前屋后果木林、广场绿地休憩林、村庄周围护村林的村庄绿化格局。完成造林3万亩,绿化道路520公里,新建绿色家园示范村30个。实施“点亮乡村”工程,在183个行政村安装路灯2万盏。

4.完善农业供水和灌溉工程体系。建成周城、临平、新阳、阳洪、灵源、城关、大杨、漠西等镇节水示范园区。开展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新建修复抽水站238眼,新打修复机电井296眼,配套渠系建筑物23480座,铺设低压暗管

陕西省美丽乡村建设试点方案

【篇3】美丽乡村建设项目实施方案

美丽乡村建设实施方案

建设美丽乡村,是促进农村经济社会科学发展、提升农民生活品质、加快城乡一体化进程、建设幸福大埔的重大举措,是推进新农村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的主要抓手。根据省、市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落实县委“建设幸福村居,打造美丽乡村”的工作部署,坚持把美丽乡村建设与产业发展、农民增收和民生改善紧密结合起来,按照科学规划布局美、村容整洁环境美、创业增收生活美、乡风文明身心美的目标要求,全面建设宜居、宜业、宜游的美丽乡村,提高城乡居民生活品质,促进生态文明和提升群众幸福感。

 二、总体目标    

通过开展美丽乡村建设,进一步探索建设幸福和谐大埔的发展思路,加快推进“生态人居”、“生态环境”、“生态经济”、“生态文化”四大工程建设,致力建设客家香格里拉,打造国际慢城,抓好百侯镇侯南村、侯北村、湖寮镇葵坑村、大麻镇小留村等县级示范村庄建设,做到以点带面、稳步推进,建成生态农业、生态旅游、生态文化特色乡村。到2015年底全县完成100个行政村的美丽乡村建设,推动全县打造成为“宜居、宜游”村居、安居乐业的美丽乡村。

1、农村生态经济加快发展。生态农业、生态旅游业快速发展,果园变公园,精致高效农业更加突出。

2、农村生态环境不断优化。农村垃圾、污水得到有效治理,村容村貌、绿化美化水平不断提高,农村处处是公园,居住环境明显优化。

3、农村人居环境得到改善。农村人口集聚、子女就读、医疗卫生、交通条件、居住环境得到改善,农民增收渠道增加,生活水平不断提高。

4、农村生态文化日益繁荣。农村特色生态文化得到有效发掘、保护和弘扬,生态文明理念深入人心,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初步形成。

三、基本原则

1、坚持科学规划。坚持规划先行,因地制宜,把美丽乡村建设规划与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农业和旅游业发展规划、文化特色产业相衔接,有序推进,要做到开发与保护结合,凸现可持续发展。

2、坚持以人为本。始终把农民群众的利益放在首位,广泛发动群众参与,整合社会力量,尊重农民群众的意愿,引导农民大力发展生态经济、自觉保护生态环境、加快建设生态家园。

3、坚持保护为重。结合各村实际,突出重点,注重挖掘传统农耕、人居等文化丰富的生态理念,在开发中保护,保护中建设,按照“修旧如旧”的原则,形成一村一景、一村一业,一村一特色,彰显美丽乡村,高标准打造乡村旅游目的地。

4、坚持生态优先。遵循自然发展规律,切实保护农村生态环境,展示农村农业生态特色,围绕农村生态经济、生态人居、生态环境和生态文化,发展生态特色农业,打造大埔大公园。

5、坚持整合力量。建设美丽乡村与幸福村居工程、发展乡村旅游、农民住房改造、生态村庄建设等有机结合,通过项目带动、整合资源、合力推进。

6、坚持整体推进。认真分析,结合各村的特点,各镇抓好2个以上示范点建设,合理确定各村建设目标,分步实施,以点带面,提升景观。

四、建设内容

(一)推进“生态人居”工程。按照“科学规划布局美”的要求,一是改造旧村。对村庄的危旧房要连片拆除,对空城村和居住分布星散的人群要动员搬迁,尽量撤并自然村,安排集中居住,做到统一规划,建成布局合理、设施配套、环境优美、生态良好的新农村。二是改造危旧房。结合扶贫工作,加强农户建房规划引导,提高农户建房的标准,做到安全、实用、美观,推进农村危旧房改造和墙体立面整治,改善视觉效果。三是改造林相。根据各村特色,采取新造、补植、封育等措施,优化美化森林景观,特别是公路沿线沿河两侧的绿化景观带改造,提高生态效益和景观效果。中心村村民居住区绿化覆盖率要达到30%以上。四是改造设施。完善通村道路、供水、排水、供电、通信、网络等基础设施,达到给水、排水系统完善,管网布局合理,饮用自来水符合国家饮用水卫生标准,入户率达100%。主干道和公共场所路灯安装率达到95%以上。对美丽乡村建设的交通干道以及村镇主要出入口,开展既鲜明又朴素自然、与周边环境融为一体的整体风貌设计塑造,突出客家风貌和地域特色。

(二)推进“生态环境”工程。按照“村容整洁环境美”的要求,突出重点、连线成片、健全机制,切实抓好改路、改水、改厕、垃圾处理、污水处理、广告清理等项目整治。

1、整治乡村生活垃圾。全面推进“户集、村收、镇运”垃圾集中处理的模式,合理设置垃圾中转站、收集点,做到户有垃圾桶,自然村有垃圾收集池,行政村负责垃圾收集,镇有垃圾填埋场,确保乡村清洁。

2、整治乡村生活污水。清除农村露天粪坑、简易茅厕、废杂间,整治和规范生活污水排放,全面推行无害化卫生厕所,每村至少要建造一座以上卫生公厕,大力推广农村户用沼气建设,利用沼气池、生物氧化池、人工湿地等方式,通过开展农村污水处理,提高水体自我净化能力。

3、整治农村畜禽污染。根据村庄特点,合理规划,整治农村死畜禽乱丢到溪河现象,动员群众填埋。拆除污染猪舍、牛栏等,村庄内畜禽养殖户实行人居与畜禽饲养分开、生产区与生活区分离,畜禽养殖场全面配套建立沼气工程,达到畜禽粪便无害化处理。

4、整治广告、路牌。按照“规范、安全、美观”的要求,对公路、河道及村庄公共视野范围内的广告牌、路牌进行清理,坚决拆除有碍景观、未经审批或手续不完备的广告牌。制定广告布点控制性规划,规范各种交通警示标志、旅游标识标志、宣传牌等。

5、整治违章搭建。按照“谁建造、谁所有、谁清理”的原则,坚决拆除违章、乱搭乱建的建筑物,对废弃场所进行整治、复绿,建设村野公园,整治农村供电、网络、电视电话线路乱拉乱接问题,规范网络、线路的布局,促进村庄规范、整洁、美观。

(三)推进“生态经济”工程。按照“创业增收生活美”要求,编制农村产业发展规划,实施农业特色产业生态化、精致高效化工程。发展乡村旅游业、生态乡村工业,促进农民创业就业,增加农民收入,构建高效的农村生态产业体系。

