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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民政局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自查报告3篇

来源:自查报告 时间:2023-06-06 16:10:06 点击: 推荐访问: 202 2020 2020-2021初一班主任工作总结

关于民政局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自查报告3篇

关于民政局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自查报告篇1

 

  县委宣传部:

  按照相关要求,现将我单位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自查如下:

  一、工作情况

  (一)强化干部履职尽责意识。一是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坚持落实局党组主要负责人为意识形态领域第一责任人,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建重要工作来抓,主动听取相关科室下属事业单位汇报,把意识形态领域工作纳入民主生活会和年度述职报告重要内容。二是主动维护中央权威,始终在政治、思想、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三是加强理论武装,坚持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党史学习教育、思想大解放活动等主体教育,积极从养老、社会救助、特殊困难群众关爱、移风易俗等方面入手,积极回应群众和社会关切,科学谋划、部署民政领域每年工作重点,确保了县域民政事业始终沿着正确的道路前行。

  (二)强化风险矛盾预警研判。一是突出重点人群。对党员干部实施从严监督管理,定期谈心,及时掌握思想动态,教育党员遵崇党章,不信教、不参加宗教活动、不搞封建迷信。二是突出阵地管理。加强对民政微博、公众号等互联网宣传阵地的使用管理,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民政系统意识形态工作的实施意见》,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设置舆情监控员队伍,确保一旦出现舆情能够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核实、第一时间处置。

  (三)强化主流意识形态建设。一是关注重点群体和领域,定期研究分析基层治理、社会救助、养老服务、殡葬改革等重点领域意识形态风险点,完善走访机制,多渠道深入宣传惠民政策举措,积极回应民生关注和社会关切。二是将民政宣传工作列入全年民政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范围。扎实开展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传递党的声音和关爱。

  二、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方面。一是宣传党的二十大、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市县党代会、市县委历次全会上存在差距。尤其是在党的二十大精神宣讲上,存在滞后、拖沓现象。例如,2022年,党的二十大召开后,县民政局第一时间就报告内容进行了学习,但在宣讲上,为了更好地让宣讲同民政未来发展相结合,县民政局更多的是被动地等待市级层面的指导文件和宣讲课件,主动作为意识不够,市级指导文件下发后,又因疫情缘故,没有及时开展宣讲。二是中心组学习研讨不够。县民政局虽然能每个月开展中心组学习,但部分学习未及时开展学习研讨。三是学习强国APP推广使用有差距。局干部职工虽然能保持活跃率,但是部分年轻干部职工学习意识不强,每日学习学分较少。

  (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方面。一是意识形态领域风险隐患研判不及时。2023年以来,县民政局未及时就上半年意识形态领域风险隐患进行研判,风险隐患台账仍旧停留在2022年,存在不完善情况;二是向上级党委报告意识形态工作不及时。例如,2019年下半年和2020年下半年意识形态总结没有及时报给县委宣传部从而被宣传部通报批评;三是宣传思想战线队伍建设有差距。例如,局机关从事意识形态工作的同志仅有1名,且是兼职,宣传思想队伍力量不够强大。

  (三)重大思想舆论斗争方面。一是移风易俗宣传引导不到位。例如,殡葬领域大墓、活人墓、豪华墓的情况依旧存在,由于殡葬基础设施建设有差距,导致“人在山脚、坟在山上,推窗见坟,抬头见墓”的情况客观存在,农村由于公益性公墓没有建立,乱埋乱葬的问题依旧存在,日常清明、中元节祭祀,群众仍然有烧火纸的情况,这些都说明移风易俗开展不够。二是对孙政才恶劣影响和薄熙来、王立军流毒认识不够深刻,例如,部分干部职工对坊间老百姓谈论经济社会发展是薄熙来功劳的政治假象所迷惑的情况时,没有理直气壮反驳,也没有及时引导群众,而是抱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错误观念。

  (四)意识形态阵地建设管理方面。一是在“扫黄打非”上存在差距。例如,县民政局负责牵头儿童方面工作,在日常工作中,仅仅满足于保障孤困儿童的生活救助和留守儿童的关心关爱,虽然建立了儿童保护的队伍,但没有发动未保工作队伍开展未成年人领域的“扫黄打非”,简单地认为该项工作是教委和宣传部的事情。二是对微信、网络、群众见出现的一些错误的倾向和言论没有及时开展舆论斗争,例如,县民政局虽然建立了网评员队伍,但在日常工作中仅仅满足于完成网信部门交办的任务,没有主动同网络上的错误言行开展斗争。

