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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旅费管理制度6篇

来源:公文范文 时间:2023-07-03 09:40:14 点击: 推荐访问: 202 2020 2020-2021初一班主任工作总结

差旅费管理制度出差人员必须严守厉行节约的原则,尽可能地降底差旅的支出,差旅费的报销实行实报实销,便必须获得真实合法有效的票据。1、出差人员必需按规定行程出差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差旅费管理制度6篇,供大家参考。

差旅费管理制度6篇

差旅费管理制度篇1

出差人员必须严守厉行节约的原则,尽可能地降底差旅的支出,差旅费的报销实行实报实销,便必须获得真实合法有效的票据。

1、出差人员必需按规定行程出差办事,不按规定的行程擅自决定绕道改变行程的,发生的相关费用全部由当事人承担。特殊情况需改变行程的,须提前请示总经理批准并报财务部备案,否则公司财务不予办理相关报账手续。

2、住宿费凭出差地住宿发票,在规定标准范围内按实际住宿天数计算报销。

3、出差人员到达出差目的地至出差住地往返应乘座公交车,如情况特殊可乘出租车,凭据按实报销。自带交通工具或接待单位提供交通工具的不允许报销交通费

4、不允许趁出差之便回家探亲办私事,如确有须要需事先请示总经理并获得批准,并报财务部备案,其有关费用均由个人自理不许报销。

5、凡总经理指定执行特殊任务前往外地出差的,其出差费用报销按特殊情况实报实销处理。

6、凡出差食宿等一切费用已由对方负担的,均不再允许报销各种费用。

7、实际出差天数超过原计划天数的费用,需及时汇报总经理并经总经理批准,否则,财务部不予报销。

8、外单位人员为我公司临时办事,其费用开支,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可实报实销。

9、出差过程中因业务工作需要使用招待费应先获得总经理的批准同意,方可回来后凭据报销。

差旅费管理制度篇2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城市间交通费

第三章 住宿费

第四章 伙食补助费

第五章 公杂费

第六章 参加会议等的差旅费

第七章 调动、搬迁的差旅费

第八章 附 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出差人员工作与生活的需要,规范差旅费管理,完善公务活动接待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中央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包括中央驻北京市以外地区的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

第三条 差旅费开支范围包括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

第四条 城市间交通费和住宿费在规定标准内凭据报销,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实行定额包干。

第五条 各单位要建立健全出差审批管理制度,严格控制出差人数和天数。严肃财经纪律,加强廉政建设,不得向下级单位或其他单位转嫁差旅费。

第二章 城市间交通费

第六条 出差人员要按照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凭据报销城市间交通费。未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的,超支部分自理。

(一)出差人员乘坐交通工具的等级见下表:

(二)出差人员乘坐飞机要从严控制,出差路途较远或出差任务紧急的,经单位司局以上领导批准方可乘坐飞机。单位级别在司局级以下的,需经本单位领导批准方可乘坐飞机。

(三)副部长以及相当职务的人员出差,因工作需要,随行一人可以乘坐火车软席或轮船一等舱、飞机头等舱。

第七条 乘坐火车,从当日晚8时至次日晨7时乘车6小时以上的,或连续乘车超过12小时的,可购同席卧铺票。符合规定而未购买卧铺票的,按实际乘坐的硬座票价的80%给予补助。可以乘坐软卧而改乘硬卧的,不再给予补助。

第八条 乘坐飞机,往返机场的专线客车费用、民航机场管理建设费和航空旅客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费(限每人每次一份),凭据报销。

第三章 住宿费

第九条 财政部根据各地的经济发展水平和物价水平,分别确定各级别人员的住宿费开支标准上限。

第十条 中央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出差实行定点住宿。住宿标准:副部长级人员住套间,司局级人员住标准间,处级以下人员两人住一个标准间。

出差人员必须到定点饭店住宿,住宿费按照定点饭店的收费标准凭据报销。因特殊情况未到定点饭店住宿的,在出差地住宿费开支标准上限以内凭据报销。

出差到没有定点饭店的地方,住宿费在所在地、市、州住宿费开支标准上限以内凭据报销。

定点饭店通过招标、协商方式确定,名单另行公布。

第十一条 中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出差暂不实行定点住宿,其住宿费在出差地住宿费开支标准上限以内凭据报销。