1、发展乡村生态农业。深入推进现代农业,推广种养结合等新型农作制度,大力发展精致高效农业,扩大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和森林食品生产。突出培养具有地方特色的“名、特、优、新”产品,推进“一村一品”的生态农业,致力打造一批蜜柚、茶叶、烤烟、仙人草等生态农业专业村,增强特色产业、主导产业的示范带动作用。

2、发展乡村生态旅游业。利用农村森林景观、田园风光、山水资源和乡村文化,发展各具特色的乡村休闲旅游业,努力做到“镇镇有特色,村村有美景”。加快形成以重点景区为龙头、骨干景点为支撑、“农家乐”休闲旅游业为基础的乡村休闲旅游业发展格局,打造世界旅游休闲目的地。拥有光荣历史的革命老区和历史文化名镇名村,要发展红色旅游,突出爱国主义教育特色;拥有独特的自然生态条件和山水景观的乡村,要增强自然休闲特色发展生态旅游,将传统的农耕逐步引向农业观光、农事体验、特色农庄、农情民舍等附加值高的乡村旅游发展,按照大埔大公园理念,利用现有果园、茶园等建设水果公园、茶叶公园等特色生态公园,建设客家香格里拉,打造国际旅游慢城。

3、发展乡村低耗、低排放工业。按照生态功能区规划的要求,严格产业准入门槛,严格保护水源保护区、江河源头地区及水库库区。推动陶瓷企业到县陶瓷工业园区集聚,严格执行污染物排放标准,集中治理污染。推动“技术创新推进工程”和“落后产能淘汰推进工程”在农村的实施,推行“循环、减降、再利用”等绿色技术,调整乡村工业产业结构,不断壮大村域经济实力。

(四)推进“生态文化”工程。按照“乡风文明身心美”的要求,以提高农民群众生态文明素养、形成农村生态文明新风尚为目标,增强村民的可持续发展观念,构建和谐的农村生态文化体系。

1、培育特色文化村。编制农村特色文化村落保护规划,制定保护政策。在充分发掘和保护古村落、古民居、古建筑、古树名木和民俗文化等历史文化遗迹遗存的基础上,优化美化村庄人居环境,把历史文化底蕴深厚的传统村落培育成传统文明和现代文明有机结合的特色文化村。特别要挖掘传统农耕文化、山水文化、人居文化中丰富的生态思想,把特色文化村打造成为弘扬农村生态文化的重要基地。

2、开展宣传教育。深入开展文明村创建活动,把提高农民群众生态文明素养作为重要创建内容。充分利用各类宣传工具和形式,利用一切文化阵地,大张旗鼓地开展形式多样生态文明、生育文化知识宣传,形成农村生态文明新风尚。

3、转变生活方式。结合农村乡风文明评议,开展群众性生态文明创建活动,引导农民追求科学、健康、文明、低碳的生产生活和行为方式,倡导生态殡葬文化,对公路沿线100米视野范围内和村庄第一重山的坟墓采取就地深填或绿化覆盖等措施进行整治改造,恢复公路和村庄周围自然生态景观。

4、促进乡村社会和谐。全面推行村务公开制度,积极推行以村党组织为核心和民主选举法制化、民主决策程序化、民主管理规范化、民主监督制度化为内容的农村“四化一核心”工作机制,合理调节农村利益关系,有序引导农民合理诉求,有效化解农村矛盾纠纷,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五、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对美丽乡村建设的组织领导,县成立由县委书记任组长、县委和县政府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县直相关部门和各镇(场)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美丽乡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局,负责日常工作的指导和协调。各镇村相应成立美丽乡村建设领导小组,建立工作机构,负责抓好美丽乡村建设工作的落实。

2、落实工作责任。各镇(场)和相关单位要切实按照美丽乡村建设的责任分工,各司其责,加强联动,整合项目,合力推进。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制定美丽乡村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并组织落实。村委会要切实履行好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的决议,做好美丽乡村建设的宣传发动、组织实施和管理服务等工作。

3、科学编制建设规划。对美丽乡村建设,要广泛听取基层和农民群众的意见,提高规划的科学性、民主性和可行性,按照“生活宜居、环境优美、设施配套”的要求,科学编制美丽乡村建设规划,细化区域内生产、生活、服务的生态功能定位,明确垃圾、污水、改厕、绿化等各类项目建设的时间与要求。

4、加大资金投入。按照集中财力办大事的原则,合理运用好财政政策,发动群众参与,整合社会力量,加大投入力度,特别是动员社会资金投入,为美丽乡村建设提供资金保障。

5、营造良好氛围。充分发挥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主流媒体的作用,开展形式多样、生动活泼的宣传教育活动,总结宣传先进典型,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和监督美丽乡村建设的良好氛围。通过规划公示、专家听证、项目共建等途径,广泛动员和引导工商企业、民营企业家、海外侨胞、爱心人士等参与支持美丽乡村建设。

6、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根据农村人口居住情况,以农村社区为节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与权利不变以及社区居民属地化管理的原则,探索中心村组织机构设置新模式。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选优配强村两委班子,不断优化村干部队伍结构,为美丽乡村建设提供组织保障。

7、考核与奖惩。从2013年起,县将每年对各镇创建美丽乡村示范村工作进行绩效考核,考核办法另行制定。考核为达标的镇级示范村,每个村奖给xx万元,考核为不达标的示范村县将给予通报批评。

【篇4】美丽乡村建设项目实施方案

美丽乡村建设项目

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美丽乡村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加快我县美丽乡村建设步伐,全面提升农村经济和环境可持续发展水平,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城乡一体化发展为导向,以提升农民生活品质为核心,突出乡镇及星级村改造升级,沿线重点村提档达标,点线面结合、以点带面、连片逐步推进,初步构建以乡(镇)直村和示范村为引领,重点村为骨干,达标村为补充的新型城镇化建设体系,打造精品,努力建成产业生态、环境优美、设施完善、生活富裕、乡风文明的美丽乡村。

  二、基本原则

  ——坚持规划引领,示范带动。坚持规划先行,优化乡村布局结构,科学规划美丽乡村建设,先易后难、示范带动、分步实施、稳妥推进,逐步实现全覆盖。

  ——坚持因地制宜,突出特色。立足乡村自然条件、资源禀赋、产业发展、民俗文化,因地制宜、突出特色,有序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尽可能在原有乡村形态上进行完善,杜绝大拆大建,不搞形象工程,同时还要防止千村一面。

  ——坚持农民主体,多方参与。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坚持农民主体、政府主导和社会参与相结合,不断提高农民参与度,拓宽社会参与途径,引导各方力量共同参与美丽乡村建设。