  (五)意识形态重要领域重点群体建设方面。一是对社会组织新经济组织和人员教育引导不够。例如,县民政局作为社会组织登记管理部门,在推动社会组织的党建和日常引导教育不够,简单地认为社会组织党建是组织部门的事情,民政只是配合,因此指导仅限于业务层面,社会组织的党组织建设较为滞后,党员人数较少。二是对“两失”人员的关注引导不够。例如,县民政局作为救助主管部门,在如何用好救助资金关爱符合条件的“两失人员”上办法不多,思路不广,被动地等待两失人员主动申请,缺乏必要主动发现机制。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进一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决落实党委(党组)会第一议题制度,用好三会一课,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严格按照六有标准,做好学习研讨。组织县内各级民政力量、社会救助购买服务人员,用好各类媒体,强化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全会、市县各类会议精神的宣讲宣传。

  (二)进一步强化主体责任落实。及时开展中央、市县关于意识形态的重大决策部署、重要会议精神学习,每季度开展意识形态风险隐患研判,及时化解民政意识形态领域风险,主动按时向上级报告局系统意识形态责任制工作落实情况,完成上级党组织交办的意识形态相关工作安排。用好机关各类媒体,紧跟主流舆论,主动同措施思潮、言论做斗争,全面肃清孙政才恶劣影响和薄熙来、王立军流毒,加强警示教育。推动殡葬、婚姻领域基础设施建设,引导干群喜事新办、丧事简办。(三)进一步加强阵地建设管理。继续完善民政领域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强化意识形态领域干部队伍建设,完善民政领域意识形态征地台账,进一步发动县内未保工作队伍,深入开展“扫黄打非”,管好微信公众号,做好网络意识形态斗争。进一步加强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引导社会组织成立党组组,严防县内社会组织被境外非政府组织拉拢利用。主动用好各类社会救助政策,健全社会救助主动发现机制,强化对“两失”人员的关心关爱。

关于民政局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自查报告篇2

 

  县委宣传部:

  按照相关要求,现将我单位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自查如下:

  一、工作情况

  (一)强化履职尽责。一是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坚持落实局党组主要负责人为意识形态领域第一责任人,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建重要工作来抓,主动听取相关科室下属事业单位汇报,把意识形态领域工作纳入民主生活会和年度述职报告重要内容。二是主动维护中央权威,始终在政治、思想、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三是加强理论武装,坚持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党史学习教育、思想大解放活动等主体教育,积极从养老、社会救助、特殊困难群众关爱、移风易俗等方面入手,积极回应群众和社会关切,科学谋划、部署民政领域每年工作重点,确保了县域民政事业始终沿着正确的道路前行。

  (二)强化风险研判。一是突出重点人群。对党员干部实施从严监督管理,定期谈心,及时掌握思想动态,教育党员遵崇党章,不信教、不参加宗教活动、不搞封建迷信。二是突出阵地管理。加强对民政微博、公众号等互联网宣传阵地的使用管理,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民政系统意识形态工作的实施意见》,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设置舆情监控员队伍,确保一旦出现舆情能够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核实、第一时间处置。

  (三)强化主流意识形态建设。一是关注重点群体和领域,定期研究分析基层治理、社会救助、养老服务、殡葬改革等重点领域意识形态风险点,完善走访机制,多渠道深入宣传惠民政策举措,积极回应民生关注和社会关切。二是将民政宣传工作列入全年民政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范围。扎实开展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传递党的声音和关爱。

  二、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方面。一是宣传党的二十大、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市县党代会、市县委历次全会上存在差距。尤其是在党的二十大精神宣讲上,存在滞后、拖沓现象。例如,2022年,党的二十大召开后,县民政局第一时间就报告内容进行了学习,但在宣讲上,为了更好地让宣讲同民政未来发展相结合,县民政局更多的是被动地等待市级层面的指导文件和宣讲课件,主动作为意识不够,市级指导文件下发后,又因疫情缘故,没有及时开展宣讲。二是中心组学习研讨不够。县民政局虽然能每个月开展中心组学习,但部分学习未及时开展学习研讨。三是学习强国APP推广使用有差距。局干部职工虽然能保持活跃率,但是部分年轻干部职工学习意识不强,每日学习学分较少。

  (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方面。一是意识形态领域风险隐患研判不及时。2023年以来,县民政局未及时就上半年意识形态领域风险隐患进行研判,风险隐患台账仍旧停留在2022年,存在不完善情况;二是向上级党委报告意识形态工作不及时。例如,2019年下半年和2020年下半年意识形态总结没有及时报给县委宣传部从而被宣传部通报批评;三是宣传思想战线队伍建设有差距。例如,局机关从事意识形态工作的同志仅有1名,且是兼职,宣传思想队伍力量不够强大。