第十二条 出差人员无住宿-费-发-票,一律不予报销住宿费。

第四章 伙食补助费

第十三条 出差人员的伙食补助费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实行定额包干,每人每天50元。

第十四条 出差人员由接待单位统一安排伙食的,不实行包干办法。出差人员应向接待单位交纳伙食费,回所在单位如实申报,每人每天在50元以内凭接待单位收据据实报销。接待单位收取的伙食费用于抵顶招待费开支。

第五章 公杂费

第十五条 出差人员的公杂费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实行定额包干,每人每天30元,用于补助市内交通、通讯等支出。

第十六条 出差人员由所在单位、接待单位或其他单位免费提供交通工具的,应如实申报,公杂费减半发放。

第六章 参加会议等的差旅费

第十七条 工作人员外出参加会议,会议统一安排食宿的,会议期间的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由会议主办单位按会议费规定统一开支,在途期间的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回所在单位按照差旅费规定报销。小型调查研究会等不统一安排食宿的,会议期间和在途期间的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均回所在单位按照差旅费规定报销。

第十八条 到基层单位实(见)习、工作锻炼、支援工作以及各种工作队等人员,在途期间的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按照差旅费开支规定执行;在基层单位工作期间,每人每天发放伙食补助费15元,不报销住宿费和公杂费。

第七章 调动、搬迁的差旅费

第十九条 工作人员因调动工作所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按出差的有关规定执行。

工作人员调动工作,一般不得乘坐飞机。

工作人员因调动工作所发生的行李、家具等托运费,在每人每公里1元以内凭据报销,超过部分自理。

以上发生的各项费用,由调入单位报销。

第二十条 与工作人员同住的家属(父母、配偶、未满16周岁的子女和必须赡养的家属),如果随同调动,其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以及行李、家具托运费等,由调入单位按被调动人员的标准报销。已满16周岁的子女随同被调动人员调动所发生的各项费用,按一般工作人员标准报销。

被调动人员的同住家属,应与被调动人员同行。暂时不能同行的,经调入单位同意,可暂留原地。其以后迁移时的旅费,以及被调动人员的非同住家属,经批准迁到被调动人员的工作单位所在地的旅费,均由被调动人员的调入单位报销。

第二十一条 职工搬迁家属的路费。按有关规定,并经组织批准,将原未随同本人居住的配偶(非就业人员)及其同住亲属迁至工作单位所在地的。,由工作人员所在单位按第二十条规定报销旅费。

第二十二条 由部队转业到地方工作的干部,其差旅费按照解放军总后勤部的有关规定,由所在部队按合理路线、规定标准计算发给,到达调入单位后结算,多退少补,作为增加或减少单位的差旅费处理。

第八章 附 则

第二十三条 工作人员出差或调动工作期间,事先经单位领导批准就近回家省亲办事的,其绕道交通费,扣除出差直线单程交通费,多开支的部分由个人自理。绕道和在家期间不予报销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

第二十四条 工作人员出差期间,因游览或非工作需要的参观而开支的费用,均由个人自理。出差人员不准接受违反规定用公-款支付的请客、送礼、游览。各接待单位要根据各类出差人员住宿费限额标准和伙食补助费包干标准适当安排,不得以任何名义免收或少收食宿费。对弄虚作假,虚报冒领,违反规定的,应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第二十五条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可根据本办法制定补充办法,并报财政部备案。各单位可根据本办法,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具体规定。实行垂直管理体制的部门可根据本办法,结合本部门实际情况制定具体规定,报财政部备案。

第二十六条中国共产党、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直属机关,参照本办法执行;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的差旅费管理办法,由总后勤部参照本办法另行规定。

第二十七条 本办法自2015年1月1日起实行。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差旅费开支的规定>的通知》(财文字[1996]2号)同时废止。