  ——坚持分工协作,统筹推进。县直各相关部门牵头,各乡镇配合,整合涉农资金项目,上下联动,建管并重,统筹推进美丽乡村建设。

  三、总体目标

  积极争取资金、项目,加大美丽乡村投入力度,集中力量整治村屯人居环境,全面提升建管质量,实现科学规划布局美、设施完备生活美、村容整洁环境美、服务健全身心美、创业增收致富美、乡风文明和谐美的“六美”乡村。力争利用三年时间,打造示范村16个、重点村48个、达标村22个。其中:2019年建设示范村4个、重点村16个,达标村6个。示范村,主要选取基础条件较好的村,整合资金项目,加大投入力度,在安全饮水、村内道路、护屯绿化、住房庭院、致富产业等方面实现全面提档升级。重点村,经过三年建设,在主要民生项目上取得明显进展。达标村,主要对地处偏远、基础较差的村,经过改造提升,逐步改善农民生产生活基本条件。

  四、主要任务

  按照省、市美丽乡村建设要求,重点抓好大齐辅路、林肇路、林长路、明龙路、林四路、林新路、林依路等主要公路沿线村屯的道路绿化、垃圾处理、边沟硬化、庭院围墙建设、规范柴草堆放、景观设置、墙面美化等环境综合整治,改善面貌、打造亮点,辐射带动全县美丽乡村建设稳步推进,努力提升乡村“美丽指数”。重点从六个方面入手,完成22项任务。

  (一)美丽乡村规划

  1.编制美丽乡村规划。遵循“科学布局,突出特色”原则,结合县域总体规划、城镇发展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立足乡镇资源禀赋、产业基础、区位条件,加快编制全县美丽乡村建设规划。规划要涵盖基础设施建设、村容环境整治、乡村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农业产业发展和精神文明建设等内容,并细化住房、道路、污水垃圾处理、庭院围栏、绿化、美化、亮化等各类项目建设时序和要求。(责任单位:县住建局)

  (二)基础设施建设

  2.改造农村住房。继续推进农村泥草房改造,消灭D级危房。2019年计划改造泥草房1238户,力争到2021年泥草房改造率达到90%以上。示范村要提高住房建设标准,发展新型节能住宅;重点村要实施住房更新改造工程,通过更换砖瓦房屋顶和保暖门窗等方式,进行全面改造,实现房屋整齐美观。(责任单位:县住建局)

  3.硬化村内道路。加快改善村屯出行条件,着力提高硬化水平。示范村主街、辅街和巷道全部硬化,主街路肩实行砖砌、砂石铺筑硬化;重点村主街和辅街做到硬化,辅街巷道平整维修,夯实硬化基础;达标村主街做到硬化,辅街全面平整改造。(责任单位:县交通局、县住建局)

  4.改造升级通村路。强化通村道路建设,改造完善通村路,中心村公路通村率达到100%。2019年,重点对破损严重的通村路全面改造维修,实现入村道路顺畅通行。(责任单位:县交通局)

  5.解决农村人畜饮水安全问题。加强农村人畜饮水水源地及周边保护,实施农村安全饮水工程。2019年建设农村饮水工程46处,新建水源井32眼,配套水处理设备41台套,管网铺设46处,解决69个屯2.17万人饮水安全问题。到2021年,力争建设农村安全饮水检测中心1处,实施定时定点检测,并对既有管线进行升级改造,确保饮水安全覆盖率达100%。(责任单位:县水务局、各乡镇场)

  (三)村容环境整治

  6.搞好垃圾处理。成立专业清扫队伍,配备运送车辆,并采用集中填埋方式就近处理,垃圾定期清运填埋。力争到2021年,示范村内垃圾箱设置率到100%,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60%以上。其中:2019年,在林甸镇实施农村生活垃圾连片收运工程,10个村、2.1万人受益。采取沉淀等方式处理生活污水,力争生活污水处理农户覆盖率达到30%以上。(责任单位:各乡镇场、县环保局)

  7.大力改善人居环境。鼓励企业、有条件的行政村发展秸秆能源化、饲料化、肥料化、原料化等项目。示范村大力推进节能改灶工作,推广使用电能、液化石油气、沼气等清洁能源。推进城市供热管网向城郊村延伸,具备条件的村实现集中供热、新型清洁能源供热。有条件的村要引导农户建设室内厕所,鼓励原有房屋进行室内改厕;重点村逐步提高清洁能源普及率,引导农户建设室外卫生厕所;达标村引导农民利用清洁能源,室外厕所基本标准化。(责任单位:县农业局、县卫生计生局、各乡镇场)

  8.推广规模化养殖。加快“三进三退”步伐,引导畜禽退出庭院、退出村屯、退出散养。积极推进改圈工作,鼓励养殖大户在生活区外规划建设养殖小区,改善村内居住环境。力争到2021年,建设规模养殖场100处,配建畜禽无害化处理100个,中心村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率达100%,规模化畜禽养殖排泄物综合利用率达60%以上。其中:2019年计划建设规模养殖场15处,配建畜禽无害化处理15个。(责任单位:县畜牧局、各乡镇场)

  9.规范柴草堆放。积极引导村民,在村外指定地点集中规范存放柴草垛,支持村民在院内建设封闭柴草存放设施,确保村内、院内干净整洁。(责任单位:各乡镇场、县住建局、农业局)

  10.改造庭院围墙。大力推进庭院美化工作,以中心村为重点,引导农户建设美观整齐的庭院围墙。示范村要突出地域文化特色,高标准建设“花园式”庭院;重点村建设美观整齐的庭院围栏,入户通道实现硬化;达标村主街建设外形统一、标准一致的庭院围栏,全面美化村容村貌。(责任单位:各乡镇场、县农业局)

  11.实施绿化美化工程。重点对村旁、宅旁、路旁及零星闲置地块进行绿化美化,示范村屯注重合理搭配树种,突出绿化美化效果,庭院栽植果树、花卉或种植绿篱;重点村屯内主要道路全部绿化,村屯内及四周零星闲置地块全部植树绿化。力争到2021年,造林1.8万亩、绿化中心村80个,中心村树木绿化覆盖率达到20%以上。其中:2019年造林0.8万亩,绿化中心村16个。(责任单位:县林业总站、各乡镇场)

  12.村内亮化工程。根据村内道路硬化基础,重点改善村屯主要街路和公共场所照明条件。力争村内主街和公共活动场所安装新型节能路灯,方便农民出行,定期检验维修,保证完好使用。(责任单位:各乡镇场、县住建局)

  (四)完善公共服务

  13.提升完善卫生设施。推进乡村卫生机构规范化建设,加强农村卫生服务人员培训,对村卫生室进行改造升级,中心村卫生室设置率达到100%。(责任单位:县卫生计生局、各乡镇场)

  14.强化公共文化建设。推进农村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加快完善农家书屋,2019年重点完善83个农家书屋,配齐配全各类图书,力争到2021年88个农家书屋全部达标。推进村级文化活动室达标建设,2019年完善40个村级活动室,到2021年村级文化活动室达标率达到80%以上。利用村边空地建设农村体育活动场所,逐步完善25处文体广场,力争到2021年文体广场达标率达到80%以上,其中:2019年建设7处文体广场。(责任单位:县文广体局、各乡镇场)

  15.推进广播电视“村村通”建设。利用好国家、省、市扶持政策,推进农村广播电视工程,中心村实现广播电视户户通。加快农村通信村村通,完善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普及宽带网络。力争到2021年,中心村电话、宽带网络普及率均达100% ,其中:2019年完成2354户,至2021年完成3354户。(责任单位:县工信局、县文广体局)

