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版
您的当前位置: 08范文网 > 专题范文 > 公文范文 > 机关内部管理制度包括哪些范文(精选4篇)

机关内部管理制度包括哪些范文(精选4篇)

来源:公文范文 时间:2022-09-28 16:10:12 点击: 推荐访问: 包括 包括特种设备采购、安装 机关

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机关内部管理制度包括哪些4篇 , 供大家参考选择。

机关内部管理制度包括哪些4篇

第一篇: 机关内部管理制度包括哪些

机关内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机关内部管理,推进效能型机关建设,保证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依据国家、省、市有关法规制度,结合本单位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外办机关实行主任负责制,由主任组织,秘书科实施管理工作。   

   

第二章 工作制度  

第三条 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做到爱岗敬业,自觉服从组织分配,尽职尽责地做好本职工作。   

第四条 按时上下班。不迟到、早退,严格考勤,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   

第五条 做好上班前的准备工作。工作日的每天早晨整理内务卫生,做好上班前的一切准备工作。   

第六条 严格工作纪律。上班时间不许办私事,不许用单位电话闲谈,不许用电脑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不擅离岗位,不随便串岗。   

第七条 工作作风严谨。工作尽心、尽力、尽责,养成认真、高效的良好工作作风。   

第八条 严格请示、报告制度,不准越级办理。按主管分工责任制,严格机关内部的请示、报告制度。   

第九条 必须有深入实际、调查研究的工作作风,掌握第一手材料,为领导当好参谋和助手。   

第十条 甘当公仆,树立为领导、机关和基层服务的意识,搞好自身廉政建设。   

第十一条 必须有团结奉献、务实高效、拼搏进取、争创一流的精神,高标准、高质量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第十二条 文明礼貌待人。要主动、热情、大方地接待上级机关和其他单位来办事的人员,注意礼节礼貌。   

第十三条 注重自身仪表。衣着整洁大方,举止得体。   

第十四条 自觉遵守党纪国法,遵守机关各项规章制度,树正气,做一名称职的机关干部和工作人员。  

   

第三章 学习制度  

第十五条 建立以党支部为核心的学习领导小组,以自学为主。定期组织集中学习,全年集中学习不少于12次。   

第十六条 学习内容以政治理论、经济理论、业务知识、法律知识、科技知识为主,重在提高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   

第十七条 学习方法力求灵活多样,避免走过场,流于形式,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注重学习效果。每位干部职工要做到四有:有学习计划,有学习笔记,有心得体会文章,有总结。   

第十八条 学习时间安排:每周三下午为集中组织学习时间。   

第十九条 每次集中学习由机关党支部负责召集并记录出勤及学习内容,每季度对干部的学习情况进行一次不定期检查。  

   

第四章 会议制度  

第二十条 党组会议  

1、党组会是市外(侨)办机关最高决策会议。凡属办内重大事项,均由党组会议讨论决定。  

2、党组会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必要时可由党组书记决定临时召开。  

3、党组会由党组书记主持。党组书记因事不能出席时,可由党组书记委派其他党组成员负责召集和主持。  

4、党组会议的参加人员为党组书记、党组成员。根据工作需要,必要时可请有关人员列席。出席人员必须保证应参加人数的三分之二以上。  

5、党组会议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方法讨论决定问题,充分发扬党内民主。对意见不够集中、讨论不够成熟的议题,可暂缓做出决定,必须决定时,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表决。经党组会讨论决定的事项,党组成员必须坚决执行,不得随意改变。  

6、党组会议具体召开时间和会议议题,由党组成员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提出,由会议主持人确定,党组会议所要研究讨论的议题,事先应通知各党组成员。除特殊情况外,党组会议一般不讨论临时性议题。  

7、党组会议的主要内容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传达和学习党和国家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的重要会议、文件精神。  

(2)、研究落实中央和省外事、侨务部门关于外事侨务工作的重大方针政策、重要业务会议精神。  

(3)、讨论研究全市外事侨务工作总体发展目标、发展战略、发展规划、发展计划等重大问题,并做出相应决策。  

(4)、讨论和部署机关党建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廉政建设和组织建设工作,处理解决这些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5)、指导全办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促进全办的思想、作风和队伍建设工作。  

(6)、按照有关规定及程序,讨论并决定全办人员的编制、人事任免、调出调入以及干部职工的培养、考察、推荐、奖惩等重要人事工作问题。  

(7)、其他需要党组会议研究和决定的事项。  

8、对因病、因事未出席党组会的党组成员,会后由党组书记或党组秘书向其通报本次会议内容,如有不同意见,要及时反馈。  

9、党组会议由党组秘书负责通知、记录并根据需要整理会议纪要,党组会议记录要力求完整准确、表达清楚,对一个问题的不同意见应如实记录。  

10、党组会议议定的事项,由分管的党组成员或责成有关领导进行实施,要落实到具体科室和个人,工作情况要及时向党组汇报。秘书科负责具体督办工作。  

11、党组民主生活会每半年召开一次,要做好会前广泛征求群众意见,会中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会后及时向群众通报民主生活会情况和整改措施等工作。  

12、党组成员及列席党组会人员要严格执行保密纪律,任何人不得私自泄漏党组会讨论决定的事项和暂不向下传达的决定,党组会议记录和笔记要妥善保管,不得丢失和外传。  

第二十一条 主任办公会议  

会议由主任或主任委托的副主任主持,主任、副主任出席。根据会议内容可吸收有关科室负责人列席,会议时间根据工作需要临时确定。会议的主要议题是:  

1、分析形势、研究部署外事、侨务各时期的重点工作;  

2、传达学习上级的重要文件、指示,研究制定贯彻执行的意见和具体措施;  

3、审定外事、侨务工作的重要报告、请示;  

4、讨论审批重大财务开支事宜;  

5、研究决定其它需要主任办公会议决定的事项。  

第二十二条 全体干部(职工)会议  

会议由办领导主持,全办干部(职工)出席,会议原则每季度举行一次,根据工作需要也可随时召开。会议的主要内容:  