第二十八条 本办法由财政部负责解释

差旅费管理制度篇3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财务管理,保障教师完成学校安排的各项学习培训、外差等工作任务,现对教职工差旅费报销标准作出如下规定:

一、差旅原则

1、全体教职员工必须服从学校外差工作安排,学校安排后方为因公出差。

2、因公出差享受学校差旅费用报销。

3、凡因公务、学习、培训、会务等出差必须报校长批准。

4、出差人员的差旅费,按交通费限额凭票据报销,住宿费限额凭票据报销。

5、因公出差,学习,培训等公务活动必须完成相关工作,否则不予报销。

二、差旅报销标准

1、所有差旅报销必须使用规范票据,否则不予报销。

2、交通费一律据实限额报销,目的地为宜城市,交通费按乘坐公共

汽车票价据实报销,市内交通费(的士费用)包干10元;乡镇内,乡镇间交通费以乘坐公共汽车票价据实报销,无的士费用;目的地为襄阳市及以上城市,交通以乘坐公共汽车票价据实报销,市内交通主要以乘坐公交车为主,若需要乘坐的士需以直线距离打表计程计时票据为准。

3、本校教职工多人同去同一目的地,市内交通费据实报销,不按人头重复计算。

4、出差人员未按审批出差路线绕道出差的,其绕道期间多开支的交通费和住宿费一切由个人自理。

5、出差人员出差期间因游览或非工作需要参观、走亲访友而开支的,一切由个人自理。

6、所有外出学习凭上级文件通知,并报校长审批后方可外出。学校只报销文件通知的金额,一切自费项目不予报销。

7、到襄阳市以外参加长期会议或被学校委派长期学习培训的人员与会或培训期间按教体局有关文件执行。

8、因职务评聘、学历培训、个人考证等为目的的各类学习培训外出,学校原则上不报销任何费用。

9、出差回校后一周内报销,每次填一张差旅单。出差前需预借现金要填好借条,经校长签字后领取。

10、自带交通工具的按公共汽车标准报销交通费,没有经过校长同意的,安全自己负责。

11、因特殊情况租用交通工具的参照教体局租用车辆规定执行。

12、教职工乘坐学校租用车辆进城的,不再单独报销个人任何交通费。

三、住宿费报销标准

1、宜城市内出差、学习、培训、会务一天内能来回的不报销住宿费,因连续多天确需住宿的按最高限额每天50元,依据票据限额报销,超过最高限额标准部分费用自理。

2、襄阳市内确因时间原因需提前或推迟一天到或回而住宿的,应提前向校长申请。按最高限额每天80元,依据票据限额报销,超过最高限额标准部分费用自理。

3、国培、省培、襄阳市培训、大学生顶岗教师培训以教体局文件为标准。国家包吃包住包交通,学校只报销培训人员从学校到集中点的交通费。对于培训时间超过一月的补助交通费,补助标准为一月100元包干(包括开学报道以及培训结束回校)。

4、教师因参加教研室组织大比武,大讲赛,说课等活动,若是学校集体活动已组织包车就餐等,不报销单独个人交通费住宿费。一人单独参与活动的交通费参照以上标准执行,住宿费参照以上标准执行,制作课件、购买相关材料费用必须事先汇报校长批准后方可执行,无批准者费用自理。

四、报销程序:

由出差人填好差旅报销单,粘贴好票据及文件通知,由年级负责人签字证明,再由校长审批签字后到财务处报销。

五.说明:

1、出差均无伙食补助通讯费补助,此制度从讨论制定后执行。

2、制定本制度是为以后有制度可依,公正、公开、公平。

3、本校差旅费住宿费只为本校教职工服务。

4、此制度从____年3月1日执行。

差旅费管理制度篇4

1、总则

为规范公司出差行为,提高工作效率,加强差旅费及有关费用开支的控制与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2、出差管理