  (五)农业产业发展

  16.推进农业产业建设。结合各乡镇资源优势,推广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生产。力争到2021年,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到20家、绿色标识达15个,原料基地达60万亩,无公害农产品认证面积达145万亩。其中:2019年申报市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2家、绿色标识12个,建设原料基地20万亩,无公害农产品认证面积140万亩。发展优势特色产业,推行规模养殖、特色种植,加大对设施农业投入,鼓励果蔬、水稻、畜禽制品就地加工,打造“一乡一业、一村一品”,增强乡村就业带动力,2019年计划转移劳动力7.08万人,力争到2021年转移劳动力8万人。责任单位:(县农业局、畜牧局、各乡镇场)

  17.发展乡村旅游业。深度挖掘温泉、湿地、草原、黑土等资源优势和满族、秽秣族、关东文化、乡村文化等文化特色,大力发展温泉湿地游、民俗风情游、农家采摘游、草原风情游等特色旅游线路,开发农业观光、农家乐、田园饭桌、乡村住宿等集住宿、餐饮、娱乐于一体的旅游项目和苇编、根雕、蛋雕、剪纸、牛初乳等特色旅游产品,延伸乡村旅游产业链条,逐步打造结构合理、特色鲜明、乡土气息浓烈的乡村旅游产业。力争到2020年,特色农家院、大小餐饮企业达到500家,农业旅游观光及温泉果蔬采摘基地突破5处,新增就业岗位1000个(责任单位:县旅游局、各乡镇场)

  18.发展“互联网+农业”。推动美丽乡村建设与“互联网+农业”深度融合,转变生产经营方式,加快农业转化升级。引导企业、合作社、种植大户进入黑龙江农业电子商务平台,建立村级电子商务综合服务站,打造集物联网应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农业电子商务、休闲观光农业于一体的“互联网+农业”示范区。搭建农业公共服务平台,集成农业科技网络,开创网络商务,农产品质量信息精确到户,实现农业生产园区精准生产,经营管理、监督追溯、社会服务智能化、网络化。(责任单位: 县农业局、各乡镇场)

  19.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大力发展农业合作社、种植大户、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拉动土地规模流转,促进农业规模化生产、合作化经营、产业化发展、社会化服务。2019年,发展各类合作组织30个、家庭农场10个、500亩以上大户70户,土地流转面积增加5万亩。力争到2021年,各类合作组织发展到300个,家庭农场发展到200个,1000亩以上大户达到200户,实现土地流转60万亩,占总耕地面积的34%。(责任单位:县农业局、各乡镇场)

  (六)精神文明创建

  20.加强农村社会管理。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选优配强村两委班子,村民对村两委班子满意率90%以上。切实抓好基层党组织队伍建设,不断健全农村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等制度。全面施行村务、财务、政务工作透明公开。(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民政局)

  21.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不断加强农村民主法制建设,建立专门治安队伍,促进社会治安更加平稳有序,社会治安满意率96%以上。适应信访新常态,严格落实信访责任,有效化解新案积案,维护群众切身利益,确保社会和谐稳定。坚持建管并重,抓好中心村社区综合管理。制定村规民约,发挥村民议事会、道德评议会、禁毒禁赌协会、红白理事会等群众自治组织的作用,落实农民主体责任,化解社会矛盾,抵制陈规陋习,弘扬文明新风,促进农村社会和谐发展。(责任单位:县委政法委、县民政局、县文明办、县信访局、各乡镇场)

  22.着力提升乡风文明。以乡村文明提升为抓手,扎实开展文明村、文明户创建活动。示范村、重点村、达标村文明户比重分别达到70%、60%和50%;加强民主法制建设,制定村规民约,落实农民主体责任,化解社会矛盾,弘扬文明新风,抵制陈规陋习,促进农村社会和谐发展。(责任单位:县文明办)

  五、推进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县长为组长,县委副书记、主管副县长为副组长,相关部门为成员的美丽乡村建设领导小组,负责全县美丽乡村建设的组织、实施等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美丽乡村建设的总体推进,具体实施和督促检查等工作,并定期向省、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县领导小组上报美丽乡村建设情况。各有关部门、各乡镇要按照责任分工,主动落实建设任务,整合资金项目向“美丽乡村”建设倾斜,按照目标时序,有序推进美丽乡村建设。

  (二)加快整乡整村推进。充分调动和挖掘现有基础较好乡镇场及村的积极性和潜力,实施整乡整村推进。全县至少集中推进一至两个乡镇场,做到整村规划、整乡建设、整体推进,统筹区域内生态环境、基础设施、公共服务、产业发展等方面协调建设,打造一批建设标准高、影响作用大的示范区域,提升全县美丽乡村建设总体水平。

  (三)加大投入力度。推广四合合胜新区建设的成功经验,按照政府主导、农民主体、社会参与原则,逐步建立政府财政投入、农民自筹、社会参与、帮扶共建“四位一体”投入机制,多渠道、多角度解决美丽乡村“筹资”难题。加大涉农资金整合力度,统筹使用农牧业、水利、林业、道路、扶贫、环保、文化卫生等方面涉农资金,集中向美丽乡村建设倾斜。同时,积极吸引社会资本参与美丽乡村建设。

  (四)完善建管机制。进一步加强对美丽乡村建设项目的监管,规范项目建设过程中决策、招投标、物资采购、质量监管、竣工验收等环节,确保美丽乡村建设质量。加强项目建成后管理维护和监督,探索管护运营新机制,建立美丽乡村建设长效机制。建立健全美丽乡村建设督导考核机制,加强指导督查,强化动态跟踪,及时解决项目建设中存在的各种难题,并对建设不力、进展缓慢的,限期予以整改。对于推进较快达到评定标准的制定相应的奖励机制,给与一定资金扶持。

【篇5】美丽乡村建设项目实施方案

美丽乡村建设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美丽乡村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加快我县美丽乡村建设步伐,全面提升农村经济和环境可持续发展水平,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城乡一体化发展为导向,以提升农民生活品质为核心,突出乡镇及星级村改造升级,沿线重点村提档达标,点线面结合、以点带面、连片逐步推进,初步构建以乡(镇)直村和示范村为引领,重点村为骨干,达标村为补充的新型城镇化建设体系,打造精品,努力建成产业生态、环境优美、设施完善、生活富裕、乡风文明的美丽乡村。

  二、基本原则

  ——坚持规划引领,示范带动。坚持规划先行,优化乡村布局结构,科学规划美丽乡村建设,先易后难、示范带动、分步实施、稳妥推进,逐步实现全覆盖。

  ——坚持因地制宜,突出特色。立足乡村自然条件、资源禀赋、产业发展、民俗文化,因地制宜、突出特色,有序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尽可能在原有乡村形态上进行完善,杜绝大拆大建,不搞形象工程,同时还要防止千村一面。