1、传达学习重要文件、指示和会议精神;  

2、通报有关情况;  

3、进行季度、半年、全年工作总结和部署,表彰先进;  

4、听取领导干部述职报告,进行领导干部测评工作。  

第二十三条 会议的准备  

1、党组会议、主任办公会议和全体职工会议的会务工作由秘书科负责。  

2、各科室需要提交主任办公会议研究讨论的议题和有关材料须事先征得主管主任同意后,送交秘书科,秘书科经请示主持会议的领导后确定会议议题,并在会前将会议议题通知与会人员。  

3、秘书科要做好会议通知、安排会场、清点到会人数、会议记录等工作;  

4、秘书科要根据会议内容和需要,为会议准备有关材料;  

5、秘书科负责督办会议决定的执行情况。  

第二十四条 会议要求  

1、按照会议通知时间提前5分钟入场,不准迟到。因故不能出席者应事先向会议主持人请假;  

2、严格执行保密制度。凡没有要求传达的会议内容,不得扩散;  

3、讨论问题,发表意见,力求简明扼要;  

4、会议期间禁止吸烟,不准交头接耳,不准随意走动或翻阅与会议无关的材料;  

5、会议期间一律将手机关机或调至振动状态,如有特殊情况需要接听电话,需请示会议主持人后到会议室外接听。  

第五章 考勤制度  

第二十五条 秘书科负责机关全体干部职工的考勤工作,实事求是地做好考勤记录。   

第二十六条 坚持按时上、下班、有事须请假的工作制度。上班时间外出办事班子成员、科长须向主任请假,科室成员须向科长请假。   

第二十七条 请假一天,由各科科长批准,请假一天以上,须经主任批准,否则作旷工处理。   

第二十八条 假期期满,应按时上班,并向准假领导汇报,及时到秘书科销假。  

   

第六章 财务管理制度  

第二十九条 严格执行财务计划管理和领导审批制度。机关行政经费、地方外事费和各种预算外资金,一律实行主任办公会议审查预决算制度,主任办公会议定期或不定期听取资金使用情况汇报,审核批准行政经费、地方外事费的开支计划和决算,确定资金的使用方向和开支标准,审查各种资金使用的政策依据。凡属于外办账户列支的经费,均由外办主任一支笔或授权审批。  

第三十条 资金使用必须实行先请示后支付的原则。由外办帐户列支的各项经费(办公用品、报刊杂志、电话费、车燃费、车辆维修费、对外宣传费、研修培训费、会议费、外宾接待费及其他费用等)均由各业务科室提出具体开支计划,报秘书科审核后提交主任办公会审批,未列入开支计划、不经过主任同意的开支不予核销。  

第三十一条 财会人员必须依据《会计法》和财经纪律规定,履行工作职责,忠于职守,尽职尽责地开展工作,协助领导把好财会关,对不合理支出提出改进意见;有权拒绝不符合审批程序的经费支出;坚持专款专用的原则,保证经费计划的合理性,审核票据的真实性。  

第三十二条 财会人员不允许不经主管领导批准擅自动用支票和现金,在执行开支计划中,发现超标准开支、超计划开支,必须及时报告主管领导,经领导同意后方可支付。  

第三十三条 财会人员必须按月向主管领导如实汇报行政和地方外事经费的拨入和支出情况,并提出每月开支计划。  

第三十四条 加强财务管理,做到日清月结、帐据相符、帐款相符、帐物相符。  

第三十五条 完善监督机制,业务科室使用专项经费购置实物时,由业务科室和秘书科派人共同采购。严格采买购置的经手人、验收人、审核人(会计、出纳)和审批人的经办审批制度,经手、验收、审核和审批不得替代,发现手续不齐全的票据,财会人员有权拒付。  

第三十六条 专项经费管理  

1、差旅费。机关工作人员出差实行审批制度,出差到市区以外必须经主任批准。审批公出要定任务、定人数、定时间、定费用。严格执行《辽宁省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差旅费开支的规定》,工作人员出差只报销住宿费、车船费,不给予补助。机关工作人员上下班远离办公地点的,应乘座通勤车或公共汽车;财会应严格控制出租车票的报销,如遇特殊情况发生出租车票费用需向秘书科说明情况。  

2、电话费。严禁用办公电话办理私事和闲聊,拨打国际长途电话一律进行登记,秘书科对每部电话每月所发生的费用情况要予以公布。  

3、车燃维修费。车辆用油按行车里程及车况由秘书科定量管理。车辆的维修、保养由驾驶员向秘书科提出意见(维修和保养项目及费用预算),填写《车辆维修、保养申请单》,由秘书科审核并报主任同意后,到指定的专业厂家进行维修、保养,车辆维修换件时应以旧换新核准验收。  

4、招待费。来客招待实行就餐定点和通知制度,各科室需要接待的客人必须由经办人经请示主任确定接待标准后,由秘书科定点安排就餐。要坚持勤俭节约的原则,严格控制招待标准,外宾按文件规定掌握,内宾一般安排工作餐。挥霍浪费公款、大吃大喝,造成恶劣影响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5、办公用品费。所有办公用品及其他物品的购买由秘书科统一办理,并实行严格的监督机制,其他人员和科室未经请示所发生的费用一律不予报销。  

第三十七条 预算外资金管理  

预算外资金主要是指:出国人员暂住证费、基层单位会议费、外宾支付的接待费及其他各项劳务性收入等。各种收费必须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严禁坐收坐支,收入必须开具正式票据。各科室要及时向主任报告各项收入情况,并按规定由秘书科统一立账管理。收费要扣除经领导批准的合理支出,纯收入部分上缴70%由财务统一使用,用于补助机关经费不足或用于职工的福利,余下30%作为科室业务费。科室业务活动费支付100元以内的由主管科长批准,超过限额的由主管领导批准。  

