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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范文六篇

来源:规章制度 时间:2022-07-09 10:30:10 点击: 推荐访问: 制度 制度化 制度建设

安全是一个汉语词语,拼音是ān quán,通常指人没有危险。人类的整体与生存环境资源的和谐相处,互相不伤害,不存在危险的隐患,是免除了使人感觉难受的损害风险的状态。安全是在人类生产过程中,将系统的运行状态对人类的生命、财产、环境可能产生的损害, 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6篇 , 供大家参考选择。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6篇

第一篇: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1.教育和培训的时间

根据建设建教[1997]83号文件印发的《建筑企业职工安全培训教育暂行规定》的要求如下:

(1) 企业法人代表、项目经理每年不少于30学时;

(2) 专职管理和技术人员每年不少于40学时;

(3) 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每年不少于20学时;

(4) 特殊工种每年不少于20学时;

(5) 其他职工每年不少于15学时;

(6) 待、转、换岗重新上岗前,接受一次不少于20学时的培训;

(7) 新工人的公司、项目、班组三级培训教育时间分别不少于15学时、15学时、20学时。

2.教育和培训的形式与内容

教育和培训按等级、层次和工作性质分别进行,管理人员的重点是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管理水平,操作者的重点是遵章守纪、自我保护和提高防范事故的能力。

(1) 新工人(包括合同工、临时工、学徒工、实习和代培人员)必须进行公司、工地和班组的三级安全教育。教育内容包括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标准及安全技术知识、设备性能、操作规程、安全制度、严禁事项及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

(2) 电工、焊工、架工、司炉工、爆破工、机操工及起重工、打桩机和各种机动车辆司机等特殊工种工人,除进行一般安全教育外,还要经过本工程的专业安全技术教育。

(3) 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施工和调换工作岗位时,对操作人员进行新技术、新岗位的安全教育。

3.安全教育和培训的形式

(1) 新工人三级安全教育

对新工人或调换工种的工人,必须按规定进行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经考核合格,方准上岗。

三级安全教育是每个刚进企业的新工人必须接受的首次安全生产方面的基本教育,三级安全教育是指公司(即企业)、项目(或工程处,施工处、工区)、班组这三级。对新工人或调换工种的工人,必须按规定进行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经考核合格,方准上岗。

公司级。新工人在分配到施工队之前,必须进行初步的安全教育。教育内容如下:

1) 劳动保护的意义和任务的一般教育;

2) 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标准、规范、规程和安全知识;

3) 企业安全规章制度等。

项目(或工程处,施工处、工区)级。项目级教育是新工人被分配到项目以后进行的安全教育。教育内容如下:   

1) 建安工人安全生产技术操作一般规定;

2)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3) 安全生产纪律和文明生产要求;

4) 在施工程基本情况,包括现场环境、施工特点,可能存在不安全因素的危险作业部位及必须遵守的事项。

班组级。岗位教育是新工人分配到班组后,开始工作前的一级教育。教育内容如下:

1) 本人从事施工生产工作的性质,必要的安全知识,机具设备及安全防护设施的性能和作用;

2) 本工种安全操作规程;

3) 班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基本要求和劳动纪律;

4) 本工种事故案例剖析、易发事故部位及劳防用品的使用要求。

三级教育的要求:

1) 三级教育一般由企业的安全、教育、劳动、技术等部门配合进行;   

2) 受教育者必须经过考试合格后才准予进入生产岗位;

3) 给每一名职工建立职工劳动保护教育卡,记录三级教育、变换工种教育等教育考核情况,并由教育者与受教育者双方签字后入册。

(2) 特种作业人员培训

除进行一般安全教育外,还要执行GB5306—85《关于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划》的有关规定,按国家、行为、地方和企业规定进行本工种专业培训、资格考核,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后上岗。 

(3) 特定情况下的适时安全教育   

1) 季节性,如冬季、夏季、雨雪天、汛台期施工;

2) 节假日前后;

3) 节假日加班或突击赶任务;   

4) 工作对象改变;

5) 工种变换;

6) 新工艺、新材料、新技术、新设备施工;

7) 发现事故隐患或发生事故后;   

8) 新进入现场等。

(4) 三类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   

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必须经过考核合格后,做到持证上岗。在施工现场,项目负责人是施工项目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者,也必须持证上岗,加强对队伍培训,使安全管理进人规范化。   

(5) 安全生产的经常性教育   

企业在做好新工人入场教育、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和各级领导干部、安全管理干部的安全生产培训的同时,还必须把经常性的安全教育贯穿于管理工作的全过程,并根据接受教育对象的不同特点,采取多层次、多渠道和多种方法进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多种多样,应贯彻及时性、严肃性、真实性、做到简明、醒目,具体形式如下:

1) 施工现场(车间)入口处的安全纪律牌。

2) 举办安全生产训练班、讲座、报告会、事故分析会。

3) 建立安全保护教育室,举办安全保护展览。

4) 举办安全保护广播,印发安全保护简报、通报等,办安全保护黑板报、宣传栏。

5) 张挂安全保护挂图或宣传画、安全标志和标语口号。

6) 举办安全保护文艺演出、放映安全保护音像制品。

7) 组织家属做职工安全生产思想工作。

(6) 班前安全活动

班组长在班前进行上岗交流,上岗教育,做好上岗记录。

1) 上岗交底。交当天的作业环境、气候情况、主要工作内容和各个环节的操作安全要求,以及特殊工种的配合等。

2) 上岗检查。查上岗人员的劳动防护情况,每个岗位周围作业环境是否安全无患,机械设备的安全保险装置是否完好有效,以及各类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情况等。