  ——坚持农民主体,多方参与。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坚持农民主体、政府主导和社会参与相结合,不断提高农民参与度,拓宽社会参与途径,引导各方力量共同参与美丽乡村建设。

  ——坚持分工协作,统筹推进。县直各相关部门牵头,各乡镇配合,整合涉农资金项目,上下联动,建管并重,统筹推进美丽乡村建设。

  三、总体目标

  积极争取资金、项目,加大美丽乡村投入力度,集中力量整治村屯人居环境,全面提升建管质量,实现科学规划布局美、设施完备生活美、村容整洁环境美、服务健全身心美、创业增收致富美、乡风文明和谐美的“六美”乡村。力争利用三年时间,打造示范村16个、重点村48个、达标村22个。其中:2015年建设示范村4个、重点村16个,达标村6个。示范村,主要选取基础条件较好的村,整合资金项目,加大投入力度,在安全饮水、村内道路、护屯绿化、住房庭院、致富产业等方面实现全面提档升级。重点村,经过三年建设,在主要民生项目上取得明显进展。达标村,主要对地处偏远、基础较差的村,经过改造提升,逐步改善农民生产生活基本条件。

  四、主要任务

  按照省、市美丽乡村建设要求,重点抓好大齐辅路、林肇路、林长路、明龙路、林四路、林新路、林依路等主要公路沿线村屯的道路绿化、垃圾处理、边沟硬化、庭院围墙建设、规范柴草堆放、景观设置、墙面美化等环境综合整治,改善面貌、打造亮点,辐射带动全县美丽乡村建设稳步推进,努力提升乡村“美丽指数”。重点从六个方面入手,完成22项任务。

  (一)美丽乡村规划

  1.编制美丽乡村规划。遵循“科学布局,突出特色”原则,结合县域总体规划、城镇发展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立足乡镇资源禀赋、产业基础、区位条件,加快编制全县美丽乡村建设规划。规划要涵盖基础设施建设、村容环境整治、乡村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农业产业发展和精神文明建设等内容,并细化住房、道路、污水垃圾处理、庭院围栏、绿化、美化、亮化等各类项目建设时序和要求。(责任单位:县住建局)

  (二)基础设施建设

  2.改造农村住房。继续推进农村泥草房改造,消灭D级危房。2015年计划改造泥草房1238户,力争到2017年泥草房改造率达到90%以上。示范村要提高住房建设标准,发展新型节能住宅;重点村要实施住房更新改造工程,通过更换砖瓦房屋顶和保暖门窗等方式,进行全面改造,实现房屋整齐美观。(责任单位:县住建局)

  3.硬化村内道路。加快改善村屯出行条件,着力提高硬化水平。示范村主街、辅街和巷道全部硬化,主街路肩实行砖砌、砂石铺筑硬化;重点村主街和辅街做到硬化,辅街巷道平整维修,夯实硬化基础;达标村主街做到硬化,辅街全面平整改造。(责任单位:县交通局、县住建局)

  4.改造升级通村路。强化通村道路建设,改造完善通村路,中心村公路通村率达到100%。2015年,重点对破损严重的通村路全面改造维修,实现入村道路顺畅通行。(责任单位:县交通局)

  5.解决农村人畜饮水安全问题。加强农村人畜饮水水源地及周边保护,实施农村安全饮水工程。2015年建设农村饮水工程46处,新建水源井32眼,配套水处理设备41台套,管网铺设46处,解决69个屯2.17万人饮水安全问题。到2017年,力争建设农村安全饮水检测中心1处,实施定时定点检测,并对既有管线进行升级改造,确保饮水安全覆盖率达100%。(责任单位:县水务局、各乡镇场)

  (三)村容环境整治

  6.搞好垃圾处理。成立专业清扫队伍,配备运送车辆,并采用集中填埋方式就近处理,垃圾定期清运填埋。力争到2017年,示范村内垃圾箱设置率到100%,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60%以上。其中:2015年,在林甸镇实施农村生活垃圾连片收运工程,10个村、2.1万人受益。采取沉淀等方式处理生活污水,力争生活污水处理农户覆盖率达到30%以上。(责任单位:各乡镇场、县环保局)

  7.大力改善人居环境。鼓励企业、有条件的行政村发展秸秆能源化、饲料化、肥料化、原料化等项目。示范村大力推进节能改灶工作,推广使用电能、液化石油气、沼气等清洁能源。推进城市供热管网向城郊村延伸,具备条件的村实现集中供热、新型清洁能源供热。有条件的村要引导农户建设室内厕所,鼓励原有房屋进行室内改厕;重点村逐步提高清洁能源普及率,引导农户建设室外卫生厕所;达标村引导农民利用清洁能源,室外厕所基本标准化。(责任单位:县农业局、县卫生计生局、各乡镇场)

  8.推广规模化养殖。加快“三进三退”步伐,引导畜禽退出庭院、退出村屯、退出散养。积极推进改圈工作,鼓励养殖大户在生活区外规划建设养殖小区,改善村内居住环境。力争到2017年,建设规模养殖场100处,配建畜禽无害化处理100个,中心村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率达100%,规模化畜禽养殖排泄物综合利用率达60%以上。其中:2015年计划建设规模养殖场15处,配建畜禽无害化处理15个。(责任单位:县畜牧局、各乡镇场)

  9.规范柴草堆放。积极引导村民,在村外指定地点集中规范存放柴草垛,支持村民在院内建设封闭柴草存放设施,确保村内、院内干净整洁。(责任单位:各乡镇场、县住建局、农业局)

  10.改造庭院围墙。大力推进庭院美化工作,以中心村为重点,引导农户建设美观整齐的庭院围墙。示范村要突出地域文化特色,高标准建设“花园式”庭院;重点村建设美观整齐的庭院围栏,入户通道实现硬化;达标村主街建设外形统一、标准一致的庭院围栏,全面美化村容村貌。(责任单位:各乡镇场、县农业局)

  11.实施绿化美化工程。重点对村旁、宅旁、路旁及零星闲置地块进行绿化美化,示范村屯注重合理搭配树种,突出绿化美化效果,庭院栽植果树、花卉或种植绿篱;重点村屯内主要道路全部绿化,村屯内及四周零星闲置地块全部植树绿化。力争到2017年,造林1.8万亩、绿化中心村80个,中心村树木绿化覆盖率达到20%以上。其中:2015年造林0.8万亩,绿化中心村16个。(责任单位:县林业总站、各乡镇场)

  12.村内亮化工程。根据村内道路硬化基础,重点改善村屯主要街路和公共场所照明条件。力争村内主街和公共活动场所安装新型节能路灯,方便农民出行,定期检验维修,保证完好使用。(责任单位:各乡镇场、县住建局)

  (四)完善公共服务

  13.提升完善卫生设施。推进乡村卫生机构规范化建设,加强农村卫生服务人员培训,对村卫生室进行改造升级,中心村卫生室设置率达到100%。(责任单位:县卫生计生局、各乡镇场)