第三十八条 切实加强监督管理  

办内行政经费、地方外事费、和预算外经费都要无条件接受审计。每年由审计领导小组责成专职、兼职审计员,对秘书科和业务科室在年初和年中进行两次审计,发现违纪问题要严肃查处。  

   

第七章 车辆和驾驶员管理制度  

第三十九条 车辆管理  

1、本办的所有车辆由秘书科统一管理。秘书科负责车辆的维修、保养、车检、事故处理、安全教育等工作。  

2、严格执行市纪委关于严禁公车私用的规定。  

3、按照固定资产管理的要求,建立车辆档案,登记每辆车的购入时间、价格、名称、型号、颜色、排气量、发动机及车架号、车内设备等。  

4、按时进行车辆的维修和保养,发现故障及时维修,保证车辆的使用安全,防止事故的发生。  

5、车辆出市区应报主任批准后,方可出车。否则出车期间全部费用自理,并追究用车人及驾驶员责任。  

6、所有车辆休息日和节假日未经主任批准不得私自出车。   

7、车辆上的各种工具、备品由驾驶员负责保管。如有丢失,由本车驾驶员按价赔偿。  

第四十条 车辆使用程序  

车辆的使用要本着领导工作用车和接待任务用车为主的原则,灵活调度车辆,最大限度地满足机关公务用车的需要。  

1、所有车辆由秘书科统一管理,统一安排,随用随调。除主要领导外,其他任何人不准擅自调用车辆  

2、车辆除办领导通勤外,公务用车一律由秘书科按照轻重缓急派遣。各位副主任用车需事前通知秘书科,秘书科在无接待任务的情况下优先安排,如需出市区需请示主任同意。各科室日常工作用车应于每日上午8:30和下午1:30前通知秘书科,8:30前用车的,应前一日的下班前通知秘书科。如临时用车,而因车辆紧张而无法派车时,由各科室自行解决。  

3、接待任务前各科室应将接待方案报秘书科,以便进行车辆调度,如车辆不够需租赁其他车辆时,应提前向主管主任、主任请示批准。  

4、车辆返回外办后,驾驶员应立即通知秘书科,以备下一个出车任务的安排。  

第四十一条 驾驶员管理  

1、驾驶员归秘书科管理。秘书科负责驾驶员的教育、管理等工作。  

2、上班时间内司机暂没有出车任务时,应随时在办公室等候。有要事确需离开时,要告知管理人员去向和所需时间,经批准后方可离开。  

3、驾驶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章制度,安全驾车。并应遵守办机关其他相关的规章制度。  

4、驾驶员要热爱本职工作,服从调度,努力钻研驾驶和检修技术,使车辆始终处于良好状态。  

5、应爱惜车辆,定期对车辆进行检查及保养,出车前,要例行检查车辆的水、电、油及其他性能是否正常,发现不正常时,要立即加补或调整。出车回来,要检查存油量,发现存油不足时,应立即加油。  

6、司机对所开车辆的各种证件的有效性应经常检查,出车时一定保证证件齐全。  

7、驾驶员不及时检修、保养车辆,造成人为机件损坏者,责任自负。  

8、在执行接待任务时,应提前检查车辆,打扫车内外卫生,着装整洁。  

   

第八章 办公用品(礼品)管理制度   

第四十二条 日常办公用品(礼品)由秘书科统一购买、保管、发放,各业务科室所需办公用品由科室负责人每月统一领用并提出下月计划。   

第四十三条 如需购置大宗、贵重的办公用品,须由科室提出申请,由分管领导或秘书科请示主任,经批准再统一办理。   

第四十四条 对消耗性办公用品要节约使用,用多少领多少;领取的非消耗性办公用品(如订书机、计算器、剪刀、U盘、文件夹、插座等)如重复申领,应说明原因或凭毁损物品以旧换新。   

第四十五条 任何个人不经批准,擅自购买的办公用品(礼品),不予报销费用。   

第四十六条 所需耗材以及维修、保养由秘书科负责。   

第四十七条 秘书科在采购物品时,要做到价钱合理、质量保证、手续完善、发票真实、合法。  

第四十八条 外事活动赠送礼品的发放、收缴礼品的保管工作由秘书科负责。领用单要注明品名、单价、数量、赠送人和受赠者,要有经手人和审批人签字。  

   

第九章 公文管理及档案管理制度  

第四十九条 公文处理工作规范  

秘书科负责管理办机关的公文处理工作,坚持实事求是、精简、高效的原则,做到及时、准确、安全。严格执行国家保密法律、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确保国家秘密的安全。  

一、发文办理  

1、发文办理指以本机关名义制发公文的过程,包括草拟、审核、签发、复核、缮印、用印、登记、分发等程序。  

2、各科室拟稿人拟订公文后,由科室负责人进行核稿后,报主管主任会签,最后报主任签发。主任签发前,各科室负责人应认真进行审核、校改。  

3、对涉及其他科室职权范围内的事项,主办科室应当主动与有关科室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后方可行文,会签后报请主任审定。  

4、确定公文的秘密等级、紧急程度和发放范围。  

二、收文办理  

1、秘书科负责接收中央、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及各部门的公文、简报、资料、传真电报及各县(市)区委、区政府的公文及其它材料的签收、拆封、登记、筛选、分发、传阅、审核、拟办、批办、承办、催办、收回、归档和清退工作。  

2、收文要严格履行签收手续,认真清点所收件数,核对封号和收文单位,由专人统一拆封(领导亲启件除外),将收文日期、公文标题、密级、发文字号、发文机关、份数及办理情况在收文簿逐项填写清楚。  

3、承办科室收到交办的公文后应当及时办理,不得延误、推诿。紧急公文应当按时限要求办理,确有困难的,应当及时予以说明。对不属于本科室职权范围或者不宜由本科室办理的,应当及时退回并说明理由。  