  (三)重大思想舆论斗争方面。一是移风易俗宣传引导不到位。例如,殡葬领域大墓、活人墓、豪华墓的情况依旧存在,由于殡葬基础设施建设有差距,导致“人在山脚、坟在山上,推窗见坟,抬头见墓”的情况客观存在,农村由于公益性公墓没有建立,乱埋乱葬的问题依旧存在,日常清明、中元节祭祀,群众仍然有烧火纸的情况,这些都说明移风易俗开展不够。二是对孙政才恶劣影响和薄熙来、王立军流毒认识不够深刻,例如,部分干部职工对坊间老百姓谈论经济社会发展是薄熙来功劳的政治假象所迷惑的情况时,没有理直气壮反驳,也没有及时引导群众,而是抱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错误观念。

  (四)意识形态阵地建设管理方面。一是在“扫黄打非”上存在差距。例如,县民政局负责牵头儿童方面工作,在日常工作中,仅仅满足于保障孤困儿童的生活救助和留守儿童的关心关爱,虽然建立了儿童保护的队伍,但没有发动未保工作队伍开展未成年人领域的“扫黄打非”,简单地认为该项工作是教委和宣传部的事情。二是对微信、网络、群众见出现的一些错误的倾向和言论没有及时开展舆论斗争,例如,县民政局虽然建立了网评员队伍,但在日常工作中仅仅满足于完成网信部门交办的任务,没有主动同网络上的错误言行开展斗争。

  (五)意识形态重要领域重点群体建设方面。一是对社会组织新经济组织和人员教育引导不够。例如,县民政局作为社会组织登记管理部门,在推动社会组织的党建和日常引导教育不够,简单地认为社会组织党建是组织部门的事情,民政只是配合,因此指导仅限于业务层面,社会组织的党组织建设较为滞后,党员人数较少。二是对“两失”人员的关注引导不够。例如,县民政局作为救助主管部门,在如何用好救助资金关爱符合条件的“两失人员”上办法不多,思路不广,被动地等待两失人员主动申请,缺乏必要主动发现机制。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进一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决落实党委(党组)会第一议题制度,用好三会一课,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严格按照六有标准,做好学习研讨。组织县内各级民政力量、社会救助购买服务人员,用好各类媒体,强化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全会、市县各类会议精神的宣讲宣传。

  (二)进一步强化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及时开展中央、市县关于意识形态的重大决策部署、重要会议精神学习,每季度开展意识形态风险隐患研判,及时化解民政意识形态领域风险,主动按时向上级报告局系统意识形态责任制工作落实情况,完成上级党组织交办的意识形态相关工作安排。用好机关各类媒体,紧跟主流舆论,主动同措施思潮、言论做斗争,全面肃清孙政才恶劣影响和薄熙来、王立军流毒,加强警示教育。推动殡葬、婚姻领域基础设施建设,引导干群喜事新办、丧事简办。

  (三)进一步加强意识形态阵地建设管理。继续完善民政领域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强化意识形态领域干部队伍建设,完善民政领域意识形态征地台账,进一步发动县内未保工作队伍,深入开展“扫黄打非”,管好微信公众号,做好网络意识形态斗争。进一步加强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引导社会组织成立党组组,严防县内社会组织被境外非政府组织拉拢利用。主动用好各类社会救助政策,健全社会救助主动发现机制,强化对“两失”人员的关心关爱。

  中共***县民政局党组

  2023年5月11日

关于民政局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自查报告篇3

 

  县委宣传部:

  按照相关要求,现将我单位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自查如下:

  一、工作情况

  (一)强化履职尽责。一是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坚持落实局党组主要负责人为意识形态领域第一责任人,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建重要工作来抓,主动听取相关科室下属事业单位汇报,把意识形态领域工作纳入民主生活会和年度述职报告重要内容。二是主动维护中央权威,始终在政治、思想、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三是加强理论武装,坚持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党史学习教育、思想大解放活动等主体教育,积极从养老、社会救助、特殊困难群众关爱、移风易俗等方面入手,积极回应群众和社会关切,科学谋划、部署民政领域每年工作重点,确保了县域民政事业始终沿着正确的道路前行。

  (二)强化风险研判。一是突出重点人群。对党员干部实施从严监督管理,定期谈心,及时掌握思想动态,教育党员遵崇党章,不信教、不参加宗教活动、不搞封建迷信。二是突出阵地管理。加强对民政微博、公众号等互联网宣传阵地的使用管理,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民政系统意识形态工作的实施意见》,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设置舆情监控员队伍,确保一旦出现舆情能够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核实、第一时间处置。

  (三)强化主流意识形态建设。一是关注重点群体和领域,定期研究分析基层治理、社会救助、养老服务、殡葬改革等重点领域意识形态风险点,完善走访机制,多渠道深入宣传惠民政策举措,积极回应民生关注和社会关切。二是将民政宣传工作列入全年民政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范围。扎实开展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传递党的声音和关爱。