  14.强化公共文化建设。推进农村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加快完善农家书屋,2015年重点完善83个农家书屋,配齐配全各类图书,力争到2017年88个农家书屋全部达标。推进村级文化活动室达标建设,2015年完善40个村级活动室,到2017年村级文化活动室达标率达到80%以上。利用村边空地建设农村体育活动场所,逐步完善25处文体广场,力争到2017年文体广场达标率达到80%以上,其中:2015年建设7处文体广场。(责任单位:县文广体局、各乡镇场)

  15.推进广播电视“村村通”建设。利用好国家、省、市扶持政策,推进农村广播电视工程,中心村实现广播电视户户通。加快农村通信村村通,完善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普及宽带网络。力争到2017年,中心村电话、宽带网络普及率均达100% ,其中:2015年完成2354户,至2017年完成3354户。(责任单位:县工信局、县文广体局)

  (五)农业产业发展

  16.推进农业产业建设。结合各乡镇资源优势,推广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生产。力争到2017年,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到20家、绿色标识达15个,原料基地达60万亩,无公害农产品认证面积达145万亩。其中:2015年申报市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2家、绿色标识12个,建设原料基地20万亩,无公害农产品认证面积140万亩。发展优势特色产业,推行规模养殖、特色种植,加大对设施农业投入,鼓励果蔬、水稻、畜禽制品就地加工,打造“一乡一业、一村一品”,增强乡村就业带动力,2015年计划转移劳动力7.08万人,力争到2017年转移劳动力8万人。责任单位:(县农业局、畜牧局、各乡镇场)

  17.发展乡村旅游业。深度挖掘温泉、湿地、草原、黑土等资源优势和满族、秽秣族、关东文化、乡村文化等文化特色,大力发展温泉湿地游、民俗风情游、农家采摘游、草原风情游等特色旅游线路,开发农业观光、农家乐、田园饭桌、乡村住宿等集住宿、餐饮、娱乐于一体的旅游项目和苇编、根雕、蛋雕、剪纸、牛初乳等特色旅游产品,延伸乡村旅游产业链条,逐步打造结构合理、特色鲜明、乡土气息浓烈的乡村旅游产业。力争到2020年,特色农家院、大小餐饮企业达到500家,农业旅游观光及温泉果蔬采摘基地突破5处,新增就业岗位1000个(责任单位:县旅游局、各乡镇场)

  18.发展“互联网+农业”。推动美丽乡村建设与“互联网+农业”深度融合,转变生产经营方式,加快农业转化升级。引导企业、合作社、种植大户进入黑龙江农业电子商务平台,建立村级电子商务综合服务站,打造集物联网应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农业电子商务、休闲观光农业于一体的“互联网+农业”示范区。搭建农业公共服务平台,集成农业科技网络,开创网络商务,农产品质量信息精确到户,实现农业生产园区精准生产,经营管理、监督追溯、社会服务智能化、网络化。(责任单位: 县农业局、各乡镇场)

  19.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大力发展农业合作社、种植大户、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拉动土地规模流转,促进农业规模化生产、合作化经营、产业化发展、社会化服务。2015年,发展各类合作组织30个、家庭农场10个、500亩以上大户70户,土地流转面积增加5万亩。力争到2017年,各类合作组织发展到300个,家庭农场发展到200个,1000亩以上大户达到200户,实现土地流转60万亩,占总耕地面积的34%。(责任单位:县农业局、各乡镇场)

  (六)精神文明创建

  20.加强农村社会管理。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选优配强村两委班子,村民对村两委班子满意率90%以上。切实抓好基层党组织队伍建设,不断健全农村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等制度。全面施行村务、财务、政务工作透明公开。(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民政局)

  21.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不断加强农村民主法制建设,建立专门治安队伍,促进社会治安更加平稳有序,社会治安满意率96%以上。适应信访新常态,严格落实信访责任,有效化解新案积案,维护群众切身利益,确保社会和谐稳定。坚持建管并重,抓好中心村社区综合管理。制定村规民约,发挥村民议事会、道德评议会、禁毒禁赌协会、红白理事会等群众自治组织的作用,落实农民主体责任,化解社会矛盾,抵制陈规陋习,弘扬文明新风,促进农村社会和谐发展。(责任单位:县委政法委、县民政局、县文明办、县信访局、各乡镇场)

  22.着力提升乡风文明。以乡村文明提升为抓手,扎实开展文明村、文明户创建活动。示范村、重点村、达标村文明户比重分别达到70%、60%和50%;加强民主法制建设,制定村规民约,落实农民主体责任,化解社会矛盾,弘扬文明新风,抵制陈规陋习,促进农村社会和谐发展。(责任单位:县文明办)

  五、推进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县长为组长,县委副书记、主管副县长为副组长,相关部门为成员的美丽乡村建设领导小组,负责全县美丽乡村建设的组织、实施等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美丽乡村建设的总体推进,具体实施和督促检查等工作,并定期向省、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县领导小组上报美丽乡村建设情况。各有关部门、各乡镇要按照责任分工,主动落实建设任务,整合资金项目向“美丽乡村”建设倾斜,按照目标时序,有序推进美丽乡村建设。

  (二)加快整乡整村推进。充分调动和挖掘现有基础较好乡镇场及村的积极性和潜力,实施整乡整村推进。全县至少集中推进一至两个乡镇场,做到整村规划、整乡建设、整体推进,统筹区域内生态环境、基础设施、公共服务、产业发展等方面协调建设,打造一批建设标准高、影响作用大的示范区域,提升全县美丽乡村建设总体水平。

  (三)加大投入力度。推广四合合胜新区建设的成功经验,按照政府主导、农民主体、社会参与原则,逐步建立政府财政投入、农民自筹、社会参与、帮扶共建“四位一体”投入机制,多渠道、多角度解决美丽乡村“筹资”难题。加大涉农资金整合力度,统筹使用农牧业、水利、林业、道路、扶贫、环保、文化卫生等方面涉农资金,集中向美丽乡村建设倾斜。同时,积极吸引社会资本参与美丽乡村建设。

  (四)完善建管机制。进一步加强对美丽乡村建设项目的监管,规范项目建设过程中决策、招投标、物资采购、质量监管、竣工验收等环节,确保美丽乡村建设质量。加强项目建成后管理维护和监督,探索管护运营新机制,建立美丽乡村建设长效机制。建立健全美丽乡村建设督导考核机制,加强指导督查,强化动态跟踪,及时解决项目建设中存在的各种难题,并对建设不力、进展缓慢的,限期予以整改。对于推进较快达到评定标准的制定相应的奖励机制,给与一定资金扶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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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美丽乡村建设项目实施方案

美丽乡村建设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美丽乡村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加快我县美丽乡村建设步伐,全面提升农村经济和环境可持续发展水平,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城乡一体化发展为导向,以提升农民生活品质为核心,突出乡镇及星级村改造升级,沿线重点村提档达标,点线面结合、以点带面、连片逐步推进,初步构建以乡(镇)直村和示范村为引领,重点村为骨干,达标村为补充的新型城镇化建设体系,打造精品,努力建成产业生态、环境优美、设施完善、生活富裕、乡风文明的美丽乡村。