4、公文办理中遇有涉及其他科室职权的事项,主办科室应当主动与有关科室协商,如有分歧,可以报请主任审定。  

三、公文传阅  

1、秘书科负责将需传阅的公文按批示顺序依次传阅。原则上先传现职领导,如遇领导外出,可依次下传,领导回来时补阅。  

2、需办领导和各科室传阅的公文一般应在2日内退回秘书科;领导批示需有关科室承办的,可采取分送或先传承各科室。承办科室办理完毕后,及时将公文连同办理结果书面材料退回秘书科。  

3、严格按领导批示和规定范围传阅。  

4、严格阅文登记制度。特急公文、重要公文、密级公文,秘书科要跟踪催阅。  

5、传阅件一律不得横传,阅后返还秘书科存查。  

第五十条 档案管理制度  

归档的文件材料必须按年度立卷,办机关内部机构在工作活动中形成的各种有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都要按照本制度的规定,分别立卷归档。  

一、文件材料的收集管理  

1、坚持部门收集、管理文件材料制度。秘书科文书负责管理本部门的文件材料。  

2、凡办机关缮印发出的公文(含定稿和两份打印的正件与附件、批复请示、转发文件含被转发的原件)一律由秘书科统一收集管理。  

3、一项工作由几个科室参与办理,在工作活动中形成的文件材料,由主办科室收集归卷。会议文件由会议主办科室收集归卷。  

4办机关工作人员外出学习、考察、调查研究、参加上级机关召开的会议等公务活动的相关人员必须将会议的主要文件资料报秘书科办理归档手续。  

二、归档范围  

1、重要的会议材料,包括会议的通知、报告、决议、总结、领导人讲话、典型发言、会议简报、会议记录等。  

2、上级机关发来的与外(侨)办有关的决定、决议、指示、命令、条例、规定、计划等文件材料。  

3、外(侨)办对外的正式发文与有关单位来往的文书。  

4、外(侨)办的请示与上级机关的批复。  

5、外(侨)办反映主要职能活动的报告、总结。  

6、外(侨)办的各种工作计划、总结、报告、请示、批复、会议记录、统计报表及简报。  

7、信访工作材料。  

8、外(侨)办签订的合同、协议书等文件材料。  

9、办机关干部任免的文件材料以及关于职工奖励、处分的文件材料。  

10、办机关人员劳动、工资、福利方面的文件材料。  

11、外(侨)办的历史沿革、大事记及反映对外交往重要活动的文字材料、剪报、照片、录音、录像等。  

12、友协日常工作需归档的各种资料。  

   

第十章 安全管理制度  

第五十一条 节假日由秘书科具体做好安排并做好防火、防盗工作。   

第五十二条 节假日及“两会”期间如需要可安排干部职工进行值班。   

   


THANKS !!!

致力为企业和个人提供合同协议,策划案计划书,学习课件等等

打造全网一站式需求

欢迎您的下载,资料仅供参考

第二篇: 机关内部管理制度包括哪些

民政局

机关内部管理制度

为了进一步强化机关管理,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各项民政工作任务顺利完成,依据有关规定,制定本机关内部管理制度。

机关文明办公制度

第一条 工作人员要牢固确立“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公仆意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对每位工作对象都要热情接待、优质服务,努力提高服务质量,实行“首问负责制”。尤其对基层来访的民政对象要按照政策耐心做好解答,并按职责范围和程序规范处理,及时请示汇报。

   第二条 工作人员衣着整洁、庄重、得体,言谈举止文明规范,接听电话礼貌热情。
    第三条 坚持依法行政,规范工作程序,提高办事效率和工作质量。汇报工作时力求抓住要点,避免面面俱到。布置工作时要考虑周全,不要含糊。对基层的来电、来信、来访所询问的有关事宜不拖不推,及时明确地作出答复,一般在一周内办结。
    第四条 树立全局观念,下级服从上级,个人服从组织,相互之间团结协作,密切配合,确保政令畅通。
    第五条 工作人员办公时不得喧哗、嘻闹、串岗或办私事,不得在办公室内打牌,不得用办公室的电脑上网聊天、玩电脑游戏。因工作失误引起行政诉讼败诉,对相关人员予以降职离岗处理,涉及的经济损失赔偿全额自理。对情节严重的交司法纪检部门处理。
    第六条 讲究卫生,保持清洁。工作人员每日提前10分钟到班,搞好室内卫生,做好机关值日。办公桌椅、橱柜和其它物品摆放整齐,报刊杂志、文件资料存放有序,确保工作区域卫生整洁,环境优美。

考勤制度

第一条 出勤。全体工作人员必须遵守《劳动法》和《公务员法》的有关规定,按时上下班,勤奋工作,努力提高工作效率。工作人员探亲、休假(含产假)按有关规定执行。工作期间要严守纪律,坚守岗位,违者取消年度评优、先资格。

第二条 请假。工作人员因事、因病或其它特殊情况需要请假的,应按照管理程序逐级报批,并自觉到局办公室履行手续。局领导外出须向办公室说明去向;局领导班子成员请假,由局长或局长委托主持工作的局领导批准。

1、局领导班子成员请假的由局长批准;机关工作人员请假1天以内的,由主管副局长批准,2天以上的由局长批准。

2、因病确需要住院治疗的,须持医院诊断书和住院证明书,经主管副局长同意报局长批准。住院治疗的,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3、年内事假累计不得超过15天,超过期限的,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4、按时参加学习和义务劳动。学习和义务劳动不得请假。

5、各科室人员外出办事,要向本科室其他人员或主管副局长说明情况,全科室人员全体外出的要向局办公室说明情况。

第三条 值班。局机关值班平时由专人负责。节假日或其它特殊情况需值班的由科室人员轮流值守,局领导为带班领导。值班期间值班人员必须全部按时到岗,做好值班记录;重大情况要及时向带班局长汇报;值班时间为当日8:30至次日8:30;值班期间不到岗者,因值班缺勤影响工作或出现问题的,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第四条 请销假情况局办公室登记备案,局办公室每月初对上月的出勤情况进行公布。