  二、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方面。一是宣传党的二十大、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市县党代会、市县委历次全会上存在差距。尤其是在党的二十大精神宣讲上,存在滞后、拖沓现象。例如,2022年,党的二十大召开后,县民政局第一时间就报告内容进行了学习,但在宣讲上,为了更好地让宣讲同民政未来发展相结合,县民政局更多的是被动地等待市级层面的指导文件和宣讲课件,主动作为意识不够,市级指导文件下发后,又因疫情缘故,没有及时开展宣讲。二是中心组学习研讨不够。县民政局虽然能每个月开展中心组学习,但部分学习未及时开展学习研讨。三是学习强国APP推广使用有差距。局干部职工虽然能保持活跃率,但是部分年轻干部职工学习意识不强,每日学习学分较少。

  (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方面。一是意识形态领域风险隐患研判不及时。2023年以来,县民政局未及时就上半年意识形态领域风险隐患进行研判,风险隐患台账仍旧停留在2022年,存在不完善情况;二是向上级党委报告意识形态工作不及时。例如,2019年下半年和2020年下半年意识形态总结没有及时报给县委宣传部从而被宣传部通报批评;三是宣传思想战线队伍建设有差距。例如,局机关从事意识形态工作的同志仅有1名,且是兼职,宣传思想队伍力量不够强大。

  (三)重大思想舆论斗争方面。一是移风易俗宣传引导不到位。例如,殡葬领域大墓、活人墓、豪华墓的情况依旧存在,由于殡葬基础设施建设有差距,导致“人在山脚、坟在山上,推窗见坟,抬头见墓”的情况客观存在,农村由于公益性公墓没有建立,乱埋乱葬的问题依旧存在,日常清明、中元节祭祀,群众仍然有烧火纸的情况,这些都说明移风易俗开展不够。二是对孙政才恶劣影响和薄熙来、王立军流毒认识不够深刻,例如,部分干部职工对坊间老百姓谈论经济社会发展是薄熙来功劳的政治假象所迷惑的情况时,没有理直气壮反驳,也没有及时引导群众,而是抱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错误观念。

  (四)意识形态阵地建设管理方面。一是在“扫黄打非”上存在差距。例如,县民政局负责牵头儿童方面工作,在日常工作中,仅仅满足于保障孤困儿童的生活救助和留守儿童的关心关爱,虽然建立了儿童保护的队伍,但没有发动未保工作队伍开展未成年人领域的“扫黄打非”,简单地认为该项工作是教委和宣传部的事情。二是对微信、网络、群众见出现的一些错误的倾向和言论没有及时开展舆论斗争,例如,县民政局虽然建立了网评员队伍,但在日常工作中仅仅满足于完成网信部门交办的任务,没有主动同网络上的错误言行开展斗争。

  (五)意识形态重要领域重点群体建设方面。一是对社会组织新经济组织和人员教育引导不够。例如,县民政局作为社会组织登记管理部门,在推动社会组织的党建和日常引导教育不够,简单地认为社会组织党建是组织部门的事情,民政只是配合,因此指导仅限于业务层面,社会组织的党组织建设较为滞后,党员人数较少。二是对“两失”人员的关注引导不够。例如,县民政局作为救助主管部门,在如何用好救助资金关爱符合条件的“两失人员”上办法不多,思路不广,被动地等待两失人员主动申请,缺乏必要主动发现机制。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进一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决落实党委(党组)会第一议题制度,用好三会一课,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严格按照六有标准,做好学习研讨。组织县内各级民政力量、社会救助购买服务人员,用好各类媒体,强化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全会、市县各类会议精神的宣讲宣传。

  (二)进一步强化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及时开展中央、市县关于意识形态的重大决策部署、重要会议精神学习,每季度开展意识形态风险隐患研判,及时化解民政意识形态领域风险,主动按时向上级报告局系统意识形态责任制工作落实情况,完成上级党组织交办的意识形态相关工作安排。用好机关各类媒体,紧跟主流舆论,主动同措施思潮、言论做斗争,全面肃清孙政才恶劣影响和薄熙来、王立军流毒,加强警示教育。推动殡葬、婚姻领域基础设施建设,引导干群喜事新办、丧事简办。

  (三)进一步加强意识形态阵地建设管理。继续完善民政领域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强化意识形态领域干部队伍建设,完善民政领域意识形态征地台账,进一步发动县内未保工作队伍,深入开展“扫黄打非”,管好微信公众号,做好网络意识形态斗争。进一步加强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引导社会组织成立党组组,严防县内社会组织被境外非政府组织拉拢利用。主动用好各类社会救助政策,健全社会救助主动发现机制,强化对“两失”人员的关心关爱。

  中共***县民政局党组

  2023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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