  二、基本原则

  ——坚持规划引领,示范带动。坚持规划先行,优化乡村布局结构,科学规划美丽乡村建设,先易后难、示范带动、分步实施、稳妥推进,逐步实现全覆盖。

  ——坚持因地制宜,突出特色。立足乡村自然条件、资源禀赋、产业发展、民俗文化,因地制宜、突出特色,有序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尽可能在原有乡村形态上进行完善,杜绝大拆大建,不搞形象工程,同时还要防止千村一面。

  ——坚持农民主体,多方参与。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坚持农民主体、政府主导和社会参与相结合,不断提高农民参与度,拓宽社会参与途径,引导各方力量共同参与美丽乡村建设。

  ——坚持分工协作,统筹推进。县直各相关部门牵头,各乡镇配合,整合涉农资金项目,上下联动,建管并重,统筹推进美丽乡村建设。

  三、总体目标

  积极争取资金、项目,加大美丽乡村投入力度,集中力量整治村屯人居环境,全面提升建管质量,实现科学规划布局美、设施完备生活美、村容整洁环境美、服务健全身心美、创业增收致富美、乡风文明和谐美的“六美”乡村。力争利用三年时间,打造示范村16个、重点村48个、达标村22个。其中:2015年建设示范村4个、重点村16个,达标村6个。示范村,主要选取基础条件较好的村,整合资金项目,加大投入力度,在安全饮水、村内道路、护屯绿化、住房庭院、致富产业等方面实现全面提档升级。重点村,经过三年建设,在主要民生项目上取得明显进展。达标村,主要对地处偏远、基础较差的村,经过改造提升,逐步改善农民生产生活基本条件。

  四、主要任务

  按照省、市美丽乡村建设要求,重点抓好大齐辅路、林肇路、林长路、明龙路、林四路、林新路、林依路等主要公路沿线村屯的道路绿化、垃圾处理、边沟硬化、庭院围墙建设、规范柴草堆放、景观设置、墙面美化等环境综合整治,改善面貌、打造亮点,辐射带动全县美丽乡村建设稳步推进,努力提升乡村“美丽指数”。重点从六个方面入手,完成22项任务。

  (一)美丽乡村规划

  1.编制美丽乡村规划。遵循“科学布局,突出特色”原则,结合县域总体规划、城镇发展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立足乡镇资源禀赋、产业基础、区位条件,加快编制全县美丽乡村建设规划。规划要涵盖基础设施建设、村容环境整治、乡村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农业产业发展和精神文明建设等内容,并细化住房、道路、污水垃圾处理、庭院围栏、绿化、美化、亮化等各类项目建设时序和要求。(责任单位:县住建局)

  (二)基础设施建设

  2.改造农村住房。继续推进农村泥草房改造,消灭D级危房。2015年计划改造泥草房1238户,力争到2017年泥草房改造率达到90%以上。示范村要提高住房建设标准,发展新型节能住宅;重点村要实施住房更新改造工程,通过更换砖瓦房屋顶和保暖门窗等方式,进行全面改造,实现房屋整齐美观。(责任单位:县住建局)

  3.硬化村内道路。加快改善村屯出行条件,着力提高硬化水平。示范村主街、辅街和巷道全部硬化,主街路肩实行砖砌、砂石铺筑硬化;重点村主街和辅街做到硬化,辅街巷道平整维修,夯实硬化基础;达标村主街做到硬化,辅街全面平整改造。(责任单位:县交通局、县住建局)

  4.改造升级通村路。强化通村道路建设,改造完善通村路,中心村公路通村率达到100%。2015年,重点对破损严重的通村路全面改造维修,实现入村道路顺畅通行。(责任单位:县交通局)

  5.解决农村人畜饮水安全问题。加强农村人畜饮水水源地及周边保护,实施农村安全饮水工程。2015年建设农村饮水工程46处,新建水源井32眼,配套水处理设备41台套,管网铺设46处,解决69个屯2.17万人饮水安全问题。到2017年,力争建设农村安全饮水检测中心1处,实施定时定点检测,并对既有管线进行升级改造,确保饮水安全覆盖率达100%。(责任单位:县水务局、各乡镇场)

  (三)村容环境整治

  6.搞好垃圾处理。成立专业清扫队伍,配备运送车辆,并采用集中填埋方式就近处理,垃圾定期清运填埋。力争到2017年,示范村内垃圾箱设置率到100%,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60%以上。其中:2015年,在林甸镇实施农村生活垃圾连片收运工程,10个村、2.1万人受益。采取沉淀等方式处理生活污水,力争生活污水处理农户覆盖率达到30%以上。(责任单位:各乡镇场、县环保局)

  7.大力改善人居环境。鼓励企业、有条件的行政村发展秸秆能源化、饲料化、肥料化、原料化等项目。示范村大力推进节能改灶工作,推广使用电能、液化石油气、沼气等清洁能源。推进城市供热管网向城郊村延伸,具备条件的村实现集中供热、新型清洁能源供热。有条件的村要引导农户建设室内厕所,鼓励原有房屋进行室内改厕;重点村逐步提高清洁能源普及率,引导农户建设室外卫生厕所;达标村引导农民利用清洁能源,室外厕所基本标准化。(责任单位:县农业局、县卫生计生局、各乡镇场)

  8.推广规模化养殖。加快“三进三退”步伐,引导畜禽退出庭院、退出村屯、退出散养。积极推进改圈工作,鼓励养殖大户在生活区外规划建设养殖小区,改善村内居住环境。力争到2017年,建设规模养殖场100处,配建畜禽无害化处理100个,中心村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率达100%,规模化畜禽养殖排泄物综合利用率达60%以上。其中:2015年计划建设规模养殖场15处,配建畜禽无害化处理15个。(责任单位:县畜牧局、各乡镇场)

  9.规范柴草堆放。积极引导村民,在村外指定地点集中规范存放柴草垛,支持村民在院内建设封闭柴草存放设施,确保村内、院内干净整洁。(责任单位:各乡镇场、县住建局、农业局)

  10.改造庭院围墙。大力推进庭院美化工作,以中心村为重点,引导农户建设美观整齐的庭院围墙。示范村要突出地域文化特色,高标准建设“花园式”庭院;重点村建设美观整齐的庭院围栏,入户通道实现硬化;达标村主街建设外形统一、标准一致的庭院围栏,全面美化村容村貌。(责任单位:各乡镇场、县农业局)

  11.实施绿化美化工程。重点对村旁、宅旁、路旁及零星闲置地块进行绿化美化,示范村屯注重合理搭配树种,突出绿化美化效果,庭院栽植果树、花卉或种植绿篱;重点村屯内主要道路全部绿化,村屯内及四周零星闲置地块全部植树绿化。力争到2017年,造林1.8万亩、绿化中心村80个,中心村树木绿化覆盖率达到20%以上。其中:2015年造林0.8万亩,绿化中心村16个。(责任单位:县林业总站、各乡镇场)