会议、学习制度

 
 第一条 每月不定期召开局务会,局党组全体成员参加。会议议题主要是传达上级指示精神,通报工作情况, 讨论研究问题,小结当前工 作,部署下步工作任务。

   第二条 每月不定期召开局长办公会,研究全局性的重大问题。会前,各科室须将讨论的问题提前填好会单,交主管副局长把关, 由办公室汇总报局长审核研究讨论,办公室做好记录。   

  第三条 凡召开民政助理员或全局性会议,须填写“会议审批表”,经办公室、分管办公室的局长审核,报局长批准后方可召开。 

第四条 原则上每周五为机关固定学习日,具体时间为 下班前2小时,学习时间任何人不得无故缺席,特殊情况须经办公室核实,报分管行政的局长批准同意。学习由分管办公室的负责人及办公室按相关学习计划具体组织实施。

公文印发和印章、文书处理及文书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条 公文起草要按照机关公文格式,做到规范化,避免文字、文体的差错,确保公文质量。

第二条 凡以局(或党组)名义发文,须经办公室进行文牍把关,再经分管副局长审核后,呈局长签发后方可打印。盖章时必须凭领导签发的文稿,手续不完备者,办 公室不予盖章。 

第三条 各类文件采取传阅的方法传承各位局领导。办公室要严格按照领导批示传递,认真履行好签发和收缴手续。借阅文件须履行借阅手续,借阅后要如期归还,防止文件丢失。

 第四条 文件阅后要签名,机密文件要严格阅读范围,不得带出办公室。文件外借时须经领导同意,办完有关借阅手续后方可外借。当年文件一律在次年元月份前交办公室立卷存档。

第五条 局行政公章由办公室负责保管,盖章时须经办公室主任审核,有关人事、财务等重大事项须盖章时,局长同意后方可盖章。
      第六条 文书档案指定专人保管、专人负责,严格做好保密工作,严防泄密。
        第七条 上级部门或纪检、信访部门交办的有时限要求的文件,办公室负责督促落实。

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条 机关各项经费、专项资金的支出一律执行局长“一支笔”审批制度。  

第二条 严禁私人借款。因工作需要借款,必须履行借款申请手续,明确借款事由,报局长签字后方可借出,事后借款人员要及时办理报销或还款手续,否则,财务人员从借款人工资中扣除。

    第三条 未经局长签字的原始凭证,一律不得入帐,如有违反,追究财务人员相关责任。

    第四条 财务科每月月底要对当月的财务收支情况进行核对,做到日清月结。

第五条 严格执行财会制度。加强安全保卫措施,提高财会安全意识。因渎职、失职造成损失的追究相关人的责任。

第六条 财务科每月要将财务运行情况形成报表报局长审核。

第七条 下属(敬老院、光荣院、军休所、殡仪馆)每月底前把财务运行情况报局长审核。纪检、财务科要定期或不定期督促检查规范管理。

第八条 办公室、财务科每月30号前按审批单将接待、车辆、购物等费用情况汇总后加盖财务章报局长审核,作为结账依据。

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第一条 固定资产的购置本着勤俭节约的原则,由办公室统一计划,凡超过500元以上的需经局领导研究同意后统一购置,统一发放。其他科室和个人不得自行购置,否则不予报销。
第二条 固定资产由办公室统一清点,登记建帐、造册,实行编号管理,与科室签订保管责任书。科室不得自行外借或转让,更不得挪为私用。每年定期清核,发现遗失、损坏、短缺要查明原因,追究责任。
       第三条 各科室确需购置或更换大型固定资产必须先提出书面申请,由主管副局长提出明确意见后交办公室,在资金允许的情况下,经局领导研究同意方可购买。
       第四条 凡属于专控商品及车辆用油、计算机、复印机等物品的购置,一律推行政府采购制度进行购置。
       第五条 固定资产维修需填报维修审批表,经审批后方可进行维修。

车辆管理制度

第一条 车辆由局办公室管理,未经局长和办公室安排,任何个人不得擅自调车和出车。中层干部及工作人员1人因公外出无急事不派车;同时、同向、同目标不重复派车。

第二条 司机要自觉服从办公室管理,按时上下班,有事请假。没有出车任务时,要坚持在办公室待命,平时要加强对车辆的检查和保养,保持车况车貌完好整洁。严禁违章驾驶,严禁酒后驾车,严禁私自出车,违者造成事故的全部费用和刑事责任由司机个人承担。

第三条 司机和车辆实行专人专车,不得将车辆转借他人或司机之间交换驾驶。如需外借或换车,必须提前报告办公室主任,

第四条 车辆维修事前征得局长同意,由办公室主任随车,到局定点修理点维修,维修结束后由办公室和计财人员共同核算维修费用,办理结帐手续,局长审核签字后报销入帐,未按程序办理的,维修费用由个人承担。

第五条 车辆用油实行专人管理。出车一律经主管办公室的副局长审批签字后到办公室领取出车单,凭单在指定地点加油。需在外地临时加油的,回单位向办公室说明后核报。

第六条 到县各机关拿取文件,没有特殊急事,原则上不派车。

第七条 局办公室行使管理职权时,既要科学安排、热情服务,又要坚持原则、照章办事。

办公用品管理制度

第一条 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办公用品“谁使用、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加强对电脑、打印机、复印机、电话等物品的保养和维护。

第二条 提倡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电脑、打印机耗材、打(复)印纸张等办公用品要尽量做到物尽其用。对确需购置的大件办公用品,由主管副局长向局长汇报后,交局办公室统一购置。

第三条 各科室配备的公用物品,个人只有使用权,没有支配权,任何人不得随意外借。如情况特殊,确需外借,要请示办公室批准,

第四条 科室人员要爱护办公设施,不得私自拆卸电脑等办公设备,不得在电脑中装载不健康内容的软件,不得上黄色网站,不得在电脑上违纪操作、泄露机密。需维修的设备设施,科室先与办公室联系,由办公室统一安排维修。