2.1出差的申请、登记及报销时限

2.1.1员工出差应填写出差申请表,出差申请表必须详细填写出差任务、出差地点,公司特别委派的出差及参观学习还应填写出差所要达到的目的。

2.1.2出差期限由派遣负责人视业务需要安排,由分管领导核定。

2.1.3出差人员凭核准的出差申请表向财务部借支相应数额的备用金,按审批流程签批后支取。

2.1.4员工出差以及返回公司,应到综合部办理登记。

2.1.5员工出差返回公司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本市业务)及5个工作日内(市外业务)限时报销。凡超过报销时限的,按日加收0.05%的罚息并由经办人写出书面说明,报总经理或总经理授权人签署意见后给予报销。

2.2出差审批权限

2.2.1一般员工出差由分管领导审核,派遣长期驻外人员应报总经理或董事长审批。

2.2.2部门经理助理以上人员出差由总经理或董事长审批。

2.2.3销售人员异地出差,应电话向销售经理申请,并由经理安排行政人员代办出差申请和出差审批。

2.3出差交通工具

2.3.1公司领导出差可使用公司车辆,其他人员在发生紧急、重要事务时可申请使用本公司车辆。

2.3.2员工出差以乘坐火车、汽车、轮船为主,一般员工不得乘坐飞机,公司领导在事务紧急或路程较远情况下,经总经理审批后可乘坐飞机。

3.差旅费管理办法

3.1临时出差

3.1.1出差纪律

3.1.1.1临时出差一般指出差地在合肥市以外,如出差地在长丰、肥东、肥西,且当日不能回合肥市的也可视为临时出差。

3.1.1.2员工出差未按规定乘坐交通工具的,费用超支部分由个人承担。

3.1.1.3出差路线的选择以最佳路线为准,如出差人员绕道到旅游地或回家,绕道部分的车船费由个人承担。

3.1.1.4出差途中,出差人员因病或其它不可抗力原因不能按期回公司,应电话申请延期,不得因私事借故延长出差时间,否则,除不报销差旅费外,同时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罚。

3.1.2差旅费补助

3.1.2.1员工出差,除车、船、飞机等交通费外,住宿费、误餐费、市内交通费和其它杂费实行包干制,补助标准详见表二《员工差旅费补助标准一览表》。

3.1.2.2上述3.1.2.1条款中市内交通费指出差地市内交通车票费,在第3条款差旅费管理办法中,市内交通费含义相同。

3.1.3差旅费报销的有效凭证

3.1.3.1乘坐火车、汽车、轮船应出具铁路局、汽车公司、轮船公司印制的车船发票。

3.1.3.2住宿应有宾馆填制的服务业发票,收据不得作为报销凭证。

3.1.3.3车船及住宿发票要与出差时间、出差地点相吻合。

3.1.3.4车船及住宿发票丢失,应由个人写出书面说明,经部门领导或同行人证明后方可报销,否则个人负担丢失部分的费用。

3.1.4住宿费包干管理

3.1.4.1住宿费按出差人员实际住宿天数发放补助,补助标准见《员工差旅费补助标准一览表》。连续乘车超过8小时并在车上过夜,乘坐火车硬座按以下标准发放补贴:特快补助10元/夜,直快补助20元/夜,慢车补助30元/夜;乘坐硬卧按乘坐硬坐的60%发放;乘坐汽车按照慢车补助30元/夜的标准发放。销售人员不执行此项规定。

3.1.4.2住亲戚朋友家或其它方式自行解决住宿的,按住宿标准的60%发放。

3.1.4.3出差参观、学习、考察,由主办单位或受访单位统一安排住宿的,如果收取费用可据实报销,如不收取费用则不再补助、报销住宿费。

3.1.5误餐费包干管理

3.1.5.1员工出差误餐费按实际天数计发,不满一天按半天计算。

3.1.5.2员工如已享受出差误餐费,不再享受正常上班误餐费(按出差天数扣除)。

3.1.5.3员工出差期间绕道回家不计发误餐费(绕道时间超过1天以上的,耽搁时间按事假处理,期间内的所有费用在报销时扣除)。

3.1.5.4外出学习、培训,误餐费按50%执行。

3.1.5.5出差期间如因业务原因需要招待业务单位,须事先电话请示有关领导。回公司后再补办审批手续,同时按每百元业务招待费扣减个人误餐补助10元。否则,财务不予报销。