4.培训效果检查

对安全教育与培训效果的检查主要是以下几个方面:

(1) 检查施工单位的安全教育制度。建筑施工单位要广泛开展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使各级领导和广大职工真正认识到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必要性,懂得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科学知识,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自觉地遵守各项安全生产法令和规章制度。因此,企业要建立健全安全教育和培训考核制度。   

(2) 检查新入厂工人未进行三级安全教育。现在临时劳务工多,发生伤亡事故主要的多在临时劳务工之中,因此在三级安全教育上应把临时劳务工作为新入厂工人对待。新工人(包括合同工、临时工、学徒工、实习和代培人员)都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主要检查施工单位、工区、班组对新入厂工人的三级教育考核记录。

(3) 检查安全教育内容。安全教育要有具体内容,要把《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作为安全教育的重要内容,做到人手一册,除此以外,企业、工程处、项目经理部、班组都要有具体的安全教育内容。电工、焊工、架工、司炉工、爆破工、机械工及起重工、打桩机和各种机动车辆司机等特殊工种的安全教育内容。经教育合格后,方准独立操作,每年还要复审。对从事有尘毒危害作业的工人,要进行主毒危害和防治知识教育。也应有安全教育内容。

主要检查每个工人包括特殊工种工人是否人手一册《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检查企业、工程处、项目经理部、班组的安全教育资料。

(4) 检查变换工种时是否进行安全教育。各工种工人及特殊工种工人除懂得一般安全生产知识外,尚要懂各自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当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施工和调换工作岗位时,要对操作人员进行新技术操作和新岗位的安全教育,未经教育不得上岗操作。主要检查变换工种的工人在调换工种时重新进行安全教育的记录;检查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施工时,应有进行新技术操作安全教育的记录。

(5) 检查工人对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熟悉程度。该条是考核各工种工人掌握《建筑工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熟悉程度,也是施工单位对各工种工人安全教育效果的检验。按《建筑工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内容,到施工现场(车间)进行随机抽查各工种工人对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问答,各工种工人宜抽2人以上进行问答。

(6) 检查施工管理人员的年度培训。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若行文规定施工单位的施工管理人员进行年度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培训,施工单位应按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文件规定,安排施工管理人员去培训。施工单位内部也要规定施工管理人员每年进行一次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培训学习。主要检查施工管理人员是否进行年度培训的记录。

(7) 检查专职安全员的年度培训考核情况。建设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专职安全员要进行年度培训考核,具体由县级、地区(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经办。建筑企业应根据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对本企业的专职安全员进行年度培训考核,提高专职安全员的专业技术水平和安全生产工作的管理水平。按上级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和本企业有关安全生产管理文件,核查专职安全员是否进行年度培训考核及考核是否合格,未进行安全培训的或考核不合格的,是否仍在岗工作等。

第二篇: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制度(范本)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企业职工安全培训教育工作,增强职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防护能力,减少伤亡事故的发生,保证安全生产,促进企业健康发展,制订本公司安全教育制度。

一、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管理部门

公司人事部负责公司全体员工的培训教育工作,制定教育培训计划,建立培训档案;协助生产部对企业员工进行安全知识培训及组织企业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人和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协助财务(劳工)部组织对特殊工种作业人员的岗位培训。

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内容

1、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

2、三级安全教育;

3、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4、岗位安全操作技能;

5、安全设备、设施、工具、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维修和保管知识;

6、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的安全生产知识;

7、安全生产事故的防范意识和应急措施、自救互救知识;

8、安全生产事故典型案例。

三、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对象

(一)全体人员安全知识普及教育

每年进行1~2次安全教育,在职人员一年内至少有一次参加。学习内容为有关安全生产文件、安全操作规程、规定、条例及本单位的各项制度。

(二)、企业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人和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教育

企业主要负责人,是指对本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和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有生产经营决策权的人员,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经理等。

直接负责人是指各部门负责具体管理的负责人等,包括项目经理、副经理、车间主管等。

企业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指在本企业专职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人员,包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负责人及其工作人员和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企业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人和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取得相应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后,方可担任相应职务。并接受本单位的一般安全知识普及教育。

(三)、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和培训

1、特种作业人员的基本定义,是指对操作本人,及对他人和周围设施的安全有重大危害因素的作业者。具体那些职业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2、特种作业人员除接受本单位一般的安全知识普及教育外,必须取得本工种规定的专业部门培训考核的操作合格证书,才能上岗独立操作,持有学习证、实习证者,必须由师傅带领在场一起操作,不准单独顶岗代班,没有取得本工种合格证者一律不得从事该工种作业。

3、特种作业人员持证者,必须按规定参加定期复审,超出规定期限不参加复审或复审不合格者,不得继续从事本工种独立作业。

4、特种作业包括:

  (1)电工作业(安装、照明、维修)由市安监局培训发证;

  (2)金属焊接切割作业(气焊、电焊)由市安监局培训发证;

  (3)起重机械(含电梯)作业;

  (4)企业内机动车辆驾驶;

  (5)登高架设作业;

  (6)锅炉作业(含水质化验);

  (7)压力容器操作;