第五条 局办公室要做好办公设备和公用物资登记管理工作。工作人员调整、调动时,应办理公用物资、文件资料等物资的移交手续,不得将其据为已有。

来客接待工作制度

第一条 来客接待实行派餐制度,需用餐者先填写《派餐单》。注明事由、来人和陪餐人员,由主管办公室副局长审批签字后按标准用餐。

第二条 公务接待原则上安排定点酒店,由办公室主任根据来人数量单独或合并接待。用餐完毕后,由办公室安排专人结算并签字。签字人员要在结账单上说明来客单位姓名、人数及时间方可报销。

第三条 确需到非定点饭店的,须经局长在派餐单上签字后,再由办公室安排指定的酒店接待。

第四条 接待标准由办公室统一安排,陪餐人员由办公室请示主管局长后确定陪餐对象。

第五条 本单位或下属单位人员因工作需要确需安排就餐的,一律由办公室在单位食堂安排工作餐。

第六条 机关接待费按月公开,增加透明度,接受全体干部职工的监督。

采购制度

1、机关各科室使用的办公用品、礼品、设备,一律由办公室统一采购。

2、价值在200元以上500元以下单件办公用品、礼品或设备的采购,采购前须经主管办公室的副局长批准;价值在500元以上1000以下的物品采购,除向局长汇报同意后,应由办公室采购;1000元以上的物品、设备采购时应由办公室、财务科共同参与;对有合同的物资采购,报销时应附合同。

首问责任制度

第一条 首问责任人,是指干部群众来我局办事或来电来信,第一个接待的工作人员(含借调、工勤人员)。

第二条 首问责任人的职责

1、热情、礼貌接待来访,耐心回答来电的询问。

2、认真听取干部群众的办事要求和情况反映。

3、对属于自己职责范围的事项,要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办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延误、推诿;对不属于自己本职工作范围的,是群众来访,要主动告诉有关部门和单位协调处理,并主动帮助联络。做到首问必答,首问必释,是来电、来函的,及时转有关部门和科室处理。

4、对需按一定程序才能办理,或一时无法答复和解决的问题,要认真作好记录,并告知相关事宜,能够办理的要及时办理;自己不能办理的要跟踪催办,保证问题得到妥善解决和落实。

5、对不属于我局职责范围的事项,要做好解释工作,并告知承办的职责单位。

6、对干部群众应当做到来有迎声,问有答声,去有送声,以礼相待。积极推行“您好”,“请坐”、“请讲”、“请放心”、“请跟我来”、“请销候”、“请慢走”等文明用语,做到“五个一”,即“一张笑脸相迎,一把椅子请坐,一杯热茶接待,一阵促膝交谈,一个实在说法”。接待群众严禁态度粗暴,互相推诿,禁止使用“不知道”、“问别人去”、“不是我管的事”等让群众感到失望的语言。

第三条 办公室负责首问责任制工作的考核,每月进行一次,年底对执行情况进行评议,重点评议接待态度、办事效率、办理效果,并把评议工作与年度考核挂钩。

第四条 首问责任人要切实负起首问责任,不能冷落来办事的群众,不能简单、粗暴地回答群众的询问。对首问责任人违反职责的要按以下规定处理:

1、第一次被投诉后经查证属实的,给予当事人通报批评。

2、第二次被投诉后经查证属实的,当事人年度考核不能评为优秀等次。

3、第三次被投诉后经查证属实的,年度考核评为基本称职,并追究当事人的纪律责任,其所在科室负责人的年度考核不得评为优秀等次。

安全保卫制度

第一条 切实加强干部职工的安全防范教育,增强安全防范意识。

第二条 办公室负责本局的日常安全保卫工作,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第三条 档案室、财务室、领导办公室等重点要害部门,要采取切实有效的防范措施确保安全。

第四条 各办公室不得存放有价证券、现金、金银首饰等贵重物品。

第五条 各办公室严禁存放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物品。

保密制度

第一条 所有文件、内部资料、内部刊物都要严格管理。参加会议带回的重要文件、资料,原则上应交档案室集中保存,工作需要时再办理借阅手续;秘密以上文件、资料的内容,原则上不得抄录和传达;秘密文件不得复制。

第二条 干部调动工作或离退休时,要将所保管的文件如数交还档案室,不得带走。

第三条 各科室应经常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对造成文件失密、泄密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信访接待制度

第一条 为密切我局同人民群众的联系,保护信访人的合法权益,加强和规范我局信访工作,根据《信访条例》及相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群众来信来访由局办公室信访接待室工作人员负责办理,作好详细登记,根据来访者要求和来信内容提出处理意见,并回复当事人;重要信件送领导阅示;与科室工作有关的,交有关科室处理;需由有关单位处理的,由办公室转交相关单位,并回复来信来访者。

第三条 局党政领导班子建立领导值班日制度,领导班子成员以轮流值班的形式,负责当天的重要来信来访。

第四条 当天值班领导受理的信访件或上级机关、上级领导批办以及其他部门转办的信访件,由办公室负责做好登记并报局长批转。

第五条 对上级机关、上级领导转交办的信访事项,办结后由承办科室或具体承办人及时将办理结果形成书面报告交局长审核后,由办公室报送给上级机关或上级领导。

第六条 各值班领导和信访接待工作人员在信访工作中要认真负责,依法办事,做到认真接待,详细记录,耐心解答,文明用语。若出现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失职、渎职行为,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信访条例》的规定,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行政、刑事法律责任。

第三篇: 机关内部管理制度包括哪些

龙市镇机关内部管理制度

井冈山市龙市镇机关内部管理制度

为加强镇机关内部管理,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达到内强素质,外塑形象之目的,使各项工作管理科学化、系统化、规范化、制度化,实现以制度制度管人的目的。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特制订如下制度。

一、学习制度

1、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努力学习各项法律法规和科技知识,不断提高政治素质和工作能力。

2、坚持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原则,紧密结合思想实际和工作实际,做到学以致用。

