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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员工上班时间管理制度6篇

来源:公文范文 时间:2023-08-02 19:40:10 点击: 推荐访问: 上班时间 上班时间的规章制度 上班时间规章制度

员工上班时间管理制度1、员工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按各部门排班,按时上下班。2、凡超过上班时间15分钟的,视为迟到。下班提前15分钟擅离职守的,视为早退。特殊情况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员工上班时间管理制度6篇,供大家参考。

员工上班时间管理制度6篇

员工上班时间管理制度篇1

1、员工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按各部门排班,按时上下班。

2、凡超过上班时间15分钟的,视为迟到。下班提前15分钟擅离职守的,视为早退。特殊情况的部门经理在考勤签到上签字认可。

3、迟到、早退半小时以下按照员工手册口头警告处理,半小时以上按照员工手册书面警告脱岗处理。一到两小时以上按照员工手册严重警告旷工一天处理。

4、旷工:

①旷工范围:未经部门经理批准,无故不上班的;迟到早退超过两小时者;超假未归而又无合理证明者;病假未开具证明者;请假经查与请假理由不符者;补休换休未经同意者。

②旷工处罚标准:旷工3小时按半天计算,扣50元;旷工7小时按一天计算,扣100元,旷工2天,扣200元;旷工3天,除名。

请假制度

1、病假:

①急诊请假:当天电话通知当班经理或本部门经理。上班后补交县级医院以上单位急诊证明,填写员工请假条,由部门经理签字后,交到公司办公室备查。

②急病请假:当班时,患急病,可由本部门其他员工协助到人力资源部办理请假手续。填写员工请假条,报部门经理签字,交人力资源部备查。

③普通病假:提前一天填写员工休假请假单,部门经理签字后交人力资源部备查。

④未获批准或未补办请假手续的,按旷工处罚。

2、病假工资:

①病假当日工资按照日工资50%结算。

②凡全年病假累计或一次因病假休假超过一个月的,公司有权取消原职位或劝离,终止劳动合同。

3、事假:酒店员工因私请假批准程序休息,公司视为事假。

①正常事假:员工有事,须提前一天到人力资源部填写员工休假请假单,经本部门经理签字,报人力资源部备查。未获批准,按旷工处罚。

②紧急事假:当天电话通知当班经理或本部门经理批准方可休假。上班后

持相关证明(如交通执法部门开据的非公司员工责任车祸证明等)到人力资源部填写员工休假请假单。由部门经理签字后,交人力资源部备查。此假以公司认定证明为准,未获批准,按旷工处罚。

③事假工资:事假一天扣除本人当日工资。

④事假时间:累计或一次因事休假超过15天的。公司有权取消其原职位劝离,终止劳动合同。

4、婚假:凡连续在酒店工作满一年,符合国家规定结婚年龄的正式员工,可按归家规定享受有薪婚假3天(含公休及节假日)。

酒店正式员工结婚可按国家规定,结婚享受有婚假三天。婚假必须在结婚时一次享用,不得分开使用。使用期在领取结婚证日起半年内有效。

婚假请假:酒店正式合同员工申请婚假,须提前三十天到人力资源部填写员工休假请假单,经部门经理签字批准,交人力资源部备案。

5、换休、换班:

酒店原则上不准换休、换班。员工必须按照酒店规定的班次时间上班,及事先安排的公休日休息。如需调换必须经部门经理签字,报人力资源部备案后方可正式换休、换班。否则作旷工处理。

6、补休:

员工因工停休或加班,酒店将在年度内,根据工作安排给予同等时间补休。

酒店各部门不允许借休。如部门已有借休员工,安排借休的直接部门负责人承担借休责任。

7、丧假:

酒店正式员工直系亲属(如父母、子女、配偶、公婆、岳父母)去世及非直系亲属(包括祖父母及外祖父母)去世,员工可获直系亲属三天有薪丧假及非直系亲属一天有薪丧假。员工申请丧假应凭有效证明。此假在办理丧假时一次使用。

8、法定假:酒店员工可享受国家规定的十一天有薪假日。即:

元旦:一天 春节:三天 清明节:一天

端午节:一天 劳动节:一天 中秋节:一天

国庆节:三天

女员工在三月八日“国际妇女节”另放假半天,如遇公休日,则不予以补休。

五四青年节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放假半天,如遇公休日,则不予以补休。

9、年假:所有正式员工在本酒店工作满一年,当年出勤率在98%以上,次年可享受有薪年假(不含节假日),从第二年起每年可递增一个工作日,最长不超过10个工作日。

员工级/领班级主管级/经理级5个工作日7工作日

10、产假:酒店正式女员工在达到生育年龄并符合国家计划晚婚晚育政策规定,且在酒店工作满一年后,方可享受国家规定的有薪产假(含公休及节假日)。具体规定按国家政策执行。

11、护理假:已婚男员工的妻子在生育时,酒店可给与男员工有薪生育护理假5天(含节假日),但要凭有效的生育证明。

12、人力资源部有权对到岗人员进行检查是否准确签字。特殊人员按照到岗时间进行指纹签到和签退。

员工上班时间管理制度篇2

目的:为了提高公司人员的考勤管理工作,提高工作效率。

范围:全体员工

权责:人力资源部

一、工作时间安排

1、公司实行10.5小时工作制,凡每月工作满28天者可享有2天有薪假期,采用轮休制。

2、由人事部负责日常的考勤管理工作

二、考勤依据

1、本公司考勤依据为:指纹打卡、请假条时间,加班证明单来进行人员的薪资结算工作。

2、员工应遵守工卡管理规定以及假期管理规定。

三、打卡时间

1、公司全体人员必须按照公司所规定各级别工作时间及排班表进行打卡。

2、因出差无法按时打上下班卡者,由部门主管和人事部进行签卡方有效,人事部需留档备总经办查核。

四、考勤内容

1、上班时间已到或部门要求集合时间已到而未到岗者,即为迟到。

2、未到下班时间,而提前离岗者即为早退。

3、工作时间未经领导批准离开工作岗位者,即为擅离职守。

4、迟到、早退或擅离职守超过30分钟,均视为旷工。

五、本公司员工一律实行上下班打卡制度。除下列人员外,均应按规定的上下班时间打卡。

1、总经理和副总经理,店长以及总经理核准予不打卡者。

2、因公差填妥出差申请书并经主管,总经办核准者。

3、因事请假经核准者(请假时间以获批下班打卡开始)。

4、临时事由,无法打卡者,事后说明理由,由主管证实,人事部可给其补签卡。

六、正常打卡人员:

1、按照上下班出入时间进行打卡,严守秩序,不可插队。

2、应于规定时间前打卡,打卡后不得随意进出商场,不得外出。

3、下班者应在下班时间超过后,方可打卡外出,时间未到不得在打卡处等待。

4、业务务人员须到公司打卡报到后,方能外出办理各项业务。

5、特殊情况需经主管领导签卡批准,不办理批准手续者按旷工处理。

6、未办理请假手续在上班时间外出办理私事的,经发现者按旷工处理。

7、上下班时间,由防损部防损员监督打卡情况,如遇打卡机故障应及时通知办公室并记录当时人员考勤情况。

七、须遵照公司规定的时间打卡上、下班。上、下班必须按规定时间打卡,不打卡者视为缺勤,加班不打卡者视为未加班,规定如下:

1、迟到、早退1至10分钟罚款10元,10至30分钟罚款30元,超过半小时不足四小时的扣除1天工资,超过四小时的扣除二天工资处理。当月发生早退和迟到无当月全勤奖。当月累计迟到或早退三次以上者,取消当月各种奖励的评选资格。

2、无故不上班,视作旷工,旷工半天扣发全月奖金和一天基本工资,旷工一天将扣发全月奖金和三天基本工资。累计旷工三天将按自动离职处理。

3、未打上、下班卡的扣当天工资,如卡钟坏而导致打不到卡由部门主管签名上交人事部主管或店长签名,如没有出示相关证明的当旷工处理,

4、特殊情况漏打卡,需要及时向主管说明并进行补签,否则视旷工处理。但每个月不能超过3次,否则扣除全勤奖。

八、全勤奖

每月无迟到、早退、旷工、请假记录,且按规定打卡者享有100元全勤奖。

九、指纹损坏要及时到人事部更换,遗失由部门开具证明到人事部补办。

员工上班时间管理制度篇3

下达部门:董事会、总经理

抄发部门:销售部、生产部、供应部、财务部、质检部、机修部、

安保部、办公室

为维护公司工业园区秩序,规范公司员工考勤、访客程序,特制定本规定:

一、打卡规定

公司所有员工,均需使用打卡机进行打卡登记,上、下班均需打卡。同时严禁任何人代理他人或由他人代理进行打卡登记。

打卡迟到者,职员级员工执行20元/次的负激励,主管级员工执行50元/次的负激励,经理级员工执行100元/次的负激励。

未打卡者,职员级员工执行40元/次的负激励,主管级员工执行100元/次的负激励,经理级员工执行200元/次的负激励。

打卡迟到、未打卡累计达到3次的,除实时交纳负激励外,另在月底工资给予全部负激励总额的二次扣款。

打卡迟到、未打卡累计达到5次的,除按“综合达到3次”的情况处理外,另转为试用期员工,除基本工资外,本月不享受任何奖金、补助、津贴项目。

特殊原因导致未能打卡或打卡迟到的,需在办公室填写《考勤说明申请》,并报部门负责人批准,报批后交办公室备案。特殊原因仅指以下几个方面:

①因公、因卡机问题,未来得及打卡、虽打卡但迟到、始终打不上卡,而需要申请更改考勤记录。

②因公、因特殊原因,出席会议缺席、出席会议迟到、出席会议早退,而需要申请更改考勤记录。

③非出差人员,允许在考勤记录发生后的24小时内进行补报;出差人员,允许在回司述职后进行补报;会议情况,允许向会议主持人提前口头通报,但回司后仍需补填、补批本单。除允许范围内的其他情况,不接受本申请。

二、请假规定

需要办理各类事假、病假等请假的,需在办公室填写《请假申请单》,并报部门负责人签字批准,请假归来,须到办公室办理述职。

①申请时长在一个标准工作日内的,属于一般型事/病假。

②申请时长在一个标准工作日外的,属于特殊型事/病假。

③一般型事/病假,向部门负责人上报审核,每月累计不得超过两个标准工作日,实际超出部分按照双倍扣除日工资(包括奖金等)。

④特殊型事假,仅限个人婚、丧事宜的办理,向部门负责人和总经理上报审核,每月累计不得超过四个标准工作日,实际超出部分,按照双倍扣除日工资(包括奖金等)。

⑤特殊型病假,需要提供医院证明,向部门负责人和总经理上报审核,超过七个标准工作日的,可办理离职手续。

三、外出规定

公司所有员工,正常出勤时间需要外出的,经主管上级签字批准后,持《出门证》,并在警卫室填写《员工外出登记表》后,方可外出。办公室负责抽查警卫室的出门证和登记表。

四、访客规定

来司所有个人和车辆,均需在警卫室填写《访客登记表》。各类货车的出厂,除了按要求登记,还要求出示泵房的《出门证》或配货站的《出门证》,方可放行。

五、巡查规定

办公室,每天不定期巡查各部门的考勤情况和警卫室的执行情况,发现实际情况和执行情况不符时,对责任人执行双倍负激励。

员工上班时间管理制度篇4

一、请假制度

1、请假2周以内由学校审批,2周以上报教育局审批。

2、病假不超过2周,2周以上送教育局审批,事假每学期不超过7天,婚假5天,(晚婚的20天,要到教育局办理请假手续),丧假7天(指直系亲属死亡),产假90天,晚婚加15天,到教育局请假,护理假7——10天。