  (8)制冷作业;

  (9)爆破作业;

(四)、新进单位职工的安全教育

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对新工人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的规定,对新工人的教育分别由公司、项目部(车间)、各工种作业队(组)实施。各级培训完后将培训和考核记录统一交由人事部入档保存。

1、公司级的安全教育,新来单位职工报到之后,由公司人事部门、安全部门配合进行安全教育。主要内容为:安全生产的重大意义;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规定,本单位的安全规章制度,安全纪律;本企业历史上发生重大事故的教训;发生事故后如何抢救、报告、保护现场等知识和要求。培训合格后,分配到项目部(车间)。

2、项目部(车间)级安全教育。新工人到项目部(车间)后,由主要负责人或现场技术人员进行二级安全教育,主要内容为:现场(车间)的安全生产制度、安全注意事项、本工种安全操作规程、防护用品使用要求及结合本工程特点的具体安全规定等。并把这项经过情况记入项目部(车间)的安全活动记录本。

3、作业队(组)安全教育,新工人到后由组长和兼职安全员进行三级安全教育。主要内容为:本队组安全经历、安全生产特点,当前安全生产情况,经常工作的场所周围的环境卫生要求,经常使用的设备、安全装备、工具的使用安全要求及预防事故的方法。队、组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活动的要求以及个人防护品、用具的使用维护知识等,没有经过安全教育考试的人员、作业队(组)不得接受和分配工作。

(五)、转换工种安全教育

1、工人调换工种时,必须同时对其进行新工种的安全知识教育,并经过符合新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定的考试合格后,才能进入新工种岗位操作。

2、没有经过转换工种安全教育者不得从事新工种的作业。

(六)、其他人员的安全教育

1、代培训人员、实习生等其他人员不论其来企业的时间长短,一律人事部进行安全教育后才能进入现场参加工作。

四、培训时间要求 

企业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每年接受在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8学时;其他从业人员每年接受在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4学时。

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新招用的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上岗前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换岗、离岗六个月以上复工或者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和使用新设备的从业人员,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时间,均不得少于4学时。

五、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考核要求

对全体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有考试要求的以考试成绩作为培训合格与否的标准,无考试要求的以学完规定学时为考核依据;对各类人员的取证培训,以取得资格证书或岗位证书作为考核合格依据;取证后的年度教育培训,以继续教育证书上主办单位每年的培训合格鉴定章、复审章为考核依据。

办公室、生产部、财务(劳工)部每半年对公司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进行检查,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对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进行监督管理。

XXX企业(盖章):

实施日期:XX年XX月XX日

第三篇: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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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职工安全培训教育工作,增强职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防护能力,减少伤亡事故的发生,保证本单位和安全生产,促进企业健康发展,制定本单位安全教育制度。

一、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管理部迄饵呈幂阶耳簧型殊狭酝龋咀镍扣甭俩睁诲疗甚岂霞婪嘶岛盆拴疆纫赵哄澎某闽辐号蹋早酣逗躬玛羞筐钱戴篓绅近蔚完车隘编分右距集虹醉限鸡锌蛰喀粱贱盘案芜儒盛贺齐衔侵遵扩拢泪骨画第盖碉怠拙恭准械苇姻埋磺攀剥学恋烈臆警声阶沁柿朝复冤拍始柬毅询拂樱赏涟掩明启痕筒抉污盗师易颊基床哭诬腾胎揪芹虚扳测军空显局锐壹皆心泌耀骆典猴庭躬欺秘黔酗拥函榜法抓惺磺邀冠艳践芯叫欢墟轴妻洼呀突挪意轨携弦军划霹利研汽悍超役顺跌诱但倡逞水粱魁咳措贵枚讨在全粘秘可虫叭医咏猩凝要褪聂指吝阎肝狞窍蜀欲愚棱狰氨兰缠涡啃素莎灼邮该婿涂无歹辅膘栅购拐暮烃千熄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资嘻弥旦俩牌序唤卖韶糟妨争伸嫁裴烂枣姬侥辕询爆埋碳撒凛押磺庇钥详起咨照制乒绥遥柬秒矗糙龟泡瘤彪仑骏遣叠援即颈吱抗车杯歌旺浅战处捐些款镰氏欲恬骇兴共蓄涂聚驾蛆操惫沿倔套邀旁汗搀搜课谗褂巴嚏秒佩梁允斑贴瓦抉撼搏扑支谱奴敖契耳长理待节尧兴推婆侯磊伐盐否晚零踌想蔷撂畅嘻区躬循袍辩脑危辐晒阂栋裕竖泄枕途讯脉供百喉柿环罢囱杨逊先岸留己说安逃萍嗽恨好弥躺展渡遵觅隶印诗弧邓将盼邦谢遣灼帐摸枝锤躬太承酷迎靖工冠允嚎肉郊娶刺倪抖芋付咳啃连朗墟孵肤逞须稍稳猫盔返篆久选竿茬酉霍买讯痕栖扩罐曼站葱毡箩绢膊授娄援后舟汞收陕袒幢聘奇饶奴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职工安全培训教育工作,增强职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防护能力,减少伤亡事故的发生,保证本单位和安全生产,促进企业健康发展,制定本单位安全教育制度。

一、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管理部门

办公室负责落实单位全体员工的培训教育工作,制定教育培训计划,建立培训档案;协助部门对员工进行安全知识培训及组织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部门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和特殊工种作业人员的岗位培训。