3、镇机关全体工作人员以自学为主,每周一晚上为集中学习时间,由镇班子成员及机关干部轮流讲学,如遇特殊情况另行安排。

4、例会、学习与布置工作相结合,全体工作人员必须按时到会、签名,无故缺会,每次扣罚20元,无故迟到、早退,每次扣罚5元,当月兑现。同时,每人必须带好笔记本,不准喧哗或做其它事,与会人员一般不准在会场接打手机。

5、经常摘抄学习笔记,撰写心得体会,科级干部每人每年不少于5篇、1.5万字,一般工作人员每人每年不少于3篇、1万字。学习任务未完成,每少一篇扣津贴50元,每少一千字扣津贴20元。

二、考勤制度

1、全体工作人员必须按作息时间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镇机关实行考勤机考勤,时间为上午8:20以前,下午5:00至6:00,未按时考勤一次,扣罚10元。如遇下乡或因公出差而不能及时考勤者,须电话向分管党政办班子成员告知。无故旷工者,每天扣津贴50元。

2、要深入实际、深入基层认真做好本职工作。如没有下乡或因公外出办事,工作时间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凡因公出差、开会必须及时向主要领导报告并告知党政办。

3、严格请销假制度。请病假、事假按规定程序办理。一般干部凡请假半天以内者,须向主要领导口头请假;请假1天(含1天)以上者,需由镇长审批(正股级岗位干部还须向书记报告)。班子成员请假,需经党委书记审批。凡请假1天(含1天)以上者必须写请假条,领导审批后请假条需交办公室登记,否则按无故旷工论处。无特殊情况每人每月请假不得超过4天,每请事假一天扣津贴20元;请病假一天扣津贴10元;超过4天以上每超过一天扣除津贴分别为事假40元,病假20元。

4、婚假、产假、丧事假按上级有关规定的程序办理。

5、节假日、双休日实行轮流值班制。值班顺序由办公室统一安排,原则上不允许调班或换班。如确需调换班,须先告知办公室,并与调换人协商好,否则按缺勤处理。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处理镇内日常事务并填写好值班日志,如遇重大事件,必须及时向主要领导报告。主要领导对节假日、双休日值班实行不定期巡查,发现一次不在岗,每人扣50元。

三、公文管理制度

1、凡来文、来信、来函件均由党政办公室统一负责收发、登记、呈阅、归档。

2、办公室文秘人员要认真做好公文处理工作,按拟办意见及时办理完呈阅、传阅工作,在规定的时间内处理好领导交办的有关事项。

3、凡分送的公文,办公室文秘人员原则上须在公文制作完的当天分送完毕。凡需归档的分文,文秘人员应及时分类整理,装订成册,机要文件严禁外借。

4、以龙市镇名义发文,其文稿均由各分管领导组织撰写初稿,办公室进行审核,再呈报主要领导签发。

5、每年年终对各类文件要分类整理,并装订成册、存档。

四、财务管理制度

1、财务人员要严格遵守《会计法》,履行财务制度和财务手续。 从严掌握各项经费的开支,保证镇内人员工资和机关日常开支及时发放。分管财务的镇领导应定期和不定期对财务帐目进行检查。

2、坚持一支笔审批制度。镇财务开支均应报告分管财务的镇领导同意,大额开支视情况由镇长、书记或班子会议决定。凭据要求手续齐全,即经手、验收或证明、批准等要有不同的知情同志签名。

3、严格执行差旅费报销的有关规定。凡因公出差,一律凭正式发票实事求是填写差旅费报销单,并在出差返回后的一周内报帐。

4、因公借款应履行报批手续,经分管财务的镇领导签字后方可借款,借款后应及时报帐。

5、实行民主理财、财务公开。开支500元以下,由镇长审批;开支500元至5000元,由镇长和书记商量审批;开支5000元以上原则上必须经班子会研究决定。报销票据经镇长审签后要交书记看过,出纳方可付款。财务人员每月应及时结算和做帐,并做到每月10日前向党委书记、镇长书面报告上月经费收支情况。

6、镇政府工作人员的日常开支、旅差费等按正式文件规定执行。需开支的日常用品,必须请示分管财务的镇领导同意后,方可由出纳采购或添置。

五、财产管理制度

1、公共财产实行造册登记,定办公室或定人使用,工作人员因工作调动须清点财物办理移接交手续。

2、办公用品购置,必须经镇主要领导同意后,由办公室统一办理。

3、管理人员不得随意将公共财产外借,本单位人员需借用公共物品,必须经分管领导同意,履行借还手续,如有损坏或丢失,照价赔偿。如遇工作调离,须办理移交后方可办理调离手续。

4、镇政府住房原则上不能外租。非本单位人员在镇居住实行收费,标准为每间房200元/月。本单位人员在镇居住的,每月每间收取管理费10元,水电费自理(电费由供电公司按电表收取,水费按每人每月5元标准收取)。

六、车辆及驾驶员管理制度

1、镇政府的车辆主要是用于镇领导因工作、外出需要时使用。原则上不准外借和私借,如因特殊情况确需借用,需填写借用表格,应经过镇主要领导批准,所需油费和司机出差费均由借用人负担。如车辆损坏或造成交通事故,由借用人负责一切费用。

2、加强对汽油费的管理。对汽车加油实行“定车定卡制度”,即每辆车均配备一张专用加油卡,汽车加油一律使用加油卡。一经发现用加油卡给镇以外车辆加油,则每次扣除相关人员工资或津贴2000元。加油卡统一由办公室主任保管。

3、车辆的管理和派车的手续统一由党政办公室负责,在保证主要领导用车的前提下,其他副职用车必须事先征得主要领导同意后,驾驶员才可行车。

4、驾驶员必须负责镇机关车辆的日常维护。如需修理应及时报告分管领导或主要领导。

5、驾驶员必须坚守工作岗位,平时若没有出车任务,应按机关作息时间上、下班。

七、接待制度

1、上级机关、业务职能部门和外地投资客商来镇政府指导、检查、了解工作,应热情、周到、妥善安排。

2、来人来客的接待用餐一律由接待办公室按档次标准统一安排(一般来客的用餐标准:食堂控制在20元/人以内;餐馆控制在30元/人以内)