3、请假人必须到教务处领取学校专用请假条办理请假手续。

4、有急事或疾病不能到校的应托人请假,来校后及时销假并补办请假手续。

二、考勤制度

1、坚守岗位,不得随意离校,正常上班时间,无课时有事需离开,必须向学校打招呼,否则视为旷工。周五需乘早车者,必须经过学校批准后方可离开。

2、有事先请假再离开,拒绝口头请假,否则按旷工对待。假满不销假、续假的按旷工对待,外出考试、开会、出差、学习等超过规定时间不请假的按旷工对待。

3、按时上下班,不迟到、早退,特殊情况需晚来、早走或中途离开,需口头请假,否则按迟到、早退处理。

4、严格遵守上下课时间,上课铃声落必须进教室,中途不得随意离开课堂,不得提前下课,教室内不准打电话、玩手机。不得私自调课、换课。

5、教师考勤情况按周汇报并公示。

三、考核办法

1、上课迟到、课中随意离开教室或提前下课,发现一次扣除5元。

2、无课时有事需离开不口头请假的一次扣5元。

3、因特殊原因迟到者,需向学校领导说明情况,不提前说明的一次扣5元。

4、私自调课一节扣5元,缺会一次扣10元。

5、无故缺课一节扣10元,3次迟到或早退按旷课一节计算,上课迟到15分钟或早退10分钟按旷课对待。

6、旷工一天扣30元。

7、事假超过7天的每天扣除15元。

8、所有考核均从绩效工资或奖金中扣取。

四、检查、统计

1、教师考勤由教务处统一管理,每周汇总并公示,学期末统计。

2、上课情况由值周教师每天如实检查登记,校领导监督并每天抽查三次,发现未如实检查登记的,一次扣除值周教师日均绩效工资的2倍。

员工上班时间管理制度篇5

一、作息时间

1、“中心”实行每周5天工作日、每日8小时工作制。

每周一至周五为工作日,期间职工必须严格遵守“中心”规定的作息时间。

上午工作时间:8:30—11:30

中午休息时间:11:30-13:00

下午工作时间:13:00-16:30

星期六、日为法定公休日。

二、考勤制度

“中心”执行考勤签到制度,职工每日上班按时在部门签到表上签到。月末最后一个工作日下午,各部门部长负责整理考勤统计,交综合办公室,作为职工当月出勤情况的原始记录。

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职工的迟到、早退、旷工、加班进行考勤记录。

办公室不定期对考勤情况进行抽查,凡抽查到有迟到、早退现象的职工,当即按照“中心”有关规定处理;凡抽查到部门负责人对迟到、早退现象未记录的,1次扣除部门负责人10元。

(一)关于迟到、早退、旷工的规定

为严格“中心”纪律,特制定如下规定(以职工月工资2500元为例):

1、迟到:

职工应在8:30之前到岗,8:30-9:00之间到岗者视为迟到。每月迟到超过3次的,每再迟到一次扣除工资113元(即2500/22=113元)。

2、早退:

即在不向部门负责人请假的情况下,下班之前提前半小时之内离开“中心”者视为早退。早退的处罚办法为扣除当月日工资。

3、旷工:

没有假条又没有履行相关手续而无故未到岗者视为旷工。如无特殊情况,迟到或早退半小时以上3小时以内又没按规定请假者视为旷工半天;迟到或早退3小时以上又没按规定请假者视为旷工一天,分别扣发此职工半日或一日工资的3倍。当月累计旷工3天,年度累计旷工30天者按规定除名。

(二)关于事假、病假的规定

1、事假:

职工如遇私事要处理,可请事假。最小记录单位为一小时。职工应提前办理请假手续,来不及办理请假手续的,要及时打电话声明,回单位后及时补办,否则按旷工处理。

2天以内(含2天)事假报部门负责人审批,并填写事假条;3天以上(含3天)事假除报部门负责人外,还应将假条提交主管副主任签字后方可休假。部门负责人以上领导请事假(或外出离京)一律报“中心”主任审批。职工全年累计事假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事假在15个工作日以内工资照发,超过此期限扣发超假期间日工资(如超1天,扣1天日工资),并扣除年底核算的相应月奖金。

2、病假

职工因病不能上班,应请病假。最小记录单位为半天,2天以内(含2天)病假只须填写单位请假条,向部门负责人报批。3天以上(含3天)病假应提供正规医院开具的病假条,并通知主管副主任,否则按事假处理。

工作人员因病休假在2个月以内的发给原工资。工作人员因病休假在2个月以上不超过6个月的,工作年限不满10年的,发给本人原工资的90%;工作年限满10年的,工资照发。工作人员因病休假超过6个月的,工作年限不满10年的发给本人原工资的70%;工作年限满10年及以上者,发给本人原工资的80%。

职工不得采取欺骗手段获取病假,一经发现,“中心”将严肃处理;情节严重者,解除劳动合同。

若存在在家办公者,需经该部门负责人同意。

(三)关于各种假别

1、丧假 工作人员的配偶、直系亲属、同住岳父母(公婆)去世的,可以请丧假,假期不超过5天。异地奔丧的,可以酌情根据路途远近给予路程假。假期工资照发。

2、探亲假 假期与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探亲假期工资为本人职务工资与按国家规定比例计算的津贴。