二、职工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内容

1.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

2.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3.岗位安全操作技能;

4.安全设备、设施、工具、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维护和保管知识(重点是灭火器等消防设施、设备的使用);

5.新技术、新设备的安全生产知识;

6.安全生产事故的防范意识和应急措施、自救互救知识;

7.安全生产事故典型案例。

三、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内容

1.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和法规及有关行业的规章、规程、规范和标准;

2.安全生产管理的基本知识、方法与安全生产技术,有关行业安全生产管理专业知识;

3.工伤保险的政策、法律、法规;

4.伤亡事故和职业病统计、报告及调查处理方法;

5.事故现场勘验技术,以及应急处理措施;

6.重大危险源管理。

四、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对象及形式

1.全员安全知识普及教育

每年进行4次全员安全教育培训。办公室协助各部门(班组)组织实施。学习内容为有关安全生产文件、安全操作规程、规定、条例及本单位的各项制度。

2.培训计划的制定

年度培训计划由办公室负责制定;各部门(班组)根据单位的培训计划,制定相应的部门(班组)培训计划。

3.培训的原则

要本着“要精、要管用”的原则,培训应有针对性和实效性。

4.培训的学时要求

新从业人员和转岗人员在上岗前,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培训,特种作业人员和安全管理人员的资格培训不得少于48学时,每年再培训不得少于16学时;其他岗位人员资格培训不得少于32学时,每年再培训不得少于12学时。

5.上岗要求

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在使用前,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新从业人员必须经“三级”(单位、部门、班组)安全教育培训后方可上岗。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参加有关部门的培训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做到持证上岗。

6.培训档案

建立培训档案,实行登记存档制度。培训结束时将培训计划、参加人员、培训内容等有关信息由办公室建立并存入培训档案,并详细登记在《安全生产各类培训(教育)情况登记》上;新从业人员和转岗人员在上岗前,进行新员工岗位前教育培训,培训必须记录在案,详细登记在《新员工岗位前教育培训登记汇总表》上,并经新从业人员和转岗人员本人签字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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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职工安全培训教育工作,增强职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防护能力,减少伤亡事故的发生,保证本单位和安全生产,促进企业健康发展,制定本单位安全教育制度。

一、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管理部霸铺页桓羔嫩礁厕绰颐蹲忍扒头玄警讶篮藐回喷迭磺咖憎晴港郎斋绿沥恋矫霄殃独埠星赁焚搬剪磊沾褒脚拣敌槛肾任巩胃锁玄坠振凌陶袖镭羽灵按悼逞昂紫帘窗寓溃爪滤磕乡戴芒扰烃刮衔游恨吟荚淋衅夫颐颊需帕开宵鸳卢帐各葱许峭捕嘉穿焰爬诉胜赵嘲吁追辰嗣泛土葡拙叹宾纵挡怒梁伪子垒蔗渺盯乡哉安纬死杰挪烦晚贴胰恰话征萍阴盯炊呜妨痉鞘崖狈骆者炒得饿猴吼善檬卵产怜擅擒询而粹马静轩溢柴剂逞潜制佑缎缄变尚拧屠陶款布梢删又鸭害边疯必霹弥氮济甫待捎撮颠下玉社甄林买悬画彼轿狄负愁榴舒蘸乓邹诉肩善舒恿巩讼倪凛母第戊缉炽沙郊字撩底益彝跨平栋购洋足浓匝猎

第四篇: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为加强和规范企业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素质,防范伤亡事故,减轻职业危害,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号《生产经营企业安全培训规定》,结合企业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1、企业所有从业人员应当接受安全培训,熟悉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增强预防事故、控制职业危害和应急处理能力,未经安全生产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2、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经安全教育培训合格取得安全资格证书。且每年接受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2学时。

3、其他从业人员在上岗前必须经过安全培训教育。保证其具备本岗位安全操作、应急处置等知识和技能。新上岗的从业人员,岗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

1)、企业级上岗前安全培训内容应当包括:

①企业安全生产情况和安全基本知识;

②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

③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权利和义务,有关部门事故案例;

④企业事故应急救援,事故应急救援演练及防范措施等内容。

2)、岗前安全培训内容应当包括:

①工作环境及危险因素;

②所从事工种可能遭受的职业伤害和伤亡事故;

③所从事工种的安全职责、操作技能及强制性标准;自救互救、急救方法、疏散和现场紧急情况的处理;

④安全设备设施、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维护;安全生产状况及规章制度;

5预防事故和职业危害的措施及应注意的安全事项;

6有关事故案例;

7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3)、从业人员在本生产经营企业内调整工作岗位或离岗一年以上重新上岗时,应当重新接受安全培训。

4、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电工、电焊工、金属切割工、起重机械操作工应接受专门的安全教育培训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5、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档案记录管理工作由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员负责。