3.1.6市内交通费及其他杂费包干管理

3.1.6.1出差期间市内交通费及其它杂费按实际天数计发,不满一天按半天计算。

3.1.6.2自带公司车辆出差,不补助市内交通费及其它杂费。

3.1.6.3员工出差绕道回家不补助市内交通费及其它杂费。

3.1.6.4外出参观、学习按标准的50%执行。

3.1.7其他规定

3.1.7.1公司领导一人单独出差,住宿费可在规定标准的基础上提高50%。

3.1.7.2一般员工与公司领导随行,有一人可按公司领导标准享受补助。

3.1.7.3一般员工出差如住宿费实报实销,误餐费、市内交通费及其它杂费按对应标准的50%执行。

3.1.7.4因工作需要全程陪同外单位人员出差,经总经理或总经理授权人批准后可据实报销,但陪同人员不再享受各种补助。

本规定由综合部制定,报总经理审批后生效执行。修正时亦同。

差旅费管理制度篇5

一、总则

1、为了规范出差员工的差旅费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所指的"出差,指一天以上,当天不能往返的出差。

3、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因公出差的所有人员。

二、报销标准

说明:

1、出差工资

按正常出勤工资计算,出差日期不计算在出勤日期中,出差无假日加班双倍工资。

2、出差住宿费

(1)住宿费凭住宿发票,按实际自理住宿天数,按25元/天计算报销,超标准的,超出部分自理。客户单位提供住宿的,无住宿补助。

3、交通费:

(1)乘坐火车,按硬卧(含硬卧)以下标准报销。

(2)出租车不能报销,各种保险费、茶座候车费不能保销,特殊情况下,经总经理批准方可报销。

(3)市内公交、长途汽车、轮船三等仓以下及其他合理交通费用,写明行程及行程目的,可据实报销。

(4)乘飞机需事前申请,得到总经理许可方可报销。

4、生活补助

客户单位提供生活的,无生活补助。客户单位不提供生活,按15元/天补助。

5、电话补助:领队按10元每天补助,普通施工人员按5元/天补助,当月有话费补助的,需提供话费发票。

6、出差补贴:领队按40元/天补助,普通队员按25元/天补助。

7、陪同宾客出差的人员,如果在食住行方面已享受公费者,均不再享受食宿补助。

差旅费管理制度篇6

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本着既勤俭节约、开支,又要保证出差人员工作与生活需要的原则,制订本制度,差旅费管理制度。

一、本办法适用于本公司因公出差支领旅费的员工。

二、出差旅费分交通费、宿费及特别费三项:

1、交通费系指火车、汽车、飞机等费用。

2、膳宿费系指膳食费及宿费。

3、特别费系指因公支付邮

三、员工因公出差,应事先填明员工出差申请单,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并呈报总经理批准后出差,如因事情紧急而未及时填表,须事先由部门负责人口头报告总经理,等返回公司后,应立即补办手续,员工出差报支表的处理程序如下:

1、出差前依单填明单位、级别、姓名、出差事由、搭乘交通工具、出差日期、预支金额,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后呈报总经理批准,管理制度《差旅费管理制度》。

2、出差人凭核准的预支金额,填写借款单,向财务部预支差旅费。

3、出差人返回后7日内应填写差旅费报销单,注明实际出差日期、起始讫地点、工作内容、报支项目、金额等,由所属部门和财务部负责人审核后报总经理批准,由财务部在报销时冲销预支数。

四、差旅费按业务需要按岗位职务分成如下几个包?桑?

1、享受总经理以上待遇的人员,差旅费实报实销。

2、享受副总经理和总工程师待遇的人员,宿费上限150元/日。

3、享受部门负责人待遇的"人员,宿费上限100元/日,其他人员宿费上限80元/日,另伙食补助30元/天。交通费以经主管领导核准的交通方式依票据实报实销。

4、公司员工出差期间,确因工作需要宴请时,需经主管领导核准,依票据实报实销,同时取消当日伙食补助。

5、公司员工出差期间,因游览或非工作需要的参观而开支的一切费用,由个人自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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