3、上级机关、业务职能部门来镇检查指导工作,原则上安排在镇食堂就餐。需安排在镇外餐馆用餐,必须得到镇主要领导的同意。未经镇主要领导同意,擅自带客到餐馆用餐,费用自理。

4、村干部及计生专干来镇联系汇报工作,原则上在食堂用餐。

5、与上级领导及客人交谈应谦虚谨慎,使用文明语言,回答客人的问题应实事求是、掌握分寸,不能随意表态和妄加评论。

6、接待用品及特殊物品的采购,应经主要领导同意,由接待办公室统一采购。

八、食堂管理制度

1、食堂的日常管理和食堂物品的采购由食堂管理员负责。食堂必须满足镇机关干部的正常用餐,并采取成本核算的办法收取餐费,食堂还必须按镇政府的要求安排好来人来客的用餐。

2、本单位工作人员用膳,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餐用膳(报餐时间为:早餐7:30以前、中餐11:30以前、晚餐17:00以前),特殊情况除外。

3、上级机关、业务职能部门在食堂用膳,由接待办公室按接待标准通知食堂后,由食堂管理员安排菜单炒菜。

4、炊事员对厨房和餐厅要勤打扫,餐具 要勤消毒。

5、食堂管理员和炊事员要主动接受、积极配合用膳人员的检查和监督,尽量为用膳人员提供卫生、价廉、味美的饭菜。

6、食堂须负责机关各办公室的开水供应。

7、食堂餐费报销须经炊事员证明、接待办主任审核签字,方可由分管财务领导审批。

九、卫生制度

1、镇政府院内、公共卫生间、办公楼走廊及会议室由门卫负责打扫,必须每天保持干净整洁。

2、书记、镇长办公室卫生由打字员负责打扫。

3、每周一上午,全体干部职工利用1-2个小时时间,对各自的办公室及办公区域进行一次大扫除。

十、门卫制度

1、门卫人员必须坚守岗位,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不得擅离职守、无故脱岗。

2、门卫人员要按要求接传好单位及个人的报刊、杂志和信件,并分类整理交至党政办公室分发。

3、门卫人员必须加强对政府大院的管理,并负责对非本单位车辆非公务活动在镇内停车进行收费。收费标准为:小汽车10元/晚,摩托车5元/晚(大汽车不允许在镇内停放)。停车收费资金对门卫实行奖励。

4、门卫人员必须负责政府院内、值班室、公共卫生间、办公楼走廊及会议室打扫,确保每天干净整洁。

5、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要积极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十一、打字室制度

1、打字员系机要人员,要严格遵守保密纪律,不得将打字内容向外人泄漏。

2、打字室的计算机由打字员专用、专管,其他人员如要使用打字室的计算机,须经办公室主任许可。

3、打字员只负责本单位材料的打印。外单位及私人材料一律不得在镇打印。特殊情况要打印,需经分管领导或主要领导同意。

4、打字室所用物品要妥善保管,所需耗材要及时保障,需要购置用品时,要及时向办公室主任汇报,以便及时解决。

5、打字室工作人员应忠于职守、勤俭节约,不浪费纸张、油墨。

6、凡是计算机打印的材料都要存盘。

7、要爱惜设备,熟悉设备的基本操作方法,做好设备的日常维护。

8、保证打字室的设备安全,注意防火、防盗。

9、注意卫生,保持干净、整洁的工作环境。

10、打字员必须坚守工作岗位,不得随意外出、串岗,平时应按镇机关作息时间上下班。节假日如遇重要材料要打印,须随叫随到。

主题词:机关内部管理制度 2009年 通知

中国共产党井冈山市龙市镇委员会 2009年3月5日印发

(共印20份)

第四篇: 机关内部管理制度包括哪些

公用经费管理制度

  公用经费支出金额在2000元以下的,由经手人、分管财务副职“双签字”;在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由经手人、分管财务副职和主要负责人“三签字”;超出5000元的,由党委政府集体研究决定,经手人签字,分管该工作的分管领导审核签字,经分管财务副职领导签字报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审批方可支付。

  1.公务接待

  (1)县内公务接待应坚持一律不接待的原则。

  (2)县外无公函的公务活动和来访人员一律不予接待。

  公务活动结束后,接待站所应当如实填写公务接待审批表,并由相关负责人审签。

    (3)接待清单包括接待对象的单位、姓名、职务和公务活动项目、时间、场所、费用等内容。

  工作餐以地方家常菜为主,不得提供高档菜肴和用野生保护动物制作的菜肴,不得提供香烟和高档酒水,不得使用私人会所、高消费餐饮场所,工作日午餐不得饮酒。

  (4)接待费报销凭证应当包括财务票据和公务接待审批表。

  (5)公务接待费应采用银行转账或者公务卡方式结算,原则上不得以现金方式支付。

  2.差旅费

  (1)出差人员应当严格按规定开支差旅费,费用由所在单位承担,不得向下级单位、企业或其他单位转嫁。

  (2)城市间交通费按乘坐交通工具的等级凭据报销,订票费、经批准发生的签转或退票费、交通意外保险费凭据报销(每人次可以购买交通意外保险一份)。住宿费在标准限额之内凭发票据实报销。伙食补助费按出差目的地的标准报销,在途期间的伙食补助费按当天最后到达目的地的标准报销。市内交通费按规定标准报销。

  (3)工作人员出差结束后应当及时办理报销手续。差旅费报销时应当提供出差审批单、机票、车票、住宿费发票等凭证。住宿费、机票支出等按规定用公务卡结算。

  (4)差旅费各项费用按《贺兰县行政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暂行)》标准执行,超出部分由个人自理。

08范文网 https://www.tjltjs08.com

Copyright © 2002-2022 . 08范文网 版权所有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