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21年工作进展
一是积极完成两轮督察保障工作。印发实施了《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在皖期间六安市保障工作方案》《安徽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在六安督察期间协调保障工作方案》,全力做好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安徽省自然保护地专项督察保障工作;2021年4月13日-18日,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下沉我市,在市委、市政府坚强领导下,六安市各级各部门高度重视,积极配合,市生态环境局牵头顺利完成了下沉督察期间的各项服务保障工作。
二是认真组织开展专项行动。一是印发实施《中共六安市委办公室、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全市范围内深入开展“严、重、促”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大起底”“回头看”的通知》(六办明电〔2021〕36号),对排查出的问题,逐个制定了问题、任务、标准、责任“四项清单”,截至目前,排查出的24个问题,已完成整改23个,剩余1个问题(霍邱县禹桥村幸福支渠(远鑫嘉苑小区-黄石闸段)水体黑臭)正在积极推进整改中;二是印发实施了《六安市“1+1+N”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滚动实施清单更新、问题整改、督导调度、验收销号,形成工作闭环;三是印发实施了《美丽长江(安徽)经济带生态环境六安市新一轮“三大一强”专项攻坚行动方案》,明确工作要求,压实工作责任,指导县区和相关部门高质量推进美丽长江(安徽)经济带生态环境新一轮“三大一强”专项攻坚行动。
三是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健全完善“问题+清单”机制。针对第二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反馈的18个问题和转办的231件信访件、省自然保护地专项督察转办的150件信访件,科学制定了整改问题、任务、标准、责任“四项清单”。健全完善“监督+调度”机制。充分利用安徽省“1+1+N”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调度系统,将问题清单和验收销号情况及时纳入“1+1+N”调度系统,建立电子档案,实施动态更新。实施“双调度”机制,对各县区精准调度整改落实情况;对市直有关部门动态调度牵头监管责任单位落实监管、指导帮扶、验收销号情况等责任。健全完善“验收+销号”机制。严格执行《六安市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验收销号管理办法(试行)》,规范全市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验收工作,切实推动问题改到位、改彻底,确保整改质量。
四是强力推进问题整改。坚持边督边改、立行立改,对督察交办问题第一时间调查核实,第一时间落实整改。印发实施了《六安市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六安市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转办信访件问题整改责任清单》《六安市2021年省自然保护地专项督察转办信访件问题整改责任清单》,向整改责任单位和督办核查验收单位进行了双向交办,强力推动问题整改。
二、2021年取得的成绩
截至2021年11月28日,全市“1+1+N”突出生态环境问题1547个,已完成整改1490个,整改完成率96.3%,验收销号1468个,验收销号率94.8%。有效解决了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消除了霍山垃圾填埋场和金安区金龙石料厂等一批环境风险隐患。
其中第二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转办我市信访件共计231件,已办结222件,办结率96.1%;验收213件,验收率92.2%。2021年省自然保护地专项督察,转办的150件群众举报问题已办结139件,办结率92.7%。验收130件,验收率86.7%。2021年“严、重、促”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大起底”“回头看”工作排查的24个突出环境问题,已完成整改23个,验收销号19个。
三、目前存在的问题
1.市城管局牵头整改的2020年长江(安徽)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南门大沟有大量生活污水经排涝闸直排淠河问题”,南门大沟流域雨污分流改造进展较慢,需加快进度,确保在12月10前完成整改。
2.市城管局牵头整改的2019年省督察反馈意见问题“凤凰桥污水处理厂二期建设滞后问题”,要求2021年底前建成投运,目前凤凰桥污水处理厂二期仍在进行设备安装,市城管局需成立专班,抢抓工期,否则难以完成年度整改任务。
四、2022年工作思路
工作目标:按照序时进度完成“1+1+N”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任务(2022年完成第二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9个、2019年省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2个、2021省自然保护地专项督察反馈问题、2022年排查发现问题)。力争位居全省前列。
重点工作:强力推进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省自然保护地专项督察反馈问题等“1+1+N”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持续开展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大起底”“回头看”工作,加大生态环境领域风险隐患排查力度,严防生态环境领域“黑天鹅”“灰犀牛”事件。
创新举措:强化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的过程监管。对标对表整改方案,充分发挥日常调度和现场督查检查的“把脉问诊”作用,精准掌握整改工作的进展情况和存在的薄弱环节,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予以“提示”和“警示”,同时积极汇同行业监管部门、邀请行业专家第一时间予以指导帮扶、“开方抓药”,消除整改过程中出现的障碍,确保各项整改工作按照整改方案和整改时限,有序推进。
五、亮点工作
标题:六安市扎实开展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
一是着力高位推动,齐抓共管。成立了由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的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市级领导包保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制度,市级领导定期赴现场督导整改,推进问题整改。全市上下形成了高位推动、齐抓共管突出环境问题整改的良好局面。
二是着力强化责任,严格考核。紧紧围绕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明确整改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形成市、县、乡镇(街道)三级领导干部包保督导及“点对点、长对长”的责任网。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情况进行核查考核,考核结果纳入市委综合考核、市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和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并作为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奖惩任免的重要依据。
三是着力紧盯重点,措施有力。全市上下聚焦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等反馈和披露问题,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等发现问题,市及县区滚动排查出的问题,全面开展“1+1+N”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专项行动,积极推进问题整改。将问题清单和验收销号情况及时纳入“1+1+N”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调度系统,建立电子档案,动态更新。实施“双调度”机制,对各县区,精准调度整改落实情况;对市直有关部门,动态调度牵头监管责任单位落实监管责任、指导帮扶责任、验收销号责任等情况。
四是着力完善机制,积极推进。制定出台《市级领导包保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制度》《市直有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验收销号管理办法(试行)》《环境信访案件后督查工作制度(试行)》《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办法实施细则》等一系列规章制度,积极提高整改质量和群众满意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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