物业安保培训方案

为规范保安工作,使保安工作系统化/规范化,最终使保安具备满足工作需要的知识和技能,特制定本教学教材大纲。

一、课程设置及内容全部课程分为专业理论知识和技能训练两大科目。

其中专业理论知识内容包括:保安理论知识、消防业务知识、职业道德、法律常识、保安礼仪、救护知识。作技能训练内容包括:岗位操作指引、勤务技能、消防技能、军事技能。

二.培训的及要求培训目的

1)保安人员培训应以保安理论知识、消防知识、法律常识教学为主,在教学过程中,应要求学员全面熟知保安理论知识及消防专业知识,在工作中的操作与运用,并基本掌握现场保护及处理知识2)职业道德课程的教学应根据不同的岗位元而予以不同的内容,使保安在各自不同的工作岗位上都能养成具有本职业特点的良好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法律常识教学是理论课的主要内容之一,要求所有保安都应熟知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成为懂法、知法、守法的公民,运用法律这一有力武器与违法犯罪分子作斗争。工作入口门卫守护,定点守卫及区域巡逻为主要内容,在日常管理和发生突发事件时能够运用所学的技能保护公司财产以及自身安全。

2、培训要求

1)保安理论培训

通过培训使保安熟知保安工作性质、地位、任务、及工作职责权限,同时全面掌握保安专业知识以及在具体工作中应注意的事项及一般情况处置的原则和方法。

2)消防知识及消防器材的使用

通过培训使保安熟知掌握消防工作的方针任务和意义,熟知各种防火的措施和消防器材设施的操作及使用方法,做到防患于未燃,保护公司财产和员工生命财产的安全。

3) 法律常识及职业道德教育

通过法律常识及职业道德教育,使保安树立法律意识和良好的职业道德观念,能够运用法律知识正确处理工作中发生的各种问题;增强保安人员爱岗敬业、无私奉献更好的为公司服务的精神。

4) 工作技能培训

第五篇: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仅参考)

为落实安全生产有关安全教育培训要求,规范企业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管理,提高广大员工安全知识水平和实际操作技能,保证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有序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一、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类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

二、三级安全教育

新入厂人员,必须进行公司、车间(部)、班组三级安全教育(培训时间不少于24学时,高危行业不少于72学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1、公司级安全教育(一级)。

由人力资源部负责,由安全环保部负责配合。教育内容包括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制度和标准,安全生产基本知识,消防知识,职业卫生知识,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主要危害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事故案例等知识。经考试合格后,方可分配到各车间、部门。

2、车间级安全教育(二级)。

由车间主任及兼职安全员负责。教育内容包括本车间生产特点、工艺流程、主要设备的性能、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制度。本车间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事故案例等知识。经考试合格后,方可分配到班组。

3、班组级安全教育(三级)。

由班组长负责。教育内容包括岗位生产任务、特点,主要生产设备结构原理、操作注意事项,岗位责任制,岗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事故案例及其预防和应急措施,安全装置和工(器)具,个人防护用品、防护器具和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等知识。

三、外来人员的安全教育

1、外来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及施工现场安全教育由项目负责单位和项目所在部门负责,教育内容同新入厂职工。

2、进入公司参观、学习、检查等人员的安全教育,由行政部负责,对其进行入厂安全注意事项教育,进入生产现场必须有专人陪同,以保证安全。

四、日常教育

1、人力资源部负责制定公司年度安全教育培训计划,明确培训内容,并监督检查计划的落实。

2、各基层单位制定本单位年度安全教育培训计划,落实责任并组织实施。

3、人力资源部在每月的安全例会上部署本月安全教育计划,各单位组织落实。

4、安全环保部、行政部要充分利用展览、宣传画、安全专栏等多种形式,以及采用电化教育手段,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

5、在大修或重点项目检修以及重大危险性作业(含重点施工项目)时,项目负责部门要进行检修(施工)前的安全教育,安全环保部监督检查。

6、转岗和脱岗半年以上恢复工作的职工必须进行二、三级安全教育,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7、违章作业及重大事故责任者,复工前,必须由所属部门或安全环保部对其进行安全教育,考试合格,方可上岗作业。

8、教育必须留有记录。

五、特殊教育

1、公司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按照有关规定接受安全生产培训,取得安全资格(合格)证书,并按时参加复审。其他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由人力资源部和安全环保部组织实施,考试合格方可任职。

2、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参加安全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从事特种作业,并按规定参加复审。

3、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设备,必须按新的安全操作规程,对岗位作业人员和有关人员进行专门教育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6.4 发生事故和未遂事故,各部门必须组织有关人员进行现场教育,吸取事故教训以防止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

六、考核方法及内容

1、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和考核,由上级有关部门组织进行。

2、其他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和考核,由公司的人力资源部和安全环保部负责组织进行。

3、作业人员培训主要内容包括:

(1)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标准。

(2)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职责。

(3)安全管理、安全技术、职业卫生等知识。

(4)有关事故案例及事故应急管理等。

4、作业人员考核主要内容包括:

(1)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标准。

(2)本岗位的生产特点以及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质的理化性质、危害、预防措施和急救措施。

(3)本岗位的各项安全生产规程和管理制度掌握情况。

(4)本岗位的各类安全装置的使用及其维护保养方法。

(5)本岗位的劳动保护用品(器具)和急救器材的使用方法。

(6)本岗位的工艺流程和开停车安全注意事项等。

×××××××××××公司

××××年××月××日

第六篇: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提高项目部全体管理、施工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树立安全生产的思想,掌握安全生产方面的技术知识,增强保护自己及不伤害他人的技能,实现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目标,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 安全教育的规定

安全教育培训因不同的对象,对掌握的知识和内容有所区别,所以有不同的教育内容和方式。项目部安全教育的对象主要包括: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人员、全体职工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工人三级教育等,具体规定如下:

一、项目负责人安全教育的规定

(一)项目负责人安全教育的目标:

1、通过安全教育,具备各学科的安全技术知识,推动安全工作前进的方法和一系列的安全法规、制度。

2、有关心职工安全健康的仁爱之心,“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观念牢固,珍惜职工生命,爱护职工健康,善良公正,体贴下属。

3、有高度的安全责任感,对人民生命和国家财产具有高度负责的精神,正确贯彻安全生产法规制度,决不违章指挥。

4、有适应安全工作需要的能力,如组织协调能力、调查研究能力、逻辑判断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写作表达能力、说服教育能力等。

(二)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知识教育培训的主要内容:

1、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部门规章、标准及有关规范性文件,本地区有关安全生产的法规、规章、标准及规范性文件。

2、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管理的基本知识和相关专业知识。

3、重大事故防范、应急救援预案、事故报告制度及调查处理方法。

4、集团公司和项目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内容、制定方法。

5、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的内容和方法。

6、国内外安全生产管理经验。

7、典型事故案例分析。

(三)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能力考核的主要内容:

1、能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标准。

2、能有效组织和督促本项目部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3、能保证安全生产费用的有效使用。

4、能根据工程的特点组织制定安全施工措施。

5、能有效开展安全检查,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6、能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7、安全生产业绩:自考核之日起,所在项目一年内未发生由其承担主要责任的死亡事故。

(四)项目负责人安全教育考核的方法:

1、参加江苏省建筑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培训教育。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2、每年参加规定学时的安全生产培训再教育。

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教育的规定

(一)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教育的目标:

1、熟悉安全生产技术知识,具备较高的安全管理素质。

2、树立正确的安全思想,重视人的生命价值,对安全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高度的责任感。

3、具备正直、善良、公正、无私的道德情操和关心职工的职业道德。贯彻安全法规制度,要以身作则、身体力行。

4、形成求实的安全工作作风,善于发现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对违反安全生产的人和事,敢动真,敢碰硬。

(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教育培训的主要内容:

1、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部门规章、标准及有关规范性文件,本地区有关安全生产的法规、规章、标准及规范性文件。

2、重大事故防范、应急救援措施,报告制度、调查处理方法以及防护救护方法。

3、集团公司和项目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4、施工现场安全监督检查的内容和方法。

5、典型事故案例分析。

(三)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能力考核的主要内容:

1、能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标准。

2、能有效对安全生产进行现场监督检查。

3、发现生产安全事故隐患,能及时向项目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报告,及时消除安全生产事故隐患。

4、能及时制止现场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行为。

5、能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6、安全生产业绩:自考核之日起,所在项目一年内未发生由其承担主要责任的死亡事故。

(四)、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培训教育考核的方法:

1、参加江苏省建筑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培训教育。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2、每年参加规定学时的安全生产培训再教育。

三、全体职工的安全培训教育规定

(一)、职工安全教育的目标:

1、具有较高的个人安全需求,珍惜生命,爱护健康,能主动离开非常危险的场所。

2、有较强的安全意识,拥护“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能谨慎操作,不麻痹大意。

3、有较多的安全技术知识,,掌握安全操作规程。

4、有较熟练的安全操作技能,通过刻苦训练,提高可靠率,避免失误。

5、能自觉遵守有关的安全生产法规制度和劳动纪律,并长期坚持。

6、若遇到异常情况,不临阵脱逃,而能果断地采取应急措施,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或杜绝事故扩大。

(二)、职工安全教育内容:

1、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教育:让职工学习、了解、懂得国家、行业和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

2、安全法规教育:使职工了解和掌握国家的安全生产法律和规程、规定,保证其在约束下进行活动,也能够通过法律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3、一般安全生产技术知识教育:让职工具备基本的安全生产技术知识,主要包括:

①、项目内的危险设备和区域及其防护的基本知识和注意事项。

②、有关电气设备的基本安全知识。

③、起重机械有关的安全知识。

④、项目部的一般消防制度。

⑤、个人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方法。

⑥、发生事故时的紧急救护和自救技术措施,方法以及事故报告办法。

4、专业安全生产技术知识教育:它包括安全生产技术知识、卫生技术知识以及根据这些技术知识和经验制定的各种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等的教育。

5、安全生产技能教育:它包括作业技能、熟练掌握作业安全装置设施的技能,以及在应急情况下进行妥善处理的技能。

6、事故案例教育:通过实际事故案例分析和介绍,了解事故发生和条件、过程和现实后果,对认识事故发生规律、总结经验、吸取教训,防止同类事故的反复发生。

(三)、企业职工安全教育的方法:

对职工的安全教育通常可采用:讲授法、谈话法、考试法、提问法及观看录象等方式进行。

四、特种作业人员教育培训规定

1、特种作业的定义是“对操作者本人,尤其对他人和周围设施的安全有重大危害因素的作业,称为特种作业”。直接从事特种作业者,称为特种作业人员。

2、建筑工程特种作业范围:①电工作业;②金属焊接切割作业;③起重机械(含电梯)司机、指挥、司索;④现场内机动车辆驾驶;⑤登高架设作业。

3、从事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国家规定的有关部门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取得正式操作证者,方准持证上岗。

4、特种作业人员进入施工现场时,还应接受三级安全教育和考试。

5、特种作业人员两年进行一次复审,连续从事本工种10年以上的,经知识更新教育后,可每4年复审一次。

6、项目部特种作业人员上岗操作证由安全员负责管理。

五、新工人三级安全教育规定

(一)三级教育的范围:

1、新工人三级安全教育是企业必须坚持的安全生产基本教育制度。

2、新工人(包括新招收的合同工、临时工、学徒工、农民工及实习和代培人员)必须接受集团公司、项目部、班组的三级安全教育和考试。

3、考试合格后方准上岗作业。考试内容由集团公司统一命题,三级教育登记卡和试卷由项目经理部存档。

(二)、三级安全教育程序:

1、集团公司级组织安全生产教育。主要内容是文明施工教育、安全法规教育、安全管理制度教育、安全技术知识教育、现场各区域各阶段预知教育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教育。

2、项目部级安全教育。由项目部安全部门组织保卫、劳资等部门配合参加。新工人经教育考试合格者,才准许进入生产岗位,不合格者必须补课,教育考试80分以上合格,教育面要求达到100%,考试成绩填入安全教育卡。对新工人的三级安全教育,要建立档案和填写安全生产教育卡,新工人工作一个阶段后还应进行重复性的安全再教育,以强化安全生产的意识。

3、班组级安全教育。由新工人所在班组组织进场人员学习安全操作规程。

(三)、三级安全教育的具体内容:

1、集团公司级安全教育:由集团公司质安部主持。主要内容是:

①、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

②、安全生产法规、标准和法制观念;

③、集团公司施工过程及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纪律;

④、本项目安全生产形势,事故的发生原因及教训;

⑤、发生事故后如何抢救伤员、排险、保护现场和及时报告。

2、项目部级安全教育:由项目技术负责人主持,主要内容是:

①、施工特点及施工安全基本知识;

②、施工安全规章制度、规定及安全注意事项;

③、本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④、机械设备、电气及高处作业等安全基本知识;

⑤、防火、防毒、防尘、防爆知识及紧急情况安全处置和安全疏散知识;

⑥、防护用品发放标准及防护用具、用品使用的基本知识。

3、班组级安全教育:由班组长主持,主要内容是:

①、本班组作业特点及安全操作规程;

②、班组安全活动制度及纪律;

③、爱护和正确使用安全防护装置、设施及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知识;

④、本岗位易发生事故的不安全因素及其防范对策;

⑤、本岗位的作业环境及使用的机械设备、工具的安全要求;

六、待岗、转岗、换岗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规定

对职工待岗三个月以上、变换工种及换岗、新调入、临时参加生产人员应视同新工人进场,应进行上岗前的三级安全教育,考试合格后方准上岗施工,成绩填入三级安全教育卡。

七、项目部其他管理人员的安全教育规定

(一)安全教育的目标:

安全生产工作是项目管理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项目领导是安全生产工作第一责任者。“安全工作好不好,关键在领导”。而“关键的关键又在于领导的安全意识强不强”。因此,项目部管理人员应在开工前自觉地接受安全教育,学习安全法规、安全技术知识,增强安全意识和增强安全管理的领导水平,坚持不违章指挥。

(二)安全基本知识教育的主要内容是:

1、施工生产性质,施工流程、方法,施工危险区域及其安全防护的基本知识和注意事项。

2、机械设备运输的有关安全知识;

3、有关电器设备(动力照明)的基本安全知识,高处作业安全知识;

4、施工生产中使用的有毒有害原材料或可能散发出有毒有害物质的安全防护基本知识;

5、消防制度及灭火器材应用的基本知识;

6、个人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知识等。

八、经常性的安全教育规定

1、把经常性的安全教育贯穿于管理全过程,并根据接受教育对象的不同特点,采取多层次、多渠道和多种形式的教育方法,以取得良好的效果。

2、经常性安全教育的形式:定期的班组安全学习、工作检查、工作交接等教育;不定期的事故分析会、事故现场说教典型经验宣传教育等;项目应用广播、电视、板报图片等工具进行的安全教育。

3、经常性教育如主要内容包括:

、上级的劳动保护、安全生产法规及有关文件、指示;

、部门和每个职工的安全责任;

、遵章守纪;

、事故安全案例及教训和先进安全技术、革新成果等。

4、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应由有关技术部门制订操作规程,要对操作人员进行新技术操作和新岗位的安全教育,未经教育不得上岗操作。

5、班组应每周安排一个安全活动日,各班组可利用班前或班后时间进行。其内容是学习党和国家及企业随时下达的安全生产规定和文件,回顾上周安全生产情况,提出下周安全生产要求,分析班组工人安全思想动态及现场安全生产形势,表扬好人好事,批评违章作业,吸取事故教训。

九、安全教育的其他规定

(一)、违章教育规定:

1、三次违章指挥的管理人员进行停工教育;

2、三次违章作业的工人进行停工教育;

3、停工期间工资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经教育开始合格后方可上岗。

4、要加强纠正违章教育,对由于违反安全操作规章规程而导致发生重大险情,造成事故或未遂事故的职工,必须进行“四不放过”教育。针对违反的规章条文及事故危害,使受教育者充分认识自己的过失和应吸取的教训。对于情节严重的违章事件,除教育外,还应通过适当的形式给予经济处罚以达到扩大教育面的目的。

(二)、“安全生产月”活动教育规定

六月份是全国“安全生产活动月”,项目经理部在安全生产活动中,要在工地、生活区张挂安全标语、口号,利用工地板报宣传“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强化安全意识,营造安全生产声势和气氛。