已婚职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费,按确定的工资额为计算基数,在30%以内的,由本人自理,超过部分由单位负担。

工作满一年已婚在职职工,与配偶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探望配偶的待遇;工作满一年已婚在职职工,与父母都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探望父母的待遇。

职工探望配偶每年给予一方探亲假一次,假期为30天;未婚员工探望父母,原则上每年给假一次,假期为20天;已婚职工探望父母的,每4年给假一次,假期为20天。

3、婚假 职工本人结婚,给予婚假7天,如符合男25周岁、女23周岁及以上初婚的晚婚条件,则增加奖励7天。假期均不包括公休、法定节假日。

4、生育假 女职工的产假、节育、绝育、人工流产等假期,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女职工的产假为90天,晚育的增加奖励假1个月(不休奖励假的,给予女方一个月工资的奖励,奖励费由夫妻双方单位各负担50%),经女职工所在单位批准,可以再增加产假3个月,但减免3年独生子女奖励费(独生子女奖励费自领取《独生子女光荣证》之月起,每月发给5-10元奖励费,至独生子女年满18周岁止,夫妻双方单位按本单位标准,各发50%。

5、工伤假 因公受伤,休假视为上班。

6、路程假 结婚(不包括旅行结婚)、奔丧、探亲给路程假。路程假不算事假。

7、年度假 工龄1至10年休假5天;10至20年休假10天;20年以上休假15天。年假以每年3月1日到次年3月1日前有效。

一年内连续病假超过半年或事假超过15天的,不再享受当年的休假待遇。如在本年休假以后再请病、事假超过上述规定的,在下一年度不再安排休假。

休假时间的计算,包括公休日,不包括法定节假日。

休假期间工资照发。

因工作需要,经“中心”领导批准可以分两段休假,但不得跨年度使用。

8、假期计算

职工休假包括公休日在内;病假、生育假、路程假、探亲假、工伤假均包括公休日和法定节假日在内;婚假、丧假、事假均不包括公休日和法定节假日在内。期间如有国家相关假期政策的调整则按照国家相关政策执行。

(四)、加班

如有特殊情况在正常工作日期间需要加班,需由部门负责人批准,部门负责人在考勤表上如实登记。

周六、日及法定节假日加班,需经“中心”主管副主任以上批准,部门负责人在考勤表上如实登记。

员工上班时间管理制度篇6

一、上下班制度

1、本校实行弹性坐班制,上下班时间按规定时间执行,不得无故迟到,早退。

2、上班:年级组长、班主任、早读辅导教师负责检查的人员9:10时,其它无第一节课的教师必须在9:20以前到校上班,下午全体教师按第一节上课时间到岗。坚持课前2分钟等课制。

3、下班:上午第四节没课的教职工可以提前10分钟下班,下午第八节课无工作任务的教职工可以提前10分钟下班,行政工勤人员按正常教学时间下班。

4、周一升国旗全体教职员工按规定时间参加升旗仪式。

5、各处室、年级组长负责部门人员的考勤工作,考勤要认真公正、实事求是,定期上报,考勤结果作为年度 、晋升核定每月绩效工资的重要依据。

6、学校指定专人负责学校教职工考勤工作,校领导经常抽查教职工坐班情况,若各处室、年级组长上报的考勤结果与学校考勤情况不相符,处室领导、年级组长将负全部责任。

二、请销假制度

1、教职员工因病(事)请假超过一天,必须由本人事先到教务处办理相关请假手续,事后及时销假;如遇急病(事),无法办理请假手续的,事后及时补假销假,无正当理由不出勤的视为旷工。

2、请假半天以内的由各处室、年级组长审批;一天的由教务处审批,办理相关请假手续;三天以内的由主管副校长审批,教务处办理请假手续;三天以上的由校长审批,教务处办理请假手续。

3、婚假、产假、探亲假、病假、丧假、事假按国家有关政策办理。

4、教职工大会,年级组长会等要做好考勤,迟到、早退按办公考勤要求对待,学校和上级组织举行的集会、公益活动、集体教育教研或其它社会活动,不能按时参加者,应履行请假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三、考勤管理制度

1、教职工日常考勤情况由各组长负责统计,月底报教务处汇总。

2、考勤结果与年终奖金,评优晋升与每月津贴挂钩。

3、以往考勤制度与本制度相抵触时,按本制度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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