  12.村内亮化工程。根据村内道路硬化基础,重点改善村屯主要街路和公共场所照明条件。力争村内主街和公共活动场所安装新型节能路灯,方便农民出行,定期检验维修,保证完好使用。(责任单位:各乡镇场、县住建局)

  (四)完善公共服务

  13.提升完善卫生设施。推进乡村卫生机构规范化建设,加强农村卫生服务人员培训,对村卫生室进行改造升级,中心村卫生室设置率达到100%。(责任单位:县卫生计生局、各乡镇场)

  14.强化公共文化建设。推进农村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加快完善农家书屋,2015年重点完善83个农家书屋,配齐配全各类图书,力争到2017年88个农家书屋全部达标。推进村级文化活动室达标建设,2015年完善40个村级活动室,到2017年村级文化活动室达标率达到80%以上。利用村边空地建设农村体育活动场所,逐步完善25处文体广场,力争到2017年文体广场达标率达到80%以上,其中:2015年建设7处文体广场。(责任单位:县文广体局、各乡镇场)

  15.推进广播电视“村村通”建设。利用好国家、省、市扶持政策,推进农村广播电视工程,中心村实现广播电视户户通。加快农村通信村村通,完善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普及宽带网络。力争到2017年,中心村电话、宽带网络普及率均达100% ,其中:2015年完成2354户,至2017年完成3354户。(责任单位:县工信局、县文广体局)

  (五)农业产业发展

  16.推进农业产业建设。结合各乡镇资源优势,推广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生产。力争到2017年,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到20家、绿色标识达15个,原料基地达60万亩,无公害农产品认证面积达145万亩。其中:2015年申报市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2家、绿色标识12个,建设原料基地20万亩,无公害农产品认证面积140万亩。发展优势特色产业,推行规模养殖、特色种植,加大对设施农业投入,鼓励果蔬、水稻、畜禽制品就地加工,打造“一乡一业、一村一品”,增强乡村就业带动力,2015年计划转移劳动力7.08万人,力争到2017年转移劳动力8万人。责任单位:(县农业局、畜牧局、各乡镇场)

  17.发展乡村旅游业。深度挖掘温泉、湿地、草原、黑土等资源优势和满族、秽秣族、关东文化、乡村文化等文化特色,大力发展温泉湿地游、民俗风情游、农家采摘游、草原风情游等特色旅游线路,开发农业观光、农家乐、田园饭桌、乡村住宿等集住宿、餐饮、娱乐于一体的旅游项目和苇编、根雕、蛋雕、剪纸、牛初乳等特色旅游产品,延伸乡村旅游产业链条,逐步打造结构合理、特色鲜明、乡土气息浓烈的乡村旅游产业。力争到2020年,特色农家院、大小餐饮企业达到500家,农业旅游观光及温泉果蔬采摘基地突破5处,新增就业岗位1000个(责任单位:县旅游局、各乡镇场)

  18.发展“互联网+农业”。推动美丽乡村建设与“互联网+农业”深度融合,转变生产经营方式,加快农业转化升级。引导企业、合作社、种植大户进入黑龙江农业电子商务平台,建立村级电子商务综合服务站,打造集物联网应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农业电子商务、休闲观光农业于一体的“互联网+农业”示范区。搭建农业公共服务平台,集成农业科技网络,开创网络商务,农产品质量信息精确到户,实现农业生产园区精准生产,经营管理、监督追溯、社会服务智能化、网络化。(责任单位: 县农业局、各乡镇场)

  19.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大力发展农业合作社、种植大户、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拉动土地规模流转,促进农业规模化生产、合作化经营、产业化发展、社会化服务。2015年,发展各类合作组织30个、家庭农场10个、500亩以上大户70户,土地流转面积增加5万亩。力争到2017年,各类合作组织发展到300个,家庭农场发展到200个,1000亩以上大户达到200户,实现土地流转60万亩,占总耕地面积的34%。(责任单位:县农业局、各乡镇场)

  (六)精神文明创建

  20.加强农村社会管理。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选优配强村两委班子,村民对村两委班子满意率90%以上。切实抓好基层党组织队伍建设,不断健全农村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等制度。全面施行村务、财务、政务工作透明公开。(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民政局)

  21.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不断加强农村民主法制建设,建立专门治安队伍,促进社会治安更加平稳有序,社会治安满意率96%以上。适应信访新常态,严格落实信访责任,有效化解新案积案,维护群众切身利益,确保社会和谐稳定。坚持建管并重,抓好中心村社区综合管理。制定村规民约,发挥村民议事会、道德评议会、禁毒禁赌协会、红白理事会等群众自治组织的作用,落实农民主体责任,化解社会矛盾,抵制陈规陋习,弘扬文明新风,促进农村社会和谐发展。(责任单位:县委政法委、县民政局、县文明办、县信访局、各乡镇场)

  22.着力提升乡风文明。以乡村文明提升为抓手,扎实开展文明村、文明户创建活动。示范村、重点村、达标村文明户比重分别达到70%、60%和50%;加强民主法制建设,制定村规民约,落实农民主体责任,化解社会矛盾,弘扬文明新风,抵制陈规陋习,促进农村社会和谐发展。(责任单位:县文明办)

  五、推进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县长为组长,县委副书记、主管副县长为副组长,相关部门为成员的美丽乡村建设领导小组,负责全县美丽乡村建设的组织、实施等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美丽乡村建设的总体推进,具体实施和督促检查等工作,并定期向省、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县领导小组上报美丽乡村建设情况。各有关部门、各乡镇要按照责任分工,主动落实建设任务,整合资金项目向“美丽乡村”建设倾斜,按照目标时序,有序推进美丽乡村建设。

  (二)加快整乡整村推进。充分调动和挖掘现有基础较好乡镇场及村的积极性和潜力,实施整乡整村推进。全县至少集中推进一至两个乡镇场,做到整村规划、整乡建设、整体推进,统筹区域内生态环境、基础设施、公共服务、产业发展等方面协调建设,打造一批建设标准高、影响作用大的示范区域,提升全县美丽乡村建设总体水平。

  (三)加大投入力度。推广四合合胜新区建设的成功经验,按照政府主导、农民主体、社会参与原则,逐步建立政府财政投入、农民自筹、社会参与、帮扶共建“四位一体”投入机制,多渠道、多角度解决美丽乡村“筹资”难题。加大涉农资金整合力度,统筹使用农牧业、水利、林业、道路、扶贫、环保、文化卫生等方面涉农资金,集中向美丽乡村建设倾斜。同时,积极吸引社会资本参与美丽乡村建设。

  (四)完善建管机制。进一步加强对美丽乡村建设项目的监管,规范项目建设过程中决策、招投标、物资采购、质量监管、竣工验收等环节,确保美丽乡村建设质量。加强项目建成后管理维护和监督,探索管护运营新机制,建立美丽乡村建设长效机制。建立健全美丽乡村建设督导考核机制,加强指导督查,强化动态跟踪,及时解决项目建设中存在的各种难题,并对建设不力、进展缓慢的,限期予以整改。对于推进较快达到评定标准的制定相应的奖励机制,给与一定资金扶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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