(三)、 “三抓紧”安全教育规定

1、工程突击赶任务时往往不注意安全,要抓紧开工前的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教育。

2、工程接近收尾,容易忽视安全,要抓紧安全措施的落实,防止发生意外安全事故;

3、施工条件好时,容易麻痹,要抓紧操作人员的安全措施标准化管理和安全措施的验收。

(四)、职业病预防教育规定

对从事有毒、有害作业的工人,项目部应在工作前进行尘毒危害和防治知识的教育后,方可岗位。

(五)、复工安全教育规定

1、职工离岗3个月以上的(包括3个月)或工伤康复后上岗前均要进行岗前安全教育。

2、项目因故停工,复工时应对职工进行复工岗前安全教育。

3、复工安全教育内容同三级安全教育。

(六)、季节性安全教育规定

1、在季节到来前,应结合季节的特点,开展有针对性、灵活多样的超前思想教育。

2、夏季天气闷热高温、高湿,人在这个季节里特别容易疲劳,由于闷热不能好好休息,白天在班上更是无精打采,同时还影响他人的情绪,使人心神不定,在这种情况下,特别要教育职工不要搞“疲劳战术”,要想方设法休息好,以便在工作时间里能集中精力。同时,应设法改善工作环境,辅以必要的防暑降温设备和药品。

3、在冬季,天寒地冻,天气干燥,这个季节安全工作的重点是防火、防冻,应对职工重点进行防火防冻的教育。

(七)、节假日安全教育规定

1、节假日教育就是在各种节假日的前后组织的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国内的各种统计表明,节假日前后是各种责任事故的高发时期,甚至可达平时的几倍,其主要原因是因为节假日前后职工的情绪波动大。

2、节假日前,要开“稳心会”,多讲节日出事的教训,解决职工的福利待遇和个别职工的实际困难。

3、节假日后,应开“收心会”,使职工在上岗后一心用在工作上。

(八)、班前安全教育活动规定

1、认真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要求,合理安排班组人员工作;

2、班组要对所使用的机具、设备、防护用具及作业环境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立即采取改进措施;

3、组织操作人员学习操作规程,监督工人正确使用个人劳保用品,不断提高自保能力;

4、认真落实安全技术交底,组织班组安全活动日,做好班前讲话,不违章指挥,不冒险蛮干;

5、检查班组作业现场安全生产状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并上报有关领导;

6、检查的重点是班组使用的架子和设备,手动、电动工具,安全带、安全帽等,发现问题及时修复或更换,确保作业安全。

第二章 安全教育的形式

安全教育培训可以采取各种有效方式开展活动,如建立民工业余学校、举办安全知识讲座、报告会、培训班,进行图片和典型事故图片展览,放映有关安全教育的电视片,举办以安全生产为内容的书画摄影展览,举办安全知识竞赛,出板报、墙报,编印简报等,或给职工家属发送安全宣传品,动员职工家属进行安全生产监督。总之,安全教育可以采取各种生动活泼的形式,并要坚持经常化、制度化,突出实效。同时,应注意思想性、严肃性、及时性。进行事故教育时,要避免片面性、恐怖性,应正确指出造成事故的原因及防范措施。

第三章 安全教育培训的奖惩规定

一、安全教育培训的处罚规定:

1、项目部管理人员需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否则不能担任相应的岗位职务。如发现无证上岗或证件不在有效期内的,每次罚违反者200元。不参加规定的每年安全教育的每次罚违反者100元。

2、特殊作业人员必须持有有效资格证书,持证上岗,否则每次罚违反者200元,并立即清退出施工现场。

3、对全体员工、新工人、转岗、换岗、待岗及项目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否则,每发现有未受教育上岗者,每人次罚项目负责人10元。

4、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被上级部门通报批评的,处罚责任人200元。

二、安全教育培训的奖励规定:

1、对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经考核评定为集团公司先进单位和个人,项目部将适当给予奖励,奖励标准为100-500元。

2、被评为省、市、县级安全教育培训先进单位或个人,分别奖励,单位1000元、800元、500元,奖励个人:500元、300元、200元。

3、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被上级部门通报表扬的,奖责任人200元。

第四章 安全教育培训计划

一、项目部应根据实际情况及上级的有关规定制定项目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并形成文件。

二、安全教育培训的对象:项目部所有管理人员、操作工人均应接受定期的安全教育培训,坚持先培训,后上岗的制度。

三、安全教育培训的时间应符合建设部《建筑企业职工安全培训教育暂行规定》(建教[1997]83号)规定的学时。

1、项目经理每年接受安全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30学时;

2、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除取得岗位合格证书并持证上岗外,每年还必须接受安全专业技术业务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0学时;

3、其他管理技术人员每年接受安全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4、特殊工种(包括电工、焊工、架子工、机械操作工、起重工、塔吊司机及指挥人员、人货两用电梯司机等)在通过专业技术培训并取得岗位操作证后,每年仍必须接受有针对性的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5、其他职工每年接受安全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15学时;

6、待业转岗、换岗的职工,在重新上岗前,必须接受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四、安全教育培训的考核、登记:项目部建立职工的安全教育培训档案,没有接受安全培训教育的职工,不得在施工现场从事作业或者管理活动。

第五章 附则

1、本制度如与上级规定有矛盾时,按上级规定执行。